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道武龙朝》

  ◆来历

  圣殿骑士是1114年至1118年间的某个时候在耶路撒冷成立的中世纪的宗教和军事组织,其公开目标是保护自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后

  到巴勒斯坦的朝圣者。这一组织由两名骑士建立,他们是休•德斯•佩尼斯和圣奥马的戈弗雷。创始成员还包括安德烈•德•蒙特巴

  德,他是明谷的伯尔纳的叔叔。人们认为在它的前十年这一组织只有9名成员,尽管有记载表明还有其他成员。

  这个组织的严格名称是基督的穷骑士会社,但是它流行的名字是所罗门圣殿骑士或圣殿骑士,这是因为它开始时设在耶路撒冷的

  总部靠近所罗门神殿的缘故。同时代的其他两个主要宗教组织是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也叫医护骑士)和条顿骑士团,它们在开始

  时都是慈善组织。与它们不同,圣殿骑士是一个鲜明的军事组织。它得到了教皇的认可,并于1128年的特洛伊会议上被赋予了修士教

  规。这样他们就有了法定章程的规范,并将军事和宗教意义结合起来。事实上,圣殿骑士组织是按照与西多会的修道组织非常相似的

  模式来设计的。

  ◆曾经的荣耀

  圣殿骑士在一开始就取得了重大的成功,并在特洛伊会议后,迅速地接收了大量的新成员以及财物捐赠。在其第一年末,这一既

  成组织已在法兰西、英格兰、苏格兰以及伊比利亚半岛拥有了财产。最终他们也将在意大利、澳大利亚、德国、匈牙利和君士坦丁堡

  拥有土地。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如米切尔•贝根特和理查德•利在《圣殿和分会》一书中所述,圣殿骑士已将自己建成为“在基督

  王国里最富有和强大的组织”,“只有教皇统治是唯一的例外”。

  在英格兰,圣殿骑士受到君主政治的照顾并与之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亨利一世卖劲地笼络骑士团成员。他的继任者、篡权的司提

  反积极地进行十字军战争,他进一步发展了与圣殿骑士的关系,因为后者与圣地(巴勒斯坦)有密切的联系。实际上,他鼓励了圣殿

  骑士分团的数量在整个英格兰迅猛地增长。

  亨利二世于1154年登基,他与圣殿骑士保持了密切的关系。但与之关系最密切的是亨利的儿子狮心理查德(1157-1199年)。实

  际上,有几位作家认为理查德就是一名秘密的骑士团成员,至少他被视为一名荣誉成员,故而他们非常尊敬他。他死于1199年,他的

  主要敌人和弟弟约翰登基,他继续保持着与圣殿骑士的密切关系。

  这个组织在英国是免税的,它有自己的法庭,与教堂一样,拥有巨大的庇护权。它有自己的市场和定期集市,并在议会中有自己

  的代表。圣殿骑士拥有巨大的财政和政治权力,这使它可以有效地建立起现代银行系统。圣殿骑士定期地把货币和物资从英格兰运往

  巴勒斯坦,它发展了一套有效率的、几乎所有欧洲君主和贵族都使用的银行系统。最后,圣殿骑士成员成为大多数欧洲国家的银行家

  并必然地拥有了甚至更多的财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英国的君主政体都欠这个组织很多钱。甚至有一次亨利三世居然把英王

  皇冠上的宝珠抵押给了骑士团。

  正是在他们的部分银行系统中产生了骑士团的第一个“密码”。骑士团成员设计了一套用特殊方法做成的表示信用的借据或信的

  系统,这就使得人们不必再随身携带可能被偷走的钱。钱可以存在一个地方,借据则可转到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并当场兑现。为防止借

  据被盗,它们被赋予了只有骑士团成员才能知道的一系列复杂的密码。

  ◆敌人

  无疑,在其200年的历史中,由于巨大的财富和权力,骑士团结下了敌人。但在其所有的敌人中,最难对付的是法兰西的腓力四

  世(1268-1314)。他的野心只有他的残忍能与之匹敌,下面这个事实可能是最好的说明:他一个人分裂了教皇的统治并使天主教会

  分裂近70年之久。

  腓力寻求直接控制教皇统治,为达此目的,他策划了对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的绑架,并几乎肯定地策划了对其继承人教皇本尼迪克

