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琉璃碎——萧景珂的自白-《快穿:黑莲花闺蜜教我驯养疯批》

  我出生在深宫,母妃的怀抱是我记忆里唯一的暖。

  她总爱用手指轻抚我的眉眼,说我的眼睛像极了琉璃,清澈却易碎。

  那时的夜很静,只有她哼唱的江南小调,和烛火投在纱帐上的影子。

  可琉璃终究是碎了。

  母妃死在一个雨夜,七窍流血,指尖还攥着半块没喂到我唇边的糕点。

  她倒下时,衣袖扫翻了药碗,褐色的药汁泼在我衣摆上,像一条蜿蜒的蛇。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沐家死敌送来的“礼物”。

  太后收养了我,可慈爱的面具下藏着淬毒的针。

  老嬷嬷的藤条抽在背上时,我数着纱帐上绣的蝴蝶,一只、两只……直到血腥味盖过熏香。

  她总说。

  “疼才能长记性。”

  于是我学会了,疼痛是活着的证据,是爱的印记。

  若无人让你疼,便是无人再爱你。

  江南的雨比宫里更冷。

  我被放逐那年才六岁,罪名是“命格冲煞”。

  多可笑啊,他们杀了我母妃,却要我背负诅咒。

  驿站的老马嚼着枯草,车帘外飘来孩童的笑闹声,而我蜷在角落,用指甲在手臂上划出血痕。

  疼吗?

  当然疼。

  可只有疼着,我才知道自己还没变成游魂。

  然后我遇见了她。

  姚浅凝撑着伞站在桥上,丝帕掉在我的脚边。

  她喊我“小子”,指甲抓伤我的手臂,血珠渗出来时,我竟笑了。

  多好啊,她又给了我一道活着的证据。

  她咬我耳垂的瞬间,我满脑子想的却是怎么咬穿她的颈动脉。

  多脏的心思……

  她让我单独去找她,于是我故意等了一天才去。

  她没让我失望,她捆住我,折磨我,在我身上留下新的印记。

  疼痛从皮肤烧进骨髓,我却兴奋得发抖。

  这就是爱吧?

  像母妃临死前攥紧我的手,像嬷嬷藤条落下前的冷笑,像她掐着我脖子时,眼底跳动的火光。

  “阿景。”

  她总这样唤我,仿佛我不是阴沟里长大的怪物,而是个值得被疼惜的人。

  可我知道,我永远学不会温柔。

  就像她身体里的两个灵魂,一个会掐着我的脖子冷笑,一个会为我包扎伤口时手抖。

  多有趣啊,明明是同一具身体,却能给我两种截然不同的疼痛。

  “她”用银簪抵着我的喉咙时,我兴奋得浑身战栗。

  那尖锐的触感,那冰冷的眼神,多像老嬷嬷最后一次打我时用的金钗。

  “她”越狠,我越能确信自己活着。

  而另一个她……那个会在我发烧时彻夜守着的她,反而让我害怕。

  她指尖的温度太暖,暖得让我想起母妃临死前逐渐冰冷的手。

  四年。

  她陪我熬过江南的梅雨,看过灯塔的渔火。

  我故意让自己受伤,就为看她皱眉的样子;我吞下仇人下的毒,只为享受她逼我吐药时掐我下巴的疼。

  每一次疼痛都是她给我的烙印,证明我不是宫里那个无人问津的怪物。

  我爱她。

  爱到想撕碎那个温柔的她,爱到想跪着舔“她”鞋尖上的血。

  最疯的时候,我甚至想过把她们都锁在地牢里,一个日日夜夜折磨我,一个时时刻刻治愈我。

  多可笑啊,我这样从污泥里爬出来的怪物,居然也配说“爱”这个字。

  可当她吐血昏迷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疼。

  她苍白的脸,微弱的呼吸,像极了母妃死前的模样。

  我跪在床前,发了疯似的掐自己的手腕。

  为什么躺在那里的不是我?

  为什么我总是那个被留下的人?

  后来我明白了,我爱的从来不是哪一个她。

  我爱的是她掐我时眼里的光,也爱她替我擦药时颤抖的指尖;爱她把我捆在床头冷笑,也爱她清晨为我系玉佩时耳尖泛红。

  我都爱。

  爱到想把她揉进骨血里,又怕弄碎了她。

  所以当她跪在血泊里,第一次用“求”这个字时,我的心脏几乎停跳。

  那个永远游刃有余的姚浅凝,那个宁可咬碎牙也不低头的姚浅凝,此刻指尖沾着穆琯玉的血,抓着我的衣襟说“求你”。

  我当然会救。

  就算要用沐家暗卫的命去填,就算要跪着去求阴九幽那个疯子。

  因为我知道,她珍视的一切,就是我的命。

  可后来呢?

  后来我亲手用她送的玉佩砸破了她的额头。

  为什么?

  因为我听见她说爱别人。

  因为……我这条疯狗终于被逼到绝路,除了伤害她,竟想不出别的办法证明自己还存在。

  多蠢啊。

  明明最怕她流血的是我,最后让她流血的也是我。

  可最痛的,是看着她走进那片虚空。

  她转身时甚至没看我一眼,仿佛我只是路边的石子。

  那个会为我包扎伤口、会掐着我脖子骂“疯子”的姚浅凝,就这样消散在光里。

  我伸手去抓,只握住一把带着血腥味的空气。

  胸口这里……空了一块。

  比母妃死时更空,比嬷嬷的藤条更疼。

  但我不能疯……还不能疯……因为她珍视的人还活着。

  所以当暗卫来报萧景瑜南下时,我第一时间去找了穆琯玉。

  多讽刺,我这条疯狗居然在学“守护”。

  可那女人甩了我耳光,打得我嘴角渗血,还要我跪着听训。

  “选吧。”

  她说。

  “孤独至死,还是学会守护?”

  我当然选后者。

  就算她永远不回来。

  就算她爱上别人。

  我也会守着雪映糖阁的梧桐,护着穆琯玉的安危,等着……

  万一哪天,她突然想看看这条疯狗。

  有没有学会温柔。

  问我多爱她?

  看见了吗?

  胸口这里每一道疤都在叫她的名字。

  我饮的毒酒是她的味道,我受的刀伤是她的形状,连呼吸都带着她留下的痛,这算不算爱?

  最想和她做的事?

  想把她锁在江南的灯塔顶楼。

  白天让“她”用银簪划破我的后背,晚上等温柔的她在烛光下为我包扎。

  清晨系玉佩时要弄错三次,就为看她蹙眉骂我“笨手笨脚”的样子。

  但最想的……

  其实是回到那个雨夜。

  在她转身离去时……

  先一步把自己的心挖出来。

  塞进她手里。

  “拿好了,姐姐。”

  “这样,你就永远,甩不掉了。”

  多可笑。

  连幻想都这么疼。

  我却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