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这位牧师不仅精通战斗,还懂音乐-《美利坚:疾速追杀1924》

  翌日,清晨——

  旧金山,枫树街,简奈尔的家,李昱的房间——

  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李昱不紧不慢地穿上牧师长袍。

  在戴好十字架项链后,他移步至旁边的等身大镜的前方。

  看着镜中的穿戴整齐的自己,李昱不禁嘟囔道:

  “这是否顺利过头了……?”

  他本以为自己要花上不少力气,才能在旧金山找到住所、工作。

  万万没想到……仅仅一夜的工夫,这两项目标都圆满完成了!

  不仅找到了优渥的住所,而且如愿获得自己目前最想要的工作(牧师)。

  而这,都有赖于简奈尔的鼎力相助。

  兴许这就是善有善报吧。

  正因他救了简奈尔,才有了今日的诸事顺利。

  想到这儿,李昱不由得弯起嘴角,淡淡的笑意随之浮现。

  确认自身着装没有任何问题后,他取来2把填满子弹的M1911手枪,将它们分别塞进裤子的两边口袋里——在牧师长袍的遮挡下,外人根本发现不了他藏枪了。

  待一切就绪,他便离开房间,向一楼移动。

  在玄关处,他见到了将双手交叠于身前,安然静候的简奈尔。

  “牧师,准备好了吗?”

  李昱点点头。

  简奈尔微笑:

  “那就跟我来吧,我带你去教堂。”

  在简奈尔的带领下,他们一前一后地离开宅邸,直往教堂(石室教堂)而去。

  其位置并不遥远,走个几十米就到了。

  石室教堂——一如其名,这是一座用砖石垒成的教堂,既不高也不大,顶多只能容纳五十余人入内。

  简奈尔打开石室教堂的大门后,其内部的光景铺展在李昱眼前。

  没有繁复的壁画,没有精美的器物,只立着一根十字架,并放有几张供教友们就座的长凳……仅此而已。十分典型的新教风格。

  不过,摆于教堂一角的某样物事,倒是瞬间吸引了李昱的注意力。

  “哦?有钢琴呀……”

  李昱双眼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向那架钢琴。

  教堂里有钢琴——这很正常。教友们齐唱圣歌时,常会用钢琴来伴奏。

  “修女,我可以试奏一曲吗?”

  简奈尔面露讶色。

  “牧师,你会弹钢琴吗?”

  “会弹是会弹,不过仅仅只是业余爱好者的水平。”

  李昱自4岁起,就开始学习钢琴了。

  他之所以会从小练琴,其具体原因并不复杂,就是他的父母听信了“弹钢琴能提升智商”的说法,不惜成本给他买好琴,为他请名师。

  不过,跟那些“练琴如上刑”的小朋友不同,李昱非常喜欢音乐,从不觉得弹琴是一件苦差事,一直乐在其中。

  只可惜,碍于天资有限,他的钢琴水平始终停留在“业余爱好者”的水准。

  虽然没法跟职业演奏家相提并论,但弹出足以让外行惊叹的动听曲子,倒是绰绰有余。

  获得简奈尔的应允后,李昱在钢琴前方坐定,迫不及待地打开琴盖。

  自穿越以来,就再也没弹过琴了……久违地触碰琴键,使李昱精神一振。

  他先按了几个按键,悠扬的乐声传出。

  保养得不错。李昱暗忖。

  下一刻,他的双手十指以优雅的动作跳动起来,奏出贝多芬的《G大调小步舞曲》。

  这是非常有名的曲子,有名到哪怕你未闻其名,也多半听过其旋律。

  今晨的阳光很好,淡金色的霞光穿透窗户,洒在简奈尔的身上……此景此幕,令李昱下意识地弹奏这首欢快、舒心的曲子。

  看着得心应手地驾驭琴键的李昱,简奈尔连眨美目,颊间的惊奇之色渐浓。

  须臾,李昱敲下最后一个音符后,她以打趣的口吻赞叹道:

  “能将贝多芬的《G大调小步舞曲》弹出这种水平,可不是普通的业余爱好者哦。”

  简奈尔竟能精准地说出曲名……这引起了李昱的好奇。

  “修女,你也懂音乐吗?”

  这时,李昱后知后觉地回想起简奈尔昨晚提及过:她的养母是颇有名气的小提琴家。

  简奈尔愣了愣,干笑了几声:

  “略懂而已。我曾跟着养母学过一点小提琴。”

  她似乎不愿多谈此事,前脚刚说完,后脚便岔开话题:

  “太好了,这般一来,日后唱圣歌时,我们就有钢琴伴奏了。”

  显而易见,简奈尔并不愿意……或者说是还不愿意向李昱讲述她与她养母的过往。

  于是乎,李昱并未多嘴,轻笑几声后便缓缓关上琴盖,然后扭头扫视除他与简奈尔之外,就没有其他人的空荡荡的教堂。

  “修女,今天有什么工作吗?今天是我上班的第一天,我很想努力表现自己呢。”

  “不可以将‘履行牧师职责’称作为‘上班’哦。”

  简奈尔佯装出不满的模样,没好气地劝诫李昱后,扭头看向窗外的街道。

  “今天不是礼拜日,如无意外的话,应该不会有教友来访。

  “所以……我们去打扫街道吧。

  “街上的落叶积多了,是时候好好清理一番了!”

  李昱闻言,忍俊不禁,口中嘟哝:

  “做义工吗……很有牧师的感觉呢。”

  有许多人分不清“牧师”与“神父”,经常将他们混淆。

  实质上,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要想讲清楚“牧师”与“神父”的区别,得先从基督教的三大流派开始讲起。

  公元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将基督教确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罗马帝国分裂为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后,双方都觉得自己这边的基督教才是正统,矛盾产生,埋下了分裂的伏笔。

  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原本统一的基督教会分裂为以罗马为中心的西方教会(即天主教),以及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东方教会(即东正教)。

  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发起宗教改革运动,天主教内部分裂出新的教派,即新教。

  以上,便是基督教的三大流派(天主教、东正教、新教)。

  神父乃天主教和东正教的神职人员,而牧师则是新教的神职人员——这就是二者的根本区别。

  因为牧师并不代表天父行使权能,所以不能用“Father”来称呼牧师。

  对牧师的尊称是“The Rev.”——比如对李昱的尊称,就是“The Rev.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