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奴姨姨,叔叔到底什么时候才回来呀?”
朱雄英把圆滚滚的身子陷在沙发里,小眉头皱成一团,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沙发的扶手。
现在是三月份,天气虽然还是有些寒冷,但窗外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还是给人一种非常温暖的感觉。
尤其是阳光洒在朱雄英藕节般的手臂上,显得这个小家伙更是像个金娃娃一般。
只不过,阳光虽暖,却暖不透他眉宇间的怅然。
在小家伙看来,他最亲爱的叔叔高阳秋已经“人间蒸发”十三天了。
四岁孩子的世界里,这简直比他背过的所有书本上的东西还漫长。
现代的家里,常衫儿和观音奴倒是每天陪伴着小家伙,还会时不时带他出去溜达溜达。
可朱雄英这个小家伙就是喜欢高阳秋带他出去玩,哪怕带他出去的是他亲小姨常衫儿,小家伙感觉没有以往高阳秋带他出去玩的开心。
这时候,常衫儿端着刚做好的杏仁酪走过来,她笑着说道:“雄英,看,小姨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这个呦。”
小家伙抬着眼皮看了一眼,不过他有些兴致缺缺,而是问道:“小姨,叔叔还不回来吗?”
“你叔叔给我发信息来着,说再有一两天就回来了。”
常衫儿这话一出,朱雄英皱着的小眉头有些放下了。
看着这小玩意儿这样,常衫儿笑了,她就知道,这小东西总算是开心了。
在小家伙身边坐下,常衫儿用指尖轻轻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笑着说道:“雄英,叔叔是去给咱大明办大事去了,等他忙完了就会回来,而且啊,你叔叔还跟小姨说了,要给你带一些特产也就是好吃的那些回来呢!”
常衫儿的声音柔得像江南的春水,可朱雄英却嘟着嘴晃着脑袋,小手指掰着说道:“叔叔已经走了七、八....已经走了十三天啦!上次皇爷爷去凤阳祭祖,也就才用了五天就回来了。”
虽然小家伙已经去过哈尔滨和青岛,但是在他小小的认知里,他可不清楚距离这个东西,他只知道时间。
反正他记得,上次去哈尔滨,他们就用了不到一天就去了,去青岛,也就用了一天。
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啊,竟然能让叔叔用十三天的时间还没办完?
小家伙心里想不通!
就在小家伙还有些苦恼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叫声:
“雄英!雄英!叔叔回来了!”
是高阳秋的声音!
顿时,小家伙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小短腿在地毯上打滑,差点撞翻常衫儿手里的杏仁酪。
他有些茫然地望向门口,又扭头看看正端着水杯浅笑的观音奴,只见这位曾经的二婶,现在的观音奴姨姨那双总是清冷的眸子也含着笑意。
这下,小家伙明白了,这真是叔叔的声音!
“小姨你听!是叔叔 !叔叔回来咯!”
常衫儿刚要起身,朱雄英这小家伙已经像只受惊的小乳燕,“噌”地窜过门槛。
高阳秋的身影恰在此时出现在院子里,看到小家伙矮矮胖胖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门前,他笑着道:“雄英,叔叔回来了,高兴吗?”
朱雄英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高阳秋,也顾不上穿衣服,打开门就像小炮弹似的扎进高阳秋怀里。
“叔叔!”他把脸埋在高阳秋的大腿上,声音闷闷的,“叔叔,你下次走把雄英也带上嘛,雄英好想叔叔的!”
这时,常衫儿也从家里跑了出来,手上还拿着朱雄英的衣服。
见到小家伙此时抱着高阳秋的大腿,她不禁埋怨道:“雄英,你怎么能不穿外套就往外跑,赶紧进来,外面现在还冷的很呢!”
高阳秋听到声音后,迅速将行李搁在一旁,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像拎小鸡一样把朱雄英给抄了起来。
进入屋内后,高阳秋并没有立刻放下朱雄英,而是用他那下巴上的胡须轻轻地摩挲着朱雄英那粉嫩光滑的小脸,就像在打磨一件精美的玉器。
朱雄英被高阳秋的胡子弄得痒痒的,忍不住咯咯直笑。
高阳秋看着朱雄英开心的模样,也跟着笑了起来,然后柔声说道:“哎呀,雄英原来是你想叔叔啦!怪不得我这一路上都心不在焉的,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做,原来是你在召唤我呢!本来我跟你小姨说好要明后天才能回来的,可谁让叔叔这么想你呢,所以今天就迫不及待地赶回来啦!”
