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牢里的第一次自辩-《大秦:我的秦律能斩神》

  【你品,你细品,小人物开始他的挣扎…】

  竹简上的刻痕里的墨迹未干,带着一股决绝的锐气。

  张苍小心翼翼地将这几片承载着他全部希望的竹简藏在干燥的稻草下,背靠着冰冷的墙壁,闭目养神。

  大脑却在飞速运转,模拟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每一种情况, 演练 着每一句需要引用的律法条文。

  他知道,仅仅写下诉状是不够的。

  如何将它递出去,如何让它引起足够层级官员的注意,才是关键。

  老赵只是一个底层狱掾,指望他将这份直接挑战廷尉判决的“遗书”原封不动地上交,风险太大,他很可能为了自保而将其毁掉。

  必须亲自出面,必须有一个更高层级的人,至少是廷尉府的属官,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他的申诉!

  机会在第二天清晨到来。

  送早饭的依旧是老赵,依旧是那寡淡如水的菜糊。

  但今天,跟在老赵身后的,还有一名按刀而立的狱吏小头目,神情倨傲,眼神扫过牢房内的囚犯,如同审视牲口。

  就是现在!

  当老赵将陶碗递进来,转身欲走时,张苍猛地站起身,沉重的木枷与镣铐发出刺耳的碰撞声,在这寂静的清晨格外突兀。

  “且慢!”

  那小头目眉头一皱,手按在了刀柄上,厉声喝道:“死囚!安敢喧哗!”

  老赵也吓了一跳,回头看向张苍,眼神里带着惊疑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催促,示意他别惹事。

  张苍深吸一口气,无视了脖颈上木枷带来的沉重压力,挺直了脊梁——尽管这个动作让他倍感艰难。

  他目光平静地迎向那小头目,声音清晰而稳定,不再有昨日的沙哑,反而带着一种法吏特有的、引据律例时的沉凝:

  “在下并非喧哗。依据《大秦具律》第二百三十条,死囚对判决不服,有权在行刑前向上级官署呈递诉状,并请求当面陈述。在下要见廷尉,或廷尉府掌刑名之属官!”

  那小头目明显愣了一下,他大概从未遇到过在死牢里还如此“讲究”律法的囚犯。他脸上的横肉抖了抖,嗤笑道:“见廷尉?你以为廷尉大人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一个将死之人,还做什么春秋大梦!”

  “非是春秋大梦,乃是大秦律法赋予在下的权利!”张苍寸步不让,语速加快,“《具律》明文在此!阁下身为狱吏,莫非不知?抑或是……要公然违逆律法?”

  他直接扣下了一顶“违逆律法”的大帽子。

  那小头目脸色微变,秦律严苛,对官吏失职、违法处罚极重,他虽不把死囚放在眼里,却不敢公然背负违律的名声。

  “你……”小头目一时语塞,恼羞成怒,“巧言令色!你的案子是铁案!”

  “铁案?”张苍等的就是他这句话,立刻接口,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何为铁案?《封诊式》有云:‘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答)谅(掠)而得人请(情)为上!’ 请问,在下的卷宗之中,可有三名以上人证相互印证之记录?可有对证言矛盾之处反复诘问之笔录?可有确凿无疑,证明在下确有‘诽谤朝廷’、‘惑乱民心’之行径的物证?”

  他一连串的问题,如同连珠炮,砸得那小头目晕头转向。

  这些程序细节,他一个狱吏小头目哪里懂得?

  张苍不给对方思考的时间,继续引用律条,声音在狭小的牢房内回荡,甚至压过了隔壁囚犯的嘟囔:

  “《法律答问》明确规定,‘证不言情’,证人与事实不符,需反坐其罪!指证在下的证人,其证词可能经得起推敲?若经不起,便是诬告!依律当受同等刑罚!”

  “再者,‘诽谤’之罪,依《贼律》释意,需有明确谤言,且造成实害!在下之上书,乃议政之言,探讨律法得失,何来谤言?更未传播于市井,何来惑乱民心之实害?原审定罪,逻辑牵强,适用律条错误!此乃重大谬误!”

