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魔丸降世的林梓璇-《青梅是病娇?没事,我比他还疯批》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周星星主演的逃学威龙之龙过鸡年。

  眼前的照片和当时剧里汤朱迪跟王百万拍的结婚照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只是王百万好歹还穿了条裤衩子。

  江煦安却是真空上阵。

  表情乐得跟要咬人似的。

  别提多贱了。

  不过好在是艺术照。

  没有真的辣眼能到让人看了要用酒精洗眼的地步。

  秦丽和江疏同时扶额摇头加叹气。

  以感叹江煦安的抽象。

  玩摇滚的男人,脑回路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他……他的确是你爸。”

  秦丽苦笑着回道。

  “这张照片还是我帮他们拍的,你爸求了我很久,我才答应的,为此,你温叔叔可是没少跟你爸干仗。”

  江疏突然间觉得好丢脸。

  他现在有足够的理由怀疑。

  自己的父母一定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认识的。

  太逆天了……

  说完,秦丽叉着腰,缓步走到那张巨大的结婚照前。

  不错眼珠地看着身穿圣洁婚纱的林梓璇,嘴角不由自主地开始上扬。

  “你妈妈穿婚纱的样子,美得像是脚踩花海的天使,这件衣服也是我亲自帮她设计和缝制的,婚礼那天,我甚至都想着要不要妈妈给抢走……”

  秦丽的眼睛逐渐开始泛红。

  “那天的场面一定很感人吧。”

  江疏问道。

  秦丽揉了揉眼睛。

  罕见地在江疏面前爆了粗口。

  “感人个屁啊,你爸那个神经病根本不把婚礼当回事,请了一群神头鬼脸的狐朋狗友来疯,你见过谁在婚礼现场抽烟唱死亡重金属摇滚的?”

  经过秦丽这么一描述。

  江疏的脑子里已经有画面了。

  江煦安是挺疯的。

  但一想他玩摇滚,也就释然了。

  “你妈也是,不阻止也就算了,还跟着一起疯,一场好好的婚礼,被整得乌烟瘴气的。”

  秦丽的嘴撅得老高。

  仿佛对当年的事,依旧耿耿于怀。

  “果然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种人……”

  江疏忍不住吐槽道。

  秦丽一怔,“你这话说得还……还真挺有道理的,要不然梓璇也不会看上你爸这个脏混混了。”

  掀开盖在沙发上的防尘罩。

  江疏一屁股坐了上去。

  秦丽也坐到了她身旁。

  下意识往后躺下去的时候。

  江疏的后腰被什么硬东西给硌了一下。

  拿出来一看。

  是一包还没被拆封的万宝路香烟。

  江疏突然想起来,他曾经偶然间看到过自己的母亲站在阳台抽烟。

  小时候的他不懂。

  被林梓璇哄骗着说是甜的。

  猛抽了一口。

  结果好悬没被呛死在那个午后。

  被秦丽知道后,追着满院子跑。

  如今回想起来,江疏都觉得好笑。

  玩摇滚的老爸不抽烟。

  以弹钢琴和民谣吉他出名的母亲倒是个会抽烟的。

  “这应该是你妈妈留下的,给我吧。”

  秦丽从江疏手中接过香烟。

  怔怔地看着烟盒出神。

  “八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抽。”

  在江疏诧异的目光注视下。

  秦丽撕开了玻璃纸,从里面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熟练地从面前茶几的抽屉里翻出一个打火机点燃。

  当着江疏的面就开始吞云吐雾。

  “阿姨……你……会抽烟?”

  江疏挑起眉梢。

  以前他可从来没见过。

  秦丽拉过茶几上那个几乎崭新的烟灰缸,往里弹了弹烟灰嗔道:

  “美少女的事你少管。”

  可紧接着她又用恳求的语气说道:

  “别告诉你温叔叔啊,他不喜欢我抽烟。”

  “那阿姨你还……”

  “要怪就怪你妈,是你妈教坏我的……”

  秦丽狡黠一笑。

  冲结婚照里穿着洁白婚纱,抿唇微笑的林梓璇扬了扬手里的香烟。

  “对不对呀,梓璇?”