高阳秋的这番话,就像一股暖流,流淌进了朱雄英的心里。小家伙听了之后,更是开心得合不拢嘴,笑声像银铃一般清脆悦耳。
高阳秋和朱雄英尽情地玩耍了一会儿,屋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最后,高阳秋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轻轻地把朱雄英放了下来。
来到客厅门口刚才放行李的地方,高阳秋俯身打开沉甸甸的行李箱,露出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礼盒。
他先拎起个鼓囊囊的袋子,倒出一把紫黑透亮的葡萄干,然后对着朱雄英说道:“雄英你看,这是吐鲁番的无核白,听说在阴干房里挂了四十天,挺好吃的。”
接着捏起一颗塞进小家伙嘴里,问道:“甜不甜?听说吃了能像葡萄藤一样蹿个儿。”
朱雄英含着葡萄干直点头,小舌头把果肉抿得滋滋响,忽然指着另一个印着维吾尔花纹的纸包问道:“叔叔,那个黄黄的是什么?”
“这是哈密瓜干。”高阳秋笑着撕开包装,橙黄的瓜肉带着蜜渍的光泽,“新疆的瓜甜得能粘住牙,晒成干儿更解馋。”
他递了一块给凑过来的观音奴,又挑了片塞进常衫儿手里,说道“尝尝,比江南的蜜饯多几分果香。”
正说着,他变戏法似的从箱底翻出顶绣着葡萄藤纹样的小花帽,宝蓝色的缎面上缀着细碎的银线。
“来,雄英戴上试试。”高阳秋把帽子往小家伙头上一扣,帽檐的流苏垂在耳边,逗得朱雄英直晃脑袋。他噔噔噔跑到穿衣镜前,看着镜中那个戴着异族小帽的自己,突然捂着嘴咯咯笑起来:“小姨你看!我像不像西域来的小王子?”
常衫儿正帮着把巴旦木倒进木盘,闻言嗔道:“别臭美了,小心帽子上的银穗扎到眼睛。”
话音未落,高阳秋已展开一条水红色的丝巾,上面用金线绣着展翅的凤凰。
“衫儿,观音奴,这个给你们。你们俩肤色白,配这颜色正好。”
最后,高阳秋从夹层里取出个锦盒,打开来是两串羊脂玉手链。
“衫儿,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他执起常衫儿的手腕,将手链轻轻套上,玉珠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常衫儿低头看着腕间的莹白,脸颊微红,却故意板起脸:“就知道拿这些小玩意儿哄人,下次再把雄英丢家里十几天,我就……”
话没说完,已被朱雄英的尖叫打断——小家伙正抱着包无花果干,把果核吐得满地都是,逗得满屋人笑作一团。
        朱雄英把圆滚滚的身子陷在沙发里,小眉头皱成一团,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沙发的扶手。
现在是三月份,天气虽然还是有些寒冷,但窗外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还是给人一种非常温暖的感觉。
尤其是阳光洒在朱雄英藕节般的手臂上,显得这个小家伙更是像个金娃娃一般。
只不过,阳光虽暖,却暖不透他眉宇间的怅然。
在小家伙看来,他最亲爱的叔叔高阳秋已经“人间蒸发”十三天了。
四岁孩子的世界里,这简直比他背过的所有书本上的东西还漫长。
现代的家里,常衫儿和观音奴倒是每天陪伴着小家伙,还会时不时带他出去溜达溜达。
可朱雄英这个小家伙就是喜欢高阳秋带他出去玩,哪怕带他出去的是他亲小姨常衫儿,小家伙感觉没有以往高阳秋带他出去玩的开心。
这时候,常衫儿端着刚做好的杏仁酪走过来,她笑着说道:“雄英,看,小姨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这个呦。”
小家伙抬着眼皮看了一眼,不过他有些兴致缺缺,而是问道:“小姨,叔叔还不回来吗?”
“你叔叔给我发信息来着,说再有一两天就回来了。”
常衫儿这话一出,朱雄英皱着的小眉头有些放下了。
看着这小玩意儿这样,常衫儿笑了,她就知道,这小东西总算是开心了。
在小家伙身边坐下,常衫儿用指尖轻轻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笑着说道:“雄英,叔叔是去给咱大明办大事去了,等他忙完了就会回来,而且啊,你叔叔还跟小姨说了,要给你带一些特产也就是好吃的那些回来呢!”
常衫儿的声音柔得像江南的春水,可朱雄英却嘟着嘴晃着脑袋,小手指掰着说道:“叔叔已经走了七、八....已经走了十三天啦!上次皇爷爷去凤阳祭祖,也就才用了五天就回来了。”
虽然小家伙已经去过哈尔滨和青岛,但是在他小小的认知里,他可不清楚距离这个东西,他只知道时间。
反正他记得,上次去哈尔滨,他们就用了不到一天就去了,去青岛,也就用了一天。
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啊,竟然能让叔叔用十三天的时间还没办完?
小家伙心里想不通!
就在小家伙还有些苦恼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叫声:
“雄英!雄英!叔叔回来了!”