  特十一世的暗杀。当腓力向教堂征税以供养他的军队时,冲突出现了。卜尼法斯颁布了教皇法令禁止在没有教皇同意的情况下向教士

  征税以作为回应。腓力则报复以禁止将黄金或货币运往罗马,卜尼法斯让步了。后来,当国王谴责一名法国主教叛国并将其拘禁时,

  卜尼法斯颁布了一个更进一步的法令,谴责腓力过分运用王权。腓力宣布了他要废黜卜尼法斯的意图,教皇则威胁开除腓力教籍作为

  回应。最后,教皇被绑架并关押在阿奈格尼监狱。他在监狱中受到虐待,出狱后三个星期就死了。1305年,在暗杀本尼迪克特十一世

  后,腓力将前波尔多的大主教扶上了教皇宝座,这就是教皇克莱门特五世。他把教皇统治设在法国的阿维尼翁,并在那里一直保持到

  1377年。

  一旦他已经对付了教皇,腓力就开始反对圣殿骑士了。他害怕他们的军事力量,嫉妒他们的巨大财富,他怨恨他们没有允许他加

  入这个组织,甚至他连一个荣誉成员都不是。此外,他认为他们正准备在法国建立一个事实上独立的国家,这将会剥夺他的部分国土

  并且在理论上将使一种宗教秩序在他的家门口比“他的”教皇统治更为强大。

  他依靠事先打入该组织的间谍搜集的材料,罗列了一个指控名单,然后下达了逮捕令,秘密逮捕散布在全国各地的骑士团成员。

  在指定时刻,发向全国的密令同时打开并立即付诸行动。在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黎明的突然搜捕中国王试图逮捕法国的每一个圣殿

  骑士成员,占有并没收他们的财产。在一定意义上,突然袭击取得了成功,它有效地瓦解了圣殿骑士。

  一群骑士团成员设法转移了他们的财宝,并且在法兰西的分团长(该组织的首脑)将一支18艘船的船队开到了海上,很可能带走

  了大量的骑士团财富。当时没有发现船队的位置,事实上从来也没有发现,那些骑士的巨额财富也就随之杳无踪影。

  因为圣殿骑士距我们已有7个世纪之久,我们很难评述腓力当时对他们的破坏所产生的影响。考虑到他们那时成立已逾两个世纪

  并作为一个强大富有的倍受尊敬的组织而遍布当时已知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那么,由贝根特和利在《圣殿与分会》一书中所作的如

  下类推就是有道理的:这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教皇统治和天主教会从强大无比到一文不名相似,这一过程不过是白驹过隙而已。

  在极端的折磨下,被捕的骑士团成员供认他们大量的奇怪行为,其中很多肯定是捏造杜撰的,至多也只是为了使指控者满意。因

  为骑士团无意宣扬他们仪式和秘密的细节,并且腓力有一切理由散布他高压取得的供词,所以,经过历代相传,我们对圣殿骑士的看

  法就可能是非常歪曲的,因为大多数有关所谓的他们行为的记录,都是来源于拷打之下取得的供词。

  从这些供词中,我们得知圣殿骑士崇拜有魔力的“巴弗米特神”,并且他们拒绝基督、经常地蔑视十字架。似乎圣殿骑士真的是

  浸透中东哲学和宗教,并且据信他们试图调和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但显然他们是尊敬这三种信仰的,否则依照传统他们早就

  被视为异端了。将圣殿骑士成员描述成反基督的异教徒纯系夸张。

  但是,骑士团知道“形象”的意义并且他们宣扬了一些促成他们毁灭的奇怪信仰。他们努力散布关于他们拥有玄妙秘密的观念,

  甚至说他们有些“超人”。他们宣扬他们是几世纪前推倒杰里科墙的军队的化身,并且鼓励一种流行的观念,说他们不知什么原因是

  圣杯的看护人。他们声称自己是星术学家、炼金术士和魔法师,他们创造了保护自己的威严同时也在敌人中间制造恐惧的方法。他们

  懂得神话的价值并且宣扬这些观念,知道这样就会获得人们对他们的害怕和尊敬,而这两者对他们都是有用的。

  在随后的7年的,在腓力的“驯服的教皇”当局指挥和权威下,对圣殿骑士的迫害和破坏从法国蔓延开来,并被宗教法庭进一步

  强化。

  全世界的那些幸存骑士团成员是通过改编存留下来的,在德国,很多人都加入了医护骑士或条顿骑士团。在西班牙,他们加入了

  一个特为他们而设的组织--蒙提萨。在葡萄牙,他们将名称改为基督骑士,这样他们存在到16世纪并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例如,航海家瓦斯科•达•伽马就是一名基督骑士成员,并且正是在圣殿的旗帜下,哥伦布航行到新大陆。人们断言,大量的骑士

  团成员到了苏格兰,这可能是逃离法国的船队的最后一站。一些评论家认为他们在1314年的班诺克伯恩战役中帮助了罗伯特一世,这

  场战役成功地使苏格兰有随后的将近300年中获得了独立。

  圣殿骑士创制了后来类似组织的蓝图。例如,1445年法国国王查理七世创建了苏格兰近卫步兵,很显然他是以圣殿骑士为基础的

  并且在事实上很多方面与相似。

  1540年,西班牙军人传教士伊格纳休斯•罗耀拉有意按照圣殿骑士的模式来组建他的“宗教战士”,这就是后来的耶稣会士,人

  们普遍称之为耶稣会。

  这些组织没有宣称他们与圣殿骑士的直系关系。但是有一个强烈的信念,认为现代的一个神秘组织有着直接的渊源,这就是共济

  兄弟会。海盗一词在英文中的三种说法:

  PIRATE(海盗)

  “PIRATE”的基本意思是指海上抢劫者。而“PIRACY”则是指在海军部的司法权以内的海上掠夺。由政府授意、组织的“官方海

  盗”。

  《四海霸主》(Corsairs)《公海贸易战》(Ship)

