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认罪书!-《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张志远的心,猛地沉到了谷底。

  认罪书!

  他手里的笔差点没拿稳,在笔记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黑痕。

  完了。

  这两个字在他脑海中轰然炸开。

  作为一名法学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三个字的分量。

  认罪,就意味着当事人亲口承认了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

  一旦这份文件在法庭上被公诉人拿出来,张伟之前构想的那个精妙绝伦的“整体行为正当防卫”辩护策略,就等于被人连地基一起拆了!

  地基都没了,还怎么无罪?

  无罪辩护的前提,就是不认罪!

  现在当事人自己都认了,法官还怎么判你无罪?

  接下来的庭审,将不再是“有罪”与“无罪”的对抗,而是“判十年”还是“判死刑”的拉锯。

  而以这个案子的恶劣程度——将一个大活人当尸体掩埋,保底都是故意杀人罪!十年起步,上不封顶!

  张志远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他下意识地去看张伟,希望从老板脸上看到一丝震惊或者凝重。

  然而,没有。

  张伟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甚至连坐姿都没换一下,只是平静地看着那个把头埋进膝盖里,肩膀剧烈颤抖的女孩。

  “签了什么?”

  他的声音依旧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

  “认……认罪认罚具结书。”

  李静的声音细若蚊蚋,充满了绝望。

  “胡说!”一旁的王秀琴终于反应过来,她一把抓住女儿的胳膊,气得浑身发抖,“小静!你怎么这么傻啊你!”

  李静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张志远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太典型了。

  这是审讯中最常见,也最阴损的招数——利用亲情进行分化瓦解。

  对于李静这样一个涉世未深、又极度恐惧的女孩来说,这套组合拳的杀伤力,不亚于任何酷刑。

  张伟没有理会情绪激动的母女,他继续对着话筒,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审讯的时候,有几个人在场?”

  李静抽泣着,努力回忆:“两个……两个警察。”

  “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聘请律师?”

  李静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们有没有告诉你,认罪认罚的后果是什么?”

  李静还是摇头。

  “审讯的全过程,有没有进行录音录像?”

  “我……我不知道,房间里好像……好像有一个摄像头,但是没亮灯……”

  张伟心里有数了。

  他沉默了片刻,整个会见室里,只剩下母女俩压抑的哭声。

  张志远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往下沉。

  诱供。

  而且是程序严重违规的诱供。

  在公安系统内部,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直接与绩效和评优挂钩。

  这也就催生了各种各样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审讯技巧。

  放在十几二十年前,那会儿的手段可比现在粗暴多了,什么“大记忆恢复术”都是家常便饭。很多嫌疑人就算硬扛着没认罪,熬过了羁押期,从看守所里出来,精神也彻底垮了,最终选择自杀的,不在少数。

  现在法治进步了,刑讯逼供那一套基本没人敢玩了。

  可诱供这种动口不动手的“温柔”手段,却屡禁不止。

  它就像一根扎进肉里的软刺,不会让你流血,却能让你痛不欲生。更麻烦的是,它不留痕迹,你事后去验伤都验不出来,空口白牙地说警察诱供,谁信?

  法官凭什么信你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不信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警察?

  张志远越想越绝望,他觉得这个案子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就在这时,张伟的声音再次响起。

  他没有去安慰那对母女,反而是对着张志远,慢悠悠地开了口。

  “志远,你觉得,一份漏洞百出,通过欺骗和恐吓拿到的认罪书,在法庭上,能站得住脚吗?”

  张志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理论上站不住脚,非法证据应当排除。但是……但是实践中,被告方很难证明取证过程的非法性……”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证明不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当事人,被一份伪造的‘认罪书’,送进监狱?”

  张志远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是啊,难道就这么算了?

  他看着玻璃对面那对抱头痛哭的母女,心里那股子属于法律人的执拗劲儿,又被勾了起来。

  凭什么?

  张伟不再理会他,而是将通话器重新拿到了嘴边。

  “王秀琴女士,李静同学。”

  他的声音,让哭泣的母女俩同时抬起了头。

  “那份认罪书,不用管它。”

  “它就是一张废纸。”

  李静和王秀琴都怔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张律师,可是……可是我签了字,按了手印……”李静颤声说。

  “我刚才说了,我从不安慰我的当事人。”

  张伟靠回椅背,双手交叉放在桌上。

  “我现在教你们一件事。”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讯问时,必须全程不间断地进行录音录像,音像资料要随案移送检察院和法院。”

  “这份录像,就是戳穿他们谎言最有利的武器。”

  李静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一丝微弱的光亮:“那……那要是他们拿不出来呢?”