是高阳秋的声音!
顿时,小家伙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小短腿在地毯上打滑,差点撞翻常衫儿手里的杏仁酪。
他有些茫然地望向门口,又扭头看看正端着水杯浅笑的观音奴,只见这位曾经的二婶,现在的观音奴姨姨那双总是清冷的眸子也含着笑意。
这下,小家伙明白了,这真是叔叔的声音!
“小姨你听!是叔叔 !叔叔回来咯!”
常衫儿刚要起身,朱雄英这小家伙已经像只受惊的小乳燕,“噌”地窜过门槛。
高阳秋的身影恰在此时出现在院子里,看到小家伙矮矮胖胖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门前,他笑着道:“雄英,叔叔回来了,高兴吗?”
朱雄英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高阳秋,也顾不上穿衣服,打开门就像小炮弹似的扎进高阳秋怀里。
“叔叔!”他把脸埋在高阳秋的大腿上,声音闷闷的,“叔叔,你下次走把雄英也带上嘛,雄英好想叔叔的!”
这时,常衫儿也从家里跑了出来,手上还拿着朱雄英的衣服。
见到小家伙此时抱着高阳秋的大腿,她不禁埋怨道:“雄英,你怎么能不穿外套就往外跑,赶紧进来,外面现在还冷的很呢!”
高阳秋听到声音后,迅速将行李搁在一旁,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像拎小鸡一样把朱雄英给抄了起来。
进入屋内后,高阳秋并没有立刻放下朱雄英,而是用他那下巴上的胡须轻轻地摩挲着朱雄英那粉嫩光滑的小脸,就像在打磨一件精美的玉器。
朱雄英被高阳秋的胡子弄得痒痒的,忍不住咯咯直笑。
高阳秋看着朱雄英开心的模样,也跟着笑了起来,然后柔声说道:“哎呀,雄英原来是你想叔叔啦!怪不得我这一路上都心不在焉的,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做,原来是你在召唤我呢!本来我跟你小姨说好要明后天才能回来的,可谁让叔叔这么想你呢,所以今天就迫不及待地赶回来啦!”
高阳秋的这番话,就像一股暖流,流淌进了朱雄英的心里。小家伙听了之后,更是开心得合不拢嘴,笑声像银铃一般清脆悦耳。
高阳秋和朱雄英尽情地玩耍了一会儿,屋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最后,高阳秋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轻轻地把朱雄英放了下来。
来到客厅门口刚才放行李的地方,高阳秋俯身打开沉甸甸的行李箱,露出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礼盒。
他先拎起个鼓囊囊的袋子,倒出一把紫黑透亮的葡萄干,然后对着朱雄英说道:“雄英你看,这是吐鲁番的无核白,听说在阴干房里挂了四十天,挺好吃的。”
接着捏起一颗塞进小家伙嘴里,问道:“甜不甜?听说吃了能像葡萄藤一样蹿个儿。”
朱雄英含着葡萄干直点头,小舌头把果肉抿得滋滋响,忽然指着另一个印着维吾尔花纹的纸包问道:“叔叔,那个黄黄的是什么?”
“这是哈密瓜干。”高阳秋笑着撕开包装,橙黄的瓜肉带着蜜渍的光泽,“新疆的瓜甜得能粘住牙,晒成干儿更解馋。”
他递了一块给凑过来的观音奴,又挑了片塞进常衫儿手里,说道“尝尝,比江南的蜜饯多几分果香。”
正说着,他变戏法似的从箱底翻出顶绣着葡萄藤纹样的小花帽,宝蓝色的缎面上缀着细碎的银线。
“来,雄英戴上试试。”高阳秋把帽子往小家伙头上一扣,帽檐的流苏垂在耳边,逗得朱雄英直晃脑袋。他噔噔噔跑到穿衣镜前,看着镜中那个戴着异族小帽的自己,突然捂着嘴咯咯笑起来:“小姨你看!我像不像西域来的小王子?”
常衫儿正帮着把巴旦木倒进木盘,闻言嗔道:“别臭美了,小心帽子上的银穗扎到眼睛。”
话音未落,高阳秋已展开一条水红色的丝巾,上面用金线绣着展翅的凤凰。
“衫儿,观音奴,这个给你们。你们俩肤色白,配这颜色正好。”
最后,高阳秋从夹层里取出个锦盒,打开来是两串羊脂玉手链。
“衫儿,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他执起常衫儿的手腕,将手链轻轻套上,玉珠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常衫儿低头看着腕间的莹白,脸颊微红,却故意板起脸:“就知道拿这些小玩意儿哄人,下次再把雄英丢家里十几天,我就……”
话没说完,已被朱雄英的尖叫打断——小家伙正抱着包无花果干,把果核吐得满地都是,逗得满屋人笑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