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烧掉过去-《港综:开局顶撞大嫂,斩大佬上位》

  “孟先生。”

  “我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有一位高僧叫四方大师,他经常来看我,和我讨论佛经,开导我,化解我的杀孽。”

  “我能这么快出来,全靠四方大师的引导。”

  林过仁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

  唐志明一家人闻言,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原来如此。

  难怪林过仁犯了那么大罪,竟然还能从精神病院里走出来,原来是有佛法高超的大师教化。

  看来林过仁的病真的好了,以后不会再杀人了。

  特别是阿珍和唐芷君。

  眼前的这个‘雨夜屠夫’可是专杀女人的,刚才听见对方承认身份的时候,可把她们两个吓坏了。

  现在知道对方受过佛法熏陶,安心了不少。

  孟德脸色一黑。

  对方竟然真的会算命?

  看来这个小弟是收不成了,再待下去纯属浪费时间。

  “胡说八道。”

  孟德撇了撇嘴,“什么高僧矮僧的,小心被秃驴给骗了。”

  “林过仁。”

  “我奉劝你一句,秃驴里也有坏人,世界上那么多的寺庙,保不准就有暗藏春色、藏污纳垢之所。”

  “你说跟着秃驴学东西,那你为什么还是觉着痛苦?”

  “痴线。”

  “自己好好想想,想清楚以后可以去成业街的赌档找我。”

  孟德走出房门,寸王赶紧跟上。

  走廊里。

  “老大。”

  寸王沉声说道:“你回屋里睡觉,俺帮你看着,这次俺知道该怎么做了,再有人打扰你,俺直接揍他。”

  “不睡了。”

  孟德摆了摆手,“肚子饿了,出去吃点东西。”

  他回家洗澡,换完干净衣服,整个人重新变得精神起来。

  想了想,又从厨房的排烟管道里摸出来一个笔记本。

  这就是卧底日记。

  里面记录的是他毕业以后,当卧底以来,跟在明叔身边做的每一件事。

  大大小小,事无巨细。

  如果他再回去当差佬的话,这本日记就是他心系警队,忠诚奉献的凭证。

  “老大,这是什么?”寸王问道。

  “青春。”

  孟德低头看着日记,神色有些复杂,“这是我逝去的青春,也是我再也追不回来的过去。”

  寸王挠了挠头。

  这一看就是用来写日记的本子,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老大,你还写日记?”

  “以前写。”

  孟德拿着日记往外走,“那时候年龄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才明白,哪有正经人写日记的。”

  “烧了它,以后再也不写了。”

  两人下楼。

  孟德在路边找了个宽敞的空地,亲手点燃了那本卧底日记。

  他站在不远处吸着烟,看着火焰渐渐吞噬‘过去’,直到烧的一干二净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走,去吃饭。”

  孟德指着前面笑道:“那里有一家卖叉烧饭的,味道很不错,我带你去尝尝。”

  他说的是一家卖烧腊的店铺。

  招牌是红底黄字的,‘王记烧腊’四个大字的漆皮有点剥落。

  门口的地上放着霓虹灯牌,上面写着菜品。

  里面摆着案板,收拾的很干净,斩切用的刀具摆的整整齐齐。

  再往里一点就是店铺的特色,叉烧、烧鸭、脆皮乳鸽、蜜汁排骨、腊肠等等美食应有尽有。

  此时正有一个穿着迷彩军装的青年人站在门口。

  等孟德走近了,这才听见老板的骂声。

  “挑。”

  “你个扑街一到饭点就来,来了又不买东西,身上又脏又臭的真是晦气。”

  “滚远点,别耽误我做生意。”

  那个青年冷着脸看着老板。

  “你店里没有客人,我站在这里不会耽误你的生意。”

  他往旁边退了一步,目光再次看向泛着油光的烧腊,眼神里全是对食物的渴望,还偷偷地咽了咽口水。

  “浩叔。”

  孟德打了声招呼,“两碗叉烧饭,一份蜜汁排骨,一份腊肠。”

  “阿德。”

  浩叔点点头,赔着笑脸说道:“你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快进屋里坐着,我马上给你做,再送你两杯冰奶茶。”

  “好喝又管饱。”

  说到这里,浩叔老脸一翻,再次朝着那个年轻人喝骂。

  “喂,客人上门了,拜托你滚远点。”

  “挑。”

  “你是从难民营里出来的吗,衣服又旧又破,身上也是臭烘烘,要是影响了客人的食欲我打死你。”

  “赶紧滚。”

  年轻人看了看孟德和寸王,这次没有吭声,一脸不舍地转身离开。

  “等一下。”孟德把人叫住了。

  眼前的青年表情冷峻,眉毛粗重,单眼皮,皮肤粗糙,呈现出健康的深色,长得和山鸡那个白痴有二分相似。

  只不过性格完全不同,这人冷得像坨冰块。

  孟德指了指屋里,“没钱吃饭?”

  ‘冰块’沉默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

  “为什么站在门口?”

  “饿,这里香,多看看,多闻闻就不饿了。”

  孟德咧嘴一笑。

  这家伙懂得自己给自己画饼吃,是个人才来着。

  他呲着大白牙笑得跟个弥勒佛一样,又想收小弟了。

  “出门在外,谁都有个马高蹬短的时候,遇上了就是缘分,我是个好人,见不得别人饿肚子。”

  “你别走了,我请你吃饭,叫什么名字?”

  “龙五。”

  龙五回答的异常简洁。

  他看着孟德,一脸严肃地说道:“你请我吃饭,我帮你杀人。”

  孟德的笑容愈发慈祥。

  果然是个人才。

  做事痛快,说话又好听,比林过仁那个精神病强多了。

  “哈哈哈。”

  他大声笑了起来,“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你跟着我混,我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会饿肚子。”

  “浩叔。”

  “来三碗叉烧,快点,别把我的小弟饿坏了。”

  浩叔早就忙活上了。

  他拿着菜刀,把提前腌制好,烤的外焦里嫩的叉烧切片,铺在香喷喷的米饭上,然后浇上秘制酱汁。

  旁边用菜心和溏心蛋点缀,一碗叉烧饭就做好了。

  砰。

  浩叔把碗放在桌子上,推到龙五身前,嘴里还说个不停。

  “小子。”

  “你能碰上阿德,算你今天运气好,吃吧,尝尝我的手艺。”

  龙五低头盯着琥珀色蜜汁焦壳的叉烧,闻着扑鼻而来的香气,肚子里发出一阵擂鼓般的响声。

  他吞咽着口水,扭头看向孟德。

  孟德递过去一双筷子,“看我干嘛,你先吃你的,后面的马上就好。”

  龙五使劲点头,接过筷子埋头干饭。

  他吃的很香,满脸幸福。

  “阿德。”

  浩叔继续上饭,“两份叉烧,一份蜜汁排骨,一份腊肠,饭菜齐了。”

  “多谢。”

  话刚说完,孟德就看见龙五放下手里的空碗,正用期待的小眼神看着自己。

  他抽了抽嘴角,“你多久没吃饭了?”

  “四天。”龙五沉声回答。

  “靠。”

  孟德咂了咂嘴,“听起来怪可怜的,呐,你先吃我这份,寸王,你吃你的,不用管我。”

  “浩叔,再给我来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