  她将责任全推给了永远不会再和她犟嘴的林梓璇。

  江疏无语了。

  自己的老妈生前到底干了多少挫事……

  我勒个魔丸降世啊。

  先是教小姨打架。

  现在又教秦丽抽烟。

  还有那个嗜酒如命的岑老太太也是的。

  她也说是林梓璇带她去酒吧才染上的酒瘾。

  江疏忍不住抬头看了眼照片上那位美得不像话的女人。

  心中的震惊难以言表。

  我勒个私下里烟酒都来还蹦迪的阳光美少女啊。

  我的亲妈呀。

  你还有多少东西是我这个当儿子的不知道的?

  “阿姨,我爸跟我妈,这俩人是怎么认识的?”

  江疏现在就跟个考古学家似的。

  越往下挖,越是懵逼。

  他可以肯定。

  这俩神人的故事要是拍出来。

  绝对是一部集搞笑,狗血,青春,励志于一身的鸿篇大作。

  果然,一提到这个问题。

  秦丽脸上的表情,立马变得格外精彩了起来。

  她猛吸一口烟。

  回笼之后,慢慢吐出嘴里的烟雾。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哈哈哈……”

  江疏已经无所谓了。

  即便秦丽现在说这俩人是在去找外星人的路上认识的,他都能信。

  “你爸跟你妈,是在学校留言板下面写小作文吵起来,然后私底下约架后认识的。”

  江疏的嘴都合不上了。

  这不就是早期的贴吧吗?

  “是的,很不可思议吧,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秦丽将抽到尽头的香烟往烟灰缸里按了两下,又抽出一根继续点上。

  伴随着青灰色的烟雾,和那股子混合型香烟点燃后的奇怪难闻气味的刺激下。

  秦丽将当年事件的经过给讲了出来。

  原来秦丽和林梓璇当年上大学时住在一个寝室里,关系非常要好。

  林梓璇无依无靠,没有父母。

  需要靠奖学金以及去酒吧驻唱才能勉强维持开销。

  当时正值摇滚乐队遍地开花的年代。

  大背头,蛤蟆镜,喇叭裤成了那个时代的新潮流。

  学校也不例外。

  听了几首摇滚乐就想着自己组个乐队。

  然后一夜爆火成名的比比皆是。

  江煦安就是其中一个。

  他也组了个乐队。

  还在学校的留言板上张贴告示。

  将在学校操场举办一场个人秀,希望大家都去欣赏。

  由于林梓璇在酒吧驻唱大多都要到凌晨才能休息。

  而恰巧江煦安的个人秀又是在大白天举办,吵得林梓璇根本睡不着。

  气得她开窗户对着下面疯了一样的人群开麦狂喷。

  可她的声音太小。

  根本就盖不过江煦安的电吉他。

  于是就写了1000多字的长篇小作文贴到江煦安举办个人秀的告示的下面。

  格外的显眼。

  散场后的江煦安很快就从同伴手中拿到了林梓璇写给他的小作文。

  他本以为是某个狂热女粉给他的告白信。

  结果读完之后,差点没把江煦安气死。

  林梓璇用词之尖锐。

  刻薄地像是一把把扎心的尖刀。

  句句往他心窝子里扎。

  不仅把江煦安自以为是的才华贬低得一无是处。

  还形容他的摇滚都不如乡下干白活拉大锯拉的好听,纯纯工业噪音。

  江煦安也不甘示弱。

  也写了将近500字的小作文回怼过去。

  一来二去,不到一个星期。

  整个告示墙就贴满了两人互骂的小作文。

  俨然成了每天学校里众人期盼的最大乐子。

  最终江煦安率先沉不住气。

  写了最后一句话。

  「有种的,星期六,校外溜冰场,单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