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破碎的后视镜与身份-《遗忘时爱上你》

  雨停了几秒,又猛地砸下来。

  我扶着阿辞从小区门出来,他半边身子压在我肩上,腿像断了似的拖着地。保安登记完身份证,看了我们两眼,没多问。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个穿破工装的女人,扶着个西装湿透的男人,怀里还抱着外卖箱,怎么看都不像正经事。

  可我已经没力气解释了。

  走到巷口,我把外卖箱放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箱子底下渗出一圈水渍。阿辞靠着墙,头一点一点,嘴唇发紫,手指还在轻轻动,像是在数雨滴落下的间隔。

  “别碰那玻璃。”我抓住他的手。

  他没挣,只是抬头看我:“它……在动。”

  “什么在动?”

  “线。”他声音很轻,“雨水流下来,分成两股,对称的。我想……把它连起来。”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玻璃上全是水痕,歪歪扭扭,可他指尖划过的地方,确实留下了几道近乎笔直的轨迹,像是用尺子量过。

  我心头一跳。

  这不像是随便画画。一个装傻的人,不会在暴雨里盯着雨水的走向,还试图用手指补全它的结构。

  我蹲下身,想离他近点。他袖口卷着,湿布贴在手腕上,那块表就露了出来——铂金色,表盘极薄,边缘一圈细纹,像是某种字母缩写。我屏住呼吸,伸手拨了一下。

  “RL”。

  我猛地想起那本被顾客丢在楼道里的财经杂志。封面上的男人穿黑西装,站姿笔挺,手腕上就是这块表。旁边标题写着:“霖氏顾晏辞,年轻一代最冷血的并购手”。

  我当时扫了一眼就扔了。那种人,和我活在两个世界。

  可现在,这块表就在眼前。

  我盯着阿辞的脸。他额头有血痂,头发乱糟糟贴在额角,眼神空得像井底。可那张脸的轮廓,和杂志上的确重合了。

  我手指发僵,慢慢缩回来。

  他察觉到我的停顿,转头看我:“你……发现什么了?”

  “没有。”我摇头,“你冷不冷?”

  他没回答,只是把胳膊往里收了收,像是护着那块表,又像是护着自己最后一点体面。

  雨越下越大,风从巷子口灌进来,吹得塑料袋在地上打滚。便利店老板探出头:“苏晚,还不走?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我没应声。我知道我该走。送完单,任务就结束了。电动车坏了,明天修车要花钱,但至少我能回家,洗个热水澡,睡六小时,然后继续跑明天的早单。

  可我现在走,他就得留在这里。

  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能去哪儿?

  我看着他湿透的西装,领带歪在一边,衬衫领口磨得起毛。这种衣服,穿一天就得干洗,可他现在就这么泡在雨水里,像条被冲上岸的鱼。

  “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我问。

  他摇头,动作很慢:“只记得……黑暗。一闭眼,全是黑的。没有声音,没有光。刚才画那几道线,是唯一让我觉得……不是完全空白的东西。”

  我喉咙发紧。

  他不是在求我。他甚至没看我,只是盯着玻璃,像是怕一移开,那点微弱的秩序感就会消失。

  我站起身,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手心全是湿的,分不清是雨还是汗。

  “你住哪儿?”我问。

  “不知道。”

  “有家人吗?”

  “不知道。”

  “朋友呢?”

  他终于看我:“有你。”

  我一怔。

  “你是我唯一记得的人。”他说,“你说话,我就能听见。你走开,我就什么都抓不住。我不知道你是谁,可你要是不说话,我就……又掉进黑里了。”

  我站在原地,心跳得厉害。

  我知道我不该信他。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一块贵得离谱的表,谁也不知道他醒来后会变成什么样。万一他是骗子?万一他清醒了反咬我一口?说我绑架他?敲诈他?

  我负担不起这些后果。

  可我也负担不起把他丢在这里。

  我深吸一口气,雨水呛进喉咙。

  “要不……”我声音哑了,“先去我那儿避避?”