  他并非空泛地喊冤,而是精准地引用一条条具体的秦律条文,直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和法律适用问题。

  这种专业的、建立在律法框架内的辩驳,远比哭嚎喊冤更有力量。

  那小头目彻底被镇住了。

  他或许听不懂所有细节,但他能感受到张苍话语中那种引据律法的自信和压迫感。

  这不像是一个绝望的死囚在胡言乱语,更像是一个精通律法的法吏在据理力争!

  旁边的老赵也瞪大了眼睛,他昨日只觉得张苍是临死前想留个遗言,没想到他今日竟能爆发出如此惊人的能量,将这些连他都半懂不懂的律法条文说得头头是道。

  牢房内外,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

  只有张苍略显急促的呼吸声,以及他话语落下后,在石壁间隐隐回荡的余音。

  “……哼,牙尖嘴利!”小头目色厉内荏地哼了一声,气势已然弱了三分,“此事……此事非我能决!你等着!”

  他不敢再轻易呵斥,扔下这句话,狠狠瞪了张苍一眼,转身快步离去,脚步声带着一丝仓惶。

  老赵看了看张苍,又看了看小头目离开的方向,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默默锁上牢门,跟着离开了。

  危机暂时解除,第一步,成功了!至少,消息已经传递了出去。

  张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这才感到一阵虚脱般的疲惫袭来,后背已被冷汗浸湿。

  就在这时,隔壁牢房那一直嘟囔着“河伯”、“祭品”的老囚犯,突然停止了呓语。

  他拖着沉重的镣铐,挪到栅栏边,露出一张布满污垢、只有一双眼睛还算清亮的脸庞。

  他隔着栅栏,冷冷地盯着张苍,那眼神里没有感激,没有钦佩,只有一种近乎残忍的洞悉和嘲讽。

  “小子,”老囚犯的声音沙哑得像破风箱,“背得挺熟,有点本事。”

  张苍看向他,没有接话。

  老囚犯咧开嘴,露出一口黄黑残缺的牙齿,笑得比哭还难看:“可惜啊,没用。”

  “律法?”他嗤笑一声,带着看透世事的苍凉和麻木,“那不过是贵人手里的刀,想砍谁就砍谁。你今天能用它指着狱吏,明天,握刀的人就能用同样的律法,把你剁成肉酱!”

  他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似是怜悯,又似是警告。

  “你这是在找死!惊动了上面的人,死得更快,更惨!”

  说完,他不再看张苍,拖着镣铐,又挪回了角落的阴影里,恢复了那副疯癫痴傻的模样,仿佛刚才那句清醒而冷酷的话,从未出现过。

  张苍的心微微一沉。

  老囚犯的话,像一盆冷水,浇熄了他刚刚燃起的些许希望之火。

  他知道,对方说的是赤裸裸的现实。

  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律法有时确实苍白无力。

  但他没有退路。

  要么在沉默中按照“剧本”被枭首,要么拼死一搏,在律法的框架内,争那一线生机!

  他握紧了藏在稻草下的竹简,冰凉的触感让他保持清醒。

  “是不是找死,总要试过才知道。”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就在张苍以为那小头目只是虚张声势,并未上报时,走廊尽头再次传来了脚步声。

  这次,不是狱卒皮靴的沉重,也不是小头目的仓促,而是一种更沉稳、更规律的步伐。

  脚步声在牢房外停下。

  张苍抬起头,看到栅栏外站着一个身穿黑色官服、头戴法冠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面容严肃,眼神锐利如鹰,腰间配着一柄象征司法权力的“法绳”而非刀剑。

  他的目光落在张苍身上,带着审视和探究,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你就是张苍?”年轻官员开口,声音平直,不带波澜,“我是廷尉府奏谳掾,黑夫。”

  他的目光扫过张苍脖颈上的木枷和手上的镣铐,最后定格在他那双虽然疲惫却异常明亮的眼睛上。

  “你言及判决有误,依据律法,逐一道来。”

  黑夫的语气公事公办,“若有半句虚言,罪加一等。”

  张苍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一拍。

  鱼,终于上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