  CORSAIR(回教徒海盗)

  这个词被用来指在地中海进行劫掠的海盗或私略者。他们中最著名的是从北非来的蛮族(欧洲人称伊斯兰教徒野蛮人)海盗。他们

  的政府授权他们以便攻击基督国家的海上运送。

  名声略逊的是由圣约翰骑士领导,不断与土耳其人争斗的马尔他海盗。起初他们的热情由宗教来推动,但是后来海上掠夺成了真

  正目的。

  PRIVATEER(私掠者)

  “PRIVATEER”既可以指武装的船只(武装民船),又可以指它的首领(私掠者)或它的船员。私掠者与海盗之间的主要的差别是

  私掠者得到政府的命令及授权来俘获敌对民族的商船。

  来自政府或是商会的信件公文是国际通用的。战时各国常采用武装民船来攻击敌对船只,因为这样既省下了造船费,又保存了正

  规海军的实力。

  私掠许可证——在战争期间授权私人驾驶武装民船来攻击,俘获,和抢劫敌国商船的正式公文。

  一封私掠许可证的原始功能是将私人犯的错误合法化。听起来匪夷所思,真是强盗的逻辑。例如,一个荷兰商人的货物在德国被

  偷,而他不能通过合法或外交的手段来获得对于他的损失的补偿,他就能得到一封荷兰政府授权的私掠许可证。这样的许可证允许他

  俘获德国商船来弥补他的损失。自打18世纪初它就不再被用来做这样的事。私掠许可证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政府使用这些许

  可证作为国家工具来加强海军。这就使得本国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凭空多出一支能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按规定,被俘获的

  船只必须被带往海军部,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中立国家的财产。

  私掠者在国家的法律之下执行命令。私掠许可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哪些国家的船只能被合法地俘获。如果船长不幸抢夺了其它国

  家的船只,那么将要付出的代价无疑是极大的。

  当然,许可证并不完全给私掠者提供安全保障。当私掠者与他的武装民船被敌对国家俘获时,往往他们会被作为海盗,迅速处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交战两国缔结和平协议,而私掠者不知道这消息,继续攻击现在是友邦的船只的话,他也将被捕。有时侯,私

  掠者离陆地时间太长,这样一来当他返回大陆时他只听到和平条约的消息。

  私掠许可证的使用在1856年终止。当时许多国家在巴黎签订了声明。美国以及若干另外的国家较迟签订该国际条约。美国那时候

  十分依靠私掠者来壮大他们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缺少强大的海军。

  海盗旗

  骷髅旗——也就是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绝对是海盗的标志。虽然来源已不可考,但很多人认为这个词其实是来自法

  语单词JOLI,“非常红”的意思。从前的海盗们用这个词来描述船桅上高高飘扬的血色旗帜。不管它源自何处,骷髅旗的作用是没有

  争议的——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以前的海盗在平时使用称为“假色”的任意国国旗,而战时则升起“真色”——骷

  髅旗,来联络,以及恐吓那些牺牲品。

  在18世纪时,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在加勒比海升起。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

  —有时猎物会因此降下国王的旗帜而屈服;如果猎物拒绝投降,则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意图;而若猎物继续逃窜,或是海盗船长

  过于残暴的话,红色旗帜会在桅顶飘扬,意思是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当然,海盗旗上的图形也是为了表达其特定含义而被

  设计出来的。

  海盗的规章

  很多海盗在组织上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通常都是写成条文,并由全体船员签名共同遵守的。大多数情况下,它包含了劫掠得手

  后的战利品分配比例。自然,条文中还包括了的违纪者的处罚——当然都是极其严厉的。

  以下是巴沙洛缪•罗伯茨船长和他的船员所用的规章。(BY查尔斯•詹森船长,1724)

  1:每人都有选举权

  2:人人公平,但在财产方面不得欺骗,违者放逐

  3:禁止赌博

  4:晚八点熄灯,此后想喝酒的到甲板上去喝

  5:保持武器的整洁,随时可用

  6:男孩和女子不得加入队伍,若有船员带女子到海上,他将被处死

  7:延误战机者,处死或放逐

  8:船上不得互斗,争端到岸上用剑或手枪解决

  9: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

  10:船长得两份战利品,炮手一份半,其他人等一又四分之一份。

  例2约翰•非利浦船长和他的船员所用的规章(BY非利浦•高瑟,1924)。

  1:人人遵从内部命令,船长得所有战利品的一半

  2:逃跑者和对同伴守秘者将被放逐(给予一桶火药,一桶水,一件小武器)

  3:从群体中偷盗财物者,视价值大小,放逐或枪决

  4:当遇见别的被放逐者,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5:当条文在军中时,殴打他人者给予摩西之法(赤裸的背上打四十鞭)

  6:折断武器者,持蜡烛不加灯罩者,同上

  7:不能保持武器整洁者,玩忽职守者,扣除应得的战利品,或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8:战斗中失去一关节者,给予四百金币,失去一肢者,八百

  9:调戏女子者立即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