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被吓呆的曹氏父子-《帅气又多金,看我纵横都市花海》

  李明俊扯下西装随手甩到车顶,扯松领带斜倚在车门上,“躲不过的事早晚要面对,是吧?”

  曹羽鼻腔里挤出冷笑,抬手打了个响指。

  十个壮汉立刻形成包围圈,月光照得他们手里的匕首泛着冷光。

  穿黑西装的打手们露出狼群盯上猎物的眼神,四周安静得可怕,只剩夜晚海风的呼啸。

  被围在中间的李明俊突然咧嘴露出一抹嗜血的笑容,食指挑衅地勾了勾。

  明明被围住的人是他,这动作却有些反客为主的感觉。

  十道黑影同时动了。

  刀尖全对准中央那道身影。

  李明俊伸手往虚空一抓,那把陪他闯过尸山血海的影蚀凭空出现。

  这是一把刀尖泛着蓝光的匕首,刀身半透明如冰晶锻造,刃面布满细密的霜纹,轻薄锋利,缠绕银色蛇皮,末端镶嵌一颗冰髓石,触碰时有刺骨凉意。

  这刀喝过不知多少人的血,从境外训练营到洛杉矶地下世界,它和异空间内的沙漠之鹰就像李明俊的左右手,硬生生在异国杀出个天王的名号。

  “伙计,歇够了该干活了。”

  李明俊手指抹过刀身笑了。

  刀身突然嗡地轻颤,像是闻见血腥味的鲨鱼,刀刃隐约泛起青光。

  比起沙漠之鹰他更爱用刀。

  刀锋入肉的震颤顺着虎口窜上脊椎。

  爽,很爽。

  至于枪?

  不到万不得已他懒得碰那玩意。

  李明俊不等他们扑到跟前,全身放松胳膊垂着,反手攥紧影蚀猛地冲了上去。

  看见他古怪的握刀姿势和快得吓人的动作,原本一脸轻松的曹羽突然觉得不对劲!

  “铛!”

  李明俊手里的刀唰地划出一道冷光,跟最前面保镖的匕首狠狠撞上。

  黑暗中两把刀擦出一串火星。

  动作更快的李明俊嘴角泛起冷笑,在两人擦肩的瞬间突然转身。

  刀光闪过,那保镖喉咙一凉,踉跄着往前冲了好几步才发觉不对。

  他捂着被割开的喉咙,突然浑身发冷,喉咙里只能发出咯咯声。

  这家伙瞪大眼睛往后栽倒时,脖子上的血痕突然裂开,鲜血“嗤”地喷出老高。

  从交手到毙命,他连两招都没撑住,第二下就直接送了命。

  其实杀人也算门手艺活。

  凭天王的本事加上李世青激发的潜能,正常情况下被他那把“影蚀”划过的脖子只留条血线,半滴血都不会流。

  这事儿根本没法用医学解释。

  李明俊就爱玩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把戏。

  但这次他偏要弄得血刺呼啦的。

  给谁看?可不就是给姓曹的爷俩开开眼么。

  太久没这么舒服了,李明俊全身毛孔都在兴奋地炸开,心里头躁动的恶魔已经嗷嗷叫唤了。

  嘴角一挑露出个邪气的笑。

  趁着他们愣神的工夫,他像猎豹似的窜进人群,手里的军刀带起一片寒光。

  刀刃划出密密麻麻的弧线,刀锋擦着人喉咙飞过。

  叮叮当当的刀刃碰撞声炸响,火星子四下乱溅。

  李明俊硬扛着九个保镖的围攻,在逼退他们后,他黏上那个退得稍慢的倒霉蛋,身子一矮,右腿像弹簧似的蹬地弹起,鞋底狠狠踹中对方腰眼。

  这招改良泰式侧踢带着破风声,咔嚓脆响听得人头皮发麻。

  那保镖嚎得跟杀猪似的,像炮弹一样摔出五六米远。

  李明俊扯出个冷笑,像猎豹一样冲出去。

  刀光闪过,那个还在半空没落地的倒霉蛋,刀尖已经挑开他喉咙。

  等摔到沙滩上时,尸体还带着体温。

  和第一个一样,隔了几秒突然“噗”地喷出老高一道血箭,把沙子染得通红。

  车灯照着这摊血,鬼气森森的。

  去死吧!

  几分钟后。

  十个保镖通通倒下,眼神带着难以置信的恐惧。

  虽然这十个保镖算不上顶尖好手,但面对普通人,也是能以一挡五的存在。

  不过李明俊还是留了很大的力气,要是使用真本事,这些人恐怕一分钟也撑不下去。

  为啥?

  不远处的阴影里还一个正在看戏的呢!

  不用说,肯定是沈国强他们派来打探消息的。

  看着沙滩上十具冰凉尸体,李明俊脸色更冷了,黑夜都被这股寒意衬得更渗人。

  不过转眼间,他又换上那副温文尔雅的和煦笑容。

  亲眼目睹整个血腥过程的曹氏父子早就吓傻了,想跑都挪不动腿。

  曹羽还算撑得住,就是腿发抖得厉害,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

  之前在酒会上曹羽就领教过他的杀气,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凶残。

  直到这会儿他才反应过来。

  自己以为人家是猎物,实际上,自己才是刀俎上的鱼肉,被人家当傻子逗着玩呢!

  自己怎么偏偏招惹上这个活阎王?

  完了完了完了!

  曹邦比他爹更窝囊,如同行尸走肉一样呆呆站着。

  嘴唇抖了半天突然嗷一嗓子:“别过来!你是杀人魔!救命啊!”

  喊着喊着直接瘫在地上,连滚带爬躲到他爹身后,死死抱住曹羽大腿哭喊:“爸,我才二十多岁!你干嘛带我看这种场面啊!快把他赶走!求你了爸!我要回家!”

  吓傻了?

  李明俊愕然,刚刚还那么牛气哄哄的样子,现在怎么这么怂了?

  他随手掸了掸西装。

  杀了人却连血都没沾上,就是衣服有点皱。

  走到曹羽跟前眯起眼睛,扯出个人畜无害的笑。

  “曹总?”

  这声轻飘飘的称呼让曹羽瞬间吓得一激灵:“三少我错了!求您高抬贵手!曹家往后给您当牛做马都行!”

  他拼命压着发抖的嗓音,可想到刚才那些变态杀人场面,再看看吓得半傻的儿子,最后那点脸面早就顾不上了。

  面前这男人乍看斯斯文文,可刚才那活阎王的模样早刻进他DNA里了。

  曹羽指甲掐进手心,冷汗顺着脖子往下淌。

  他瞅了眼还趴在地上发抖的曹邦,眼里闪过一丝哀伤,突然扑通跪在李明俊面前,整个人像是突然老了快十岁。

  杀完人后李明俊火气消了大半,再看曹家父子时,虽然脸上带笑,眼里却没了那股子要人命的狠劲。

  不管曹邦真疯假疯,今晚这出血腥大戏够他们父子记一辈子。

  曹羽要是个明白人,就该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不管是把这事烂在肚子里,还是今后对李明俊服服帖帖。

  其实李明俊压根没想杀他们,刚才闹那么大阵仗,纯粹就是想立威吓吓他们。

  现在看曹羽点头哈腰的奴才相,再加上曹邦被吓成傻子的熊样,这出戏算是演到位了。

  虽说现在留着这老小子没啥用,但曹家好歹在苏杭混了这么多年,虽然比不上那三个顶级豪门,也算地头蛇里数得着的。

  李明俊离家十多年刚回来,在本地人生地不熟的,留着这条地头蛇,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