第239章 侠客小陈的twins组合-《开元情诗与剑榜》

  对于二公子从年少时就一直心心念念的“侠客梦”,江森的确无法理解。

  因为在他看来,长安那些银鞍白马、任性妄为的游侠们,分明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是反派才对。

  只能说,这是二人的观念冲突。

  尽管江森已经是陈成口中“最接近自己理念”的人了。

  首先,啥玩意是“侠”?

  最权威,也最为人熟悉的自然是司马迁先生《史记·游侠列传》中的论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

  看上去还是有不少优点的。

  但在他之后的班固,思想就正统多了,说“意气高,作威于世,谓之游侠”,而且这些目无法纪的家伙还“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

  具体到本朝,高祖李渊起兵太原的时候,大侠盛彦师率领他手下的幕僚宾客,从汾阳加入李渊的团队,为夺取隋都长安立下了不小功劳,被授予“行军总管”。李渊父子占领长安后,也号召“五陵豪侠”与“侠少良家子弟”前来效力,“縻以好爵”。

  因此,在大唐开国的时候,侠客是很吃香的,“大”侠真的可以像《大唐双龙传》中的寇仲一般参与争霸天下,“小”侠也可以混个朝廷公务员当当。

  这导致大唐的侠风一直很盛,古代最出名的侠客大多出自大唐,什么虬髯客、红拂女、空空儿……关键是连大唐战神李靖也成了“风尘三侠”中的一员,以后又跑到封神榜里秀了一把,可能武侠没搞头,转战仙侠了吧。(封神李靖就是唐李靖的讹误,商代应该没有这种“奇怪”的名字。)

  甚至还有了“理论”,比如中唐宰相李德裕的《豪侠论》,谈论唐代豪侠们的侠义精神,盛称“气盖当世,义动明主“,尊为“非常之人“。是继司马迁《游侠列传》的序言后,又一部重要的理论着作。

  各种咏侠客的诗也是大唐蔚为大观啊,除了李白《侠客行》,王维王老师的大作似乎更胜一筹: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长安的少侠们多得数不胜数,每天饮酒取乐,胡乱吹牛,动不动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确让在长安生活的人都很头疼,江森就曾经在大街上险些游侠儿们的走马踏伤过。(在同一时间,他家二公子的奔马在正差点误伤别人,不“侠”而“侠”。)

  天子可能也觉得大唐的“少侠”太多了,所以就在一系列改“府兵制”为“征兵制”的诏书中,号召少侠们,你们不是整天闲得没事干吗?你们不是一身武艺吗?你们不是自带银鞍白马吗?

  正好啊,去大唐的边疆建功立业去吧!

  朕的宝藏——

  啊不!朕的高官、厚禄、万户侯爵位,正等着你们呢!

  一时间不知有多少“少侠”都跑去当兵去了,长安万年两县的治安也好了不少。

  连王老师的《少年行》,也还有下文,咸阳游侠们参军后的故事,写得同样精彩:

  少年行其二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其三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其四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瞧,忽悠了这帮傻小子们变废为宝,建功立业去了。

  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系统是从北宋开始写的(《越女剑》是短篇),事实上唐代之后别说游侠,武将的社会地位都在急剧下降,反而没啥真正的游侠,基本都是小说家杜撰了。

  但小陈就是这样一个被武侠小说忽悠的傻小子,明明在此时游侠儿是令大众反感的,可他还是想要体验一把侠客的感觉。

  之前不是年龄小嘛,现在终于年龄终于够了。

  之前在长安,到处都是少侠,搞不好就被少侠团群殴了;到了南方,应该没有那么多侠客,正是陈少侠步入江湖的天时地利之时!

  就连“人和”,我不也有江森这个搭档嘛!

