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书中皆记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天幕:对!我爹洪武三十五年传位》

  天幕上的画面到此一顿。

  各朝时空里观看天幕的古人们呼吸为之一滞,好久都不能平复心绪。

  什么是苦?

  什么是灾?

  天幕上的画面未曾提一句苦,却将汉末百姓之苦描写的淋漓尽致。

  “张角,倒汉之逆贼!”有的读书人蹙眉,显然他对张角这种形象很不感冒。

  “不听圣贤言的逆贼张角,只会装神弄鬼,有什么好看的?”

  读书人的怒骂辣评却换来了周围百姓的仇视。

  他们不懂那么多的大道理,甚至也不清楚天幕上的张角到底是谁。

  但他们只看见了一个救济斯民、慈怀天下的道长!

  孩子的话多么的淳朴啊,他娘教给他的更是生存的道理。

  芸芸百姓,很多都是这样的穷苦人,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只能挨着肚子忍受着顿顿饥。

  “总比一顿饱后饿死强吧?”

  “多可怜的孩子啊,那么小就没了爹娘,家里的土地也被......”女性向来是最能感受细腻情感的,一些妇人抹着眼泪动容道。

  无论是他们,还是她们,都深知在这个世道里,没有长辈的庇护,被吃绝户都是好的了。

  若没个族内照顾,能不能活着长大都是问题。

  土地?

  咱们老百姓哪来的自己的土地欸!

  “张角说得不对吗?”各朝各代里不乏一些王侯公卿,对张角之前的话产生了共鸣。

  自古以来,一向如此。

  苦一苦,熬过这个年景,不就过去了吗?

  天幕这个拍摄视角和氛围,整的跟多苦大仇深似的。

  拜托!

  百姓不好过,我们豪门难道就好过了吗?

  以前没吃完的肉菜都是直接倒臭水沟里,现在年景不好,我们都难过到喂狗了。

  ......

  东汉中平年间

  汉灵帝刘宏看着天幕里的画面陷入了回忆。

  建宁,好久远的年号了。

  当时他才刚登基,就像起初的张角想象的那样,他也以为经书里的大汉就是他脚下的大汉。

  那时候的刘宏还以父皇晚年的乱象为耻辱,想要学习文景、昭宣、光武那些祖宗,把这天下好好的治理。

  建宁年间,他经略了西域、平定了西北羌乱、西南蛮乱、征服了高句丽,甚至还出击了有兴起之势的北方鲜卑,又改革官制......

  刘宏闭目思索着,不知不觉居然想起来自己曾经干过了这么多的大事。

  可这些事情明明也没隔多久,为何朕总觉得已经很远了呢?

  “建宁年的大疫......”刘宏抿着嘴,心底看到旧事更是沉默。

  他明明派了医者去地方,还拨了钱粮。

  可朕的子民还是死了。

  那群遭瘟的家伙,密码的!

  刘宏身上刚刚的深沉气质陡然一萎,嘴角勾起一抹邪笑,戏谑着拍着巴掌:

  “哈哈哈,朕能看好戏咯!”

  「同样是王朝末年,为什么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成为了大英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居然还受到了史书的立传。」

  「汉末的张角反而成为了妖言惑众的大反派呢?」

  【“我知道,抖音发力了。”

  “陈胜吴广还好说,黄巢、张角、李自成、还有太平天国,呵呵。能火的一塌糊涂全靠抖音发力!”】

  【追评:“?”

  追评1:“你又懂了。”

  追评2:“书中皆记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

  追评3:“你要明白,不是抖音造就了他们,也不是王朝更替,不是历史重新的书写拯救了他们。

  是几千年来人民史观第一次站在了帝王家传后,他们才成了英雄!

  是人民史观的兴起,而不是历史英雄主义!”】

  ......