  “拿不出来?”张伟笑了,“那就更有意思了。”

  “他们要么说设备坏了,要么说视频丢了。你信吗?”

  李静下意识地摇头。

  “法官也不傻,他也不会信。”

  “所以,到了法庭上,你们什么都不用怕。”

  张伟看着李静,一字一句,清晰地交代。

  “当公诉人把那份认罪书作为证据展示出来的时候,法官一定会问你,上面的签字和手印是不是你本人的。”

  “你要点头,告诉他,‘是’。”

  母女俩都懵了。

  张志远也懵了。

  这是什么操作?

  承认了,不就等于坐实了认罪书的有效性吗?

  张伟没有理会他们的错愕,继续说道:

  “然后,你就把那天审讯时,警察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原封不动地,当着所有人的面,复述一遍。”

  “你就告诉法官,你之所以会签那份东西,就是因为警察告诉你,只要你签了,就能救你妈妈。”

  “记住,不要添油加醋,不要有任何情绪,就像背书一样,把他们的话,一字不差地背出来。”

  李静看着他,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剩下的,交给我。”

  张伟说完,便站起了身。

  “好了,今天的会见就到这里。你们安心在这里待着,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外面的事情,不用你们操心。”

  他冲张志远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收拾东西。

  会见结束。

  在狱警的带领下,母女二人一步三回头地被带离了房间。

  直到那扇铁门在身后关上,李静还觉得像在做梦。

  那个叫张伟的律师,他的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只是在安慰她们?

  可他的表情,他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像是在开玩笑。

  尤其是最后那句“剩下的,交给我”,平静,却又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信服力。

  走出看守所,刺眼的阳光让张志远一时有些睁不开眼。

  他抱着笔记本电脑,快步跟在张伟身后,他憋了一路,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张律,您……您刚才说的是真的吗?就让当事人在法庭上那么说,能行吗?”

  “万一……万一法官不信呢?”

  张伟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

  “以前,或许不行。”

  “但现在……”

  “时代变了。”

  他没有再解释,转身继续朝前走去,只留下一个让张志远百思不得其解的背影。

  张志远的困惑,张伟一清二楚。

  这小子没错,他指出的,正是国内刑事辩护中最无奈,也最普遍的困境。

  理论上,证据的合法性,需要由提供证据的一方,也就是检方来证明。

  这是写在《刑事诉讼法》里的金科玉律。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条金科玉律却发生了诡异的“位移”。

  现实的法庭上,法官往往会把证明证据“不合法”的责任,变相地推给辩护律师。

  你有本事证明警察诱供了,我就采纳。

  你证明不了?那就对不起,这份认罪书,我只能认定为有效。

  无数律师就倒在了这“最后一公里”上。他们明知当事人被坑了,却拿不出铁证,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份被污染的证据,成为压垮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张志远不知道的是,张伟现在拥有的,正是抹平这“最后一公里”位移的终极武器。

  【绝对公正领域】。

  这个被动技能的核心,并非凭空创造证据,而是强制性地,让法庭的判决,绝对遵从于一个基于现有法律框架所构建的、能够自圆其说的逻辑闭环。

  而张伟要构建的逻辑闭环,简单到近乎粗暴。

  那就是回归法律本身!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有权要求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公诉方有责任提供完整的、未经剪辑的审讯录音录像,以证明其获取口供的程序合法。

  现在,公诉方要么拿不出录像,要么拿出的录像不完整。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未能完成法律赋予他们的举证责任。

  因此,基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始无效,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

  这个逻辑,任何一个法学生都懂。

  但在以往的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像一道无形的墙,挡在逻辑和结果之间。

  可现在,有了【绝对公正领域】,这道墙,将不复存在!

  只要张伟的逻辑链条完美闭合,且完全基于现行法律。

  那么,法官就只有一个选择——遵从。

  那份在张志远看来足以致命的认罪书,在张伟眼中,已经不再是威胁。

  如果公诉人真的拿出这份认罪书,那很抱歉了,如果最终判了无罪,那么参与审讯的警察要倒大霉了!

  想到这里,张伟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他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座,看着刚刚追上来的,还在喘气的张志远,发动了汽车。

  “走吧。”

  “好戏,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