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宿命故敌-《超古代:神明纪元》

  “我怎么了!?”

  这个时代,虽然依旧提倡男女平等,但大部分家庭还是更偏心于儿子。

  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虽说爷爷未必是爷爷,但至少还是自家姓氏。

  所以平日里陆行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宝贝儿子极为宠溺。

  再加上这段时间,一股怒气一直憋在陆宗显的心头,终于这一次彻底爆发了出来。

  对着自己的父亲怒吼道:“我蠢?有本事就别把我生出来呀!”

  “生我出来干什么!?想要什么都没有!异能!丹田!最后只能走铠式机甲的路子,现在都只能眼看着白梦妍那个臭娘们嫁给彭古那个王八蛋!”

  “你这个当老子的在干什么?我就是要杀了他!”

  “…”

  看着发了疯一般歇斯底里怒吼的宝贝儿子,陆行沉默了。

  为人父母,往往只能看到自己孩子受委屈的那一面,哪里管别人的是非对错。

  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躺在床上,身上缠满绷带的模样,心头不禁心疼了一下。

  呼!

  叹了一口气,陆行尽可能平静柔声道:“宗显啊,你要知道,有些事情要一步一步来,你未来是要肩负起整个陆家的,凡事要懂得隐忍。”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陆行还没说完,陆宗显便插嘴怒道:“可我等不了,再等十年,白梦妍都已经人老珠黄了!”

  “爸!我不就是在黑市上悬赏了那个彭古嘛?多大点事!”

  “啧!”

  陆行啧了一声皱了皱眉头,对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无奈的解释道:“现在你姐姐嫁入了彭家,你这样做不利于你姐姐。”

  “你以为彭家在黑市中没有爪牙,你悬赏彭古的事情彭家就不知道了?”

  “错!你别忘了还有白家,白家在黑市里的实力远非你可以想象,白家的白梦妍那小丫头片子还有她爹白知坤对彭古这小子很上心,恐怕彭古已经得到消息了。”

  简单的言语之中,也能听得出来陆行对白家的忌惮。

  在整个洛京市范围内,能够比白家还强大的家族已经没有了,陆行有所忌惮也正常。

  “知道又能怎么样?他有证据吗?”陆宗显依旧不以为然。

  这些年彭家没落是铁打的事实,区区一个彭家,现在除了有点钱之外还有啥?

  他们陆家完全不怕。

  “你呀你!一点脑子也不动,真不知道是随谁!”

  陆行用手指点了点陆宗显,反问道:“那你告诉我,七百万炎黄币能请来什么样的杀手?”

  “这…”

  陆宗显不说话了。

  七百万炎黄币,估计连一个稍微强一点的二境高手都请不来。

  过了好一会,陆宗显这才开口道:“就是恶心,我也要恶心死他!至少比苍蝇烦人!再者说了,人不死,这钱也就花不出去。”

  “做事只见小利,而无远见!”陆行训斥一声,但见自己这宝贝儿子根本听不进去,也就不再多言。

  …

  洛京市一处咖啡馆内,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格子衫牛仔裤青年男人用手指抬了抬镜框,看着面前的笔记本电脑露出了一抹诡异的笑容。

  他在看的页面正是洛京黑市的猎杀名单页面。

  而鼠标所在的位置刚好是彭古的照片。

  “彭古呀彭古,你还真是一个灾星。”

  青年男人勾起了嘴角笑了笑,这个笑容令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女生不寒而栗,竟然不知为何就打了一个激灵。

  “看来我的运气要比你好的多,不仅能完成任务,还能赚到七百万炎黄币,一举两得。”

  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男人一边将电脑合上。

  在他起身要走之时,这才发现整个咖啡馆的人都用一副怪异的神色看着他。

  旋即男人一拍额头,懊恼苦叹道:“瞧我这个脑子,每次都这样,做事情总是这么专注,总是把其他的事情抛在脑后,唉,手上的番茄酱就是这么粘上的呀。”

  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周围人一副看傻子的模样,完全是一头雾水,根本听不明白这家伙在说什么。

  随后男人转过身来报以歉意的微笑,微微躬身扫视众人,轻声开口道:“实在是对不起各位了。”

  众人一副疑惑的表情,根本就没有人听明白这家伙是什么意思。

  可就在众人疑惑之时,那男人话音刚刚落下。

  一阵白烟自那男人的皮肤冒了出来,不过眨眼之间的功夫,整个咖啡馆被白烟充斥,完全到了目不见几厘米的程度。

  又过了几秒钟的功夫,白烟化作猩红之色。

  再之后,烟雾重新被男子收回皮肤,原本白皙的皮肤或许是因为猩红烟雾的缘故竟然变成了深红色。

  那男人抬起双手深深地呼吸,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

  过了好一会,皮肤上的猩红色逐渐退散。

  终于那男人张开嘴吐出一口血腥气,随即露出了残忍的笑容走出了咖啡馆。

  再看咖啡馆里,所有人就像是被定格在那里,身上的血气已经荡然无存,包括毛发在内全部都变成了惨白色。

  只剩下恐怖阴森四字。

  如果彭古看到这人,恐怕也会后背发凉。

  彭古之前是救赎会的战斗小队的队长,在小队长之上还有中队长,中队长之上是分部大校再往上便是分部少将。

  而这个人就是彭古之前的顶头上司,分部中队长。

  一个商犹族人和炎黄人的混血。

  商犹族人本就有偏于炎黄肤色的,而这人的母亲又是炎黄人,这让他外表看上去几乎和炎黄人没有区别。

  叶苏!

  他父亲虽然不姓叶但名字的第一个字是叶,所以也就姓了叶,叶苏是他的炎黄名字,同样也是他商犹名字的发音。

  一个在彭古看来,强到变态的家伙。

  因为同属一个分部,又是顶头上司,年龄上又相差不大,所以两人平日里没少交手。

  然而彭古从来没有赢过,每一次都是被单方面殴打,完全毫无还手之力。

  有传言说,叶豪华在整个救赎会中队长之中也是位列前三甲的人物,要不是性格太过残暴,甚至有可能争一个分部少将的职位。

  如果让彭古知道这位来追杀他了,估计要找地方猫起来了。

  …

  另一边,一个黑市酒吧里,一名红发调酒师一边调酒一边看着平板电脑里的图片笑了起来,喃喃自语。

  “又惹事了,一点都不知道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