  ……

  “好吧,即便你所说的‘侠’跟我所说的‘侠’不一样,可咱俩,也没必要打扮成现在现在这个样子吧……”江森指着自己二人的装扮,不大像游侠,反而更像农夫——长安的那些游侠,那可都是身穿绫罗绸缎,肩膀上再搭一只潇洒的鹰的。

  小陈倒是对自己二人一身粗布衣服的打扮很是满意,尤其是窄衣窄袖,再打上绑腿,很有几分侠客潇洒干练的样子。听江森说起长安的游侠,不值一哂:“他们那些都是样子货而已,我们跟他们不是一个次元的。穿成他们那样,打架都不方便,搞不好还被自己满身的佩饰弄误伤了。咱们这一身‘劲装’,才是干实事的样子。还有就是……”

  “咱们在金陵,因为我为虚名所累,出去都要有排场,露面都得精心装扮,太费神费力费钱啦!就这样乔装打扮,隐姓埋名,挺好的。”陈成感慨道。费神费力还在其次,费钱费“诗”那是真的。

  虽然一说他陈苌的大名,人尽皆知,很有面子。可也意味着无时无刻都要写诗,连遇到周县令那种不学无术的都要拿诗出来,太麻烦了。

  咱那点诗还是省着点用,最好从今天起,你连本公子“认识字”这一点都不要说。

  咱们就这样,一萧一剑,行走江湖。

  少侠嘛,腰悬长剑,那是少不了的,既是装饰,也是防身武器。

  小陈就在铁匠铺中打了一把铁剑,取名“大宝”。

  “全称‘大宝剑’?”

  “不,”陈成纠正:“应该叫‘大宝天天剑’!”

  江森:“……”

  看着二公子精心擦拭着自己的长剑,江森又看看自己的武器,委屈道:“为毛你是‘一萧一剑’,而我要拿这么长的玩意?”

  陈成给江森打造的是一柄木柄镔铁枪,足足有八尺长,看起来倒是威风凛凛——

  就是走出来恐怕有些惹眼,而且挺沉的。

  “哦,我不是觉得你更配这杆大枪的气质嘛!”陈成细数赵子龙七进七出、罗成冷面寒枪的事迹,说得江森很是受用,重是重了点,但似乎挺值得。

  “可是,带着这么件‘凶器’在身上,我怕我们连路上的关口都过不了啊!”江森提出更现实的问题,不能光顾着好看啊。

  “包起来不就完了嘛。”陈成翻了翻白眼,取过枪来:“而且,咱们不用的时候,枪头还能拆下来,你说本公子这么设计,实用不实用?”

  江森:“……”我觉得不实用!打架的时候万一枪头扎掉了——没有枪头,捅不死人啊!

  “No!No!No!话不要说得这么绝对,兄嘚!”小陈摇晃着手指:“别那么暴力!什么捅啊,死啊的,咱们又不是落草为寇,单纯防御性武器。还有你不是练的棍法嘛,有没有枪头并没关系。”

  说着,将棍子一端插在行李包裹中,另一端插在小陈的书箧上……

  完美化身为扁担!

  “瞧!非常实用!”小陈称赞道:“还发现了隐藏功能!”

  江森:“……”

  别装了……这不是你本来就设计好的嘛……

  陈成顺手把沉沉的镔铁枪头扔到了包裹里。

  江森叹口气,挑上他没有枪头的“大枪”串起的行囊,二人离开金陵,由水路往扬州去。

  ……

  “二公子,你说这次去扬州,因为是‘大城市’,故而不想招摇,让别人知道身份,传回长安洛阳去——”江森问:“隐姓埋名,那该叫你什么啊?”

  “陈成呗。”陈成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换回自己的真名,而不用叫“陈猕猴桃”了,喜极而泣,倍感亲切。

  “呃,有区别吗?”

  陈成:“……”

  似乎……区别真的不怎么大。

  “那这样,”陈成琢磨一下道:“咱们俩现在已经是一对侠客了,怎么着也该取个威风凛凛的大侠的名字了!”

  江森一听有些来劲,他听了二公子“魔改”版的瓦岗英雄的故事,对什么“单雄信”“王伯当”“程咬金”之类一听就是大英雄的名字很是崇敬。

  只要不要叫“秦叔宝”就好——加上小陈的姓,那又成了陈叔宝了。

  有了陈叔宝,才有了秦叔宝,有了秦叔宝,又换回了“陈叔宝”,那特么就循环无止尽了。

  叫啥好呢?

  江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