  天幕上画面悠悠一转,再次浮现一个小场景,灯火辉煌的大堂被模糊化做了片头封面,依稀可以看见和听到堂中的推杯换盏、丝竹管弦之音。

  「大贤良师」

  这一年,又是大旱。

  黄河裹挟着流民的呜咽奔涌,瘟疫与饥荒啃食着中原的脊梁。

  在这片被啃碎的土地上,那道拄着竹杖的身影,成了绝望中的星火。

  张角一步一个脚印治好了很多的百姓,活了无数人,他被百姓们奉为了大贤良师。

  太平道的信徒也越来越多了,他的名声随着信徒的传播愈发响亮。

  以至于,张角的信徒里居然多了些读过书的士人、甚至世家的子弟。

  由于张角做过的事,他常被当地的官员和大族以贵宾礼待。

  邺城。

  北方第一雄城,是冀州的治所,同样也是魏郡的治所。

  这是小兴汉第一次跟着张师傅出席豪门的宴请。

  他们一行好多弟子都跟着来了。

  席间歌舞不停,没见过的好吃的饭菜更是眼花缭乱,那些漂亮小姐姐们那么瘦却看起来脸色红润,就是衣服穿的太少了。

  娘说露肚皮会着凉,着凉了就会窜稀,吃的粮食就会糟蹋了。

  兴汉不敢生病,也不敢让自己着凉。

  他抱着这样的想法,好奇那些小姐姐没有娘亲教道理吗?

  这是他不敢开口,也不敢更多的抬头。

  就这样低着头,在穿丝戴绸的士人和舞女中瞅着自己露出大拇指的脚。

  他没有鞋子,草鞋也不是他这种人能穿的。

  兴汉很尴尬,一直在张师傅的身后畏缩着脑袋。

  穿着麻布百衲衣的张角衣着虽然丑陋,却在这群贵人面前神色从容。

  世家邀请他赴宴,他也欣然来此。

  席间推盏三杯后,张角说出了自己的请求:“恰大灾之年,希望贵人们能帮帮受灾的民众。”

  “喝酒,喝酒!大师,席间乐不好听?此间舞不够雅?还是您怀里的没坐个美娇娘?哈哈哈哈......喝酒!”

  张角笑笑,没有接口,只是低声对兴汉说吃慢点,别噎着了。

  兴汉很听话,埋头只管吃端上的佳肴,也不管自己有没有礼仪,也不清楚那些人在笑什么。

  他听到贵人们好像在说:

  天竺来的僧人翻译了菠萝经什么昧良心经,然后就得到了很多的土地和财宝。

  真羡慕,要是我也是僧人就好了。

  大汉的京师,天下最伟大的城市雒阳,大官们提议牵头,然后一个叫蔡邕的师傅领着好几个厉害的师傅对五经四书等等进行了重新校订,还刻在了石碑上。

  足足刻了八年呢!

  听说每天来此瞻仰的世家子弟坐着马车排好长的队才能看见。

  四十六面的石碑,那是什么样子的呢?

  兴汉很好奇。

  这些皮肤白嫩穿着丝绸的贵人,嘴里说的延续文脉,功在千秋的伟业到底是什么?

  那四十六面石碑是在祈福来年的好景吗?

  “张师傅......”

  兴汉拉了拉张角的衣服,小声窃语:“这是肉吗?”

  “......好香!!”

  ??w??!!

  “原来我这样的人也能吃肉啊!”

  席间的贵人们虽然抱着士人礼礼待了他们,言语中的冷嘲热讽和百般刁难,张角还是听得懂的。

  尽管如此,他也依旧坦然自若。

  那个气质出尘的麻衣道士,身体没象征的一滞,眼眶发酸。

  “嗯......吃吧......等我们借到了粮食,就回去......”

  兴汉没有听清张师傅说的什么话,只顾着馋眼前的肉了。

  这是他此生第一次吃到肉。

  “嚼嚼.....哧...哧哧...”

  肉真好吃。

  要是娘也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