  他猛地抬头,眼睛里那层灰雾像是裂开了一道缝。

  “你……说什么?”

  “我说,先去我那儿。”我重复一遍,语气更稳了些,“我住得不远,十五平米,没客厅,床是上铺下桌那种。热水器坏过三次,房东说修就一直没修。厨房小得转不开身,但我有锅,能煮面。你要是不嫌弃,先待一晚。等雨停了,再想办法。”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手指慢慢松开玻璃,垂了下来。

  “你不怕我?”他忽然问。

  “怕。”我说,“我怕你是什么大人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报警抓我。我也怕你有病,半夜发高烧我没钱送你去医院。我还怕你根本不是失忆,是在演戏,就为了套我话。”

  我顿了顿。

  “可我现在更怕,你要是不跟着我走,明天早上被人发现冻死在巷子口,而我明明能拉你一把,却没伸手。”

  他呼吸一滞。

  雨砸在屋檐上,噼啪作响。

  他慢慢抬起手,不是抓我,而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袖子。

  “你……会后悔吗?”

  “不知道。”我说,“但现在,我得带你走。”

  我弯腰去拿外卖箱,他忽然伸手按住。

  “别拿这个。”他说,“太重。你肩膀已经歪了。”

  我一愣。我没说过肩膀疼,可刚才推车时,右肩被车把硌得发麻,走路时一直下意识往左偏。

  他注意到了。

  我看着他:“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倒记得我肩膀歪?”

  他没解释,只是慢慢站直了些:“我可能……不记得事,但我记得感觉。”

  我盯着他看了两秒,没再争。把箱子留在台阶上,转身扶他。

  他比刚才稳了些,脚步还虚,但能自己走。我们一前一后往城中村走,巷子窄,路灯坏了两盏,积水漫到脚踝。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在试探地面是否结实。

  走到楼下,我掏出钥匙开门。楼道灯不亮,我摸着墙往上爬。他跟在后面,手一直扶着扶手,指节发白。

  到三楼,我停住:“就这儿。”

  他抬头看门牌:304。门漆剥落,门缝里塞着小广告。

  “这就是……你的家?”他问。

  “嗯。”

  他没再问,只是点点头,跟着我进去。

  屋里一股潮味,窗帘没拉严,漏进一缕路灯的光。我摸索着开灯,白炽灯闪了两下才亮。床在角落,桌上堆着泡面盒和药瓶,墙角晾着今天换下的工装。

  他站在门口,没往里走。

  我转身看他:“怎么了?”

  他目光落在墙上的日历上。那是我用外卖单背面贴的,每一单完成,我就画个勾。密密麻麻的红勾,从上个月一直排到今天。

  他盯着那个“√”,忽然说:“你每天都这样?”

  “嗯。一单一勾,一单一钱。”

  他没说话,慢慢走进来,鞋在门口留下一串湿印。

  我递毛巾:“擦擦。”

  他接过,却没擦头,而是蹲下去,轻轻擦自己鞋底的泥水。

  我一愣:“不用管。”

  “弄脏你地板。”他声音很低,“你……已经让我进来了。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

  我站在原地,没动。

  他认真地擦着,动作笨拙,却一丝不苟。那块表在他手腕上晃着,铂金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杂志上说他是“最冷血的并购手”。

  不是因为他凶,而是因为他太精确。连失忆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他还在本能地维持秩序——擦鞋底,护外卖,记线条的对称。

  这样的人,本该活在顶层会议室里,俯视众生。

  可现在,他蹲在我这间漏雨的出租屋里,用毛巾擦着鞋底的泥,像在完成某种赎罪仪式。

  我转身去翻柜子,想找件干衣服给他。

  背后传来一声轻响。

  我回头。

  他站在桌边,手里拿着我昨天扔在桌上的那本旧杂志——就是封面有他的那本。

  他盯着封面,手指慢慢抚过自己的脸。

  灯光下,他的瞳孔猛地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