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水大营,早已不是营地。
这里,是一个在蛮荒大地上的超级工地。
放眼望去,数不清的帐篷与简易木屋从河岸铺开,密密麻麻地延伸至远方山脚。
超过二十万的劳工,被划分成上百个施工队,在各自的区域内,如同一台巨大机器的零件,挥汗如雨。
“一二!嘿咻!一二!嘿咻!”
号子声粗犷而有力,震动着山谷。
衣衫褴褛的囚徒们,用最原始的杠杆和绳索,将万钧巨石从山体上撬下。
他们的眼神不再是囚徒的麻木,反而燃烧着一种近乎狂热的光。
因为每一个定额的完成,都意味着一碗热气腾腾、飘着油花的肉汤,和两个雪白扎实的馒头。
表现突出者,名字会被记上木牌,减免刑期。
甚至,能被提拔为管理数十人的小工头,获得更大的权力与食物配给。
不远处,由降兵组成的工程营,正操作着简易的轰鸣的碎石器械。
他们推着独轮车,在规划好的道路上飞速穿梭,将搅拌好的灰色“神仙土”(水泥),一车车运往前方的路基。
最苦最累的活,则交给了新收降的叛军和蛮兵,这是他们赎罪的第一步。
而在更远处的山谷深处,会时不时传来一声沉闷如雷的巨响。
紧接着,便是一股混杂着硫磺味的浓烟冲天而起。
“轰隆——!”
随着巨响,坚硬的山壁仿佛被无形巨手捏碎,轰然垮塌。
无数碎石如瀑布般滚落,烟尘弥漫。
“哦——!”
负责开山的劳工们,在短暂的惊愕后,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兴奋欢呼。
这就是沈潇的杰作——开山炸药包。
大量的黑火药,混合着猛料,被塞进掏空的树干与陶罐之中,再嵌入挖出的山体裂缝。
一声巨响,足以替代上千人敲打数日的辛劳。
“军师,您这‘天雷’之法,实乃神鬼莫测之能!”
贾诩站在沈潇身侧,脸庞上,因震撼而微微颤抖。
即便已目睹多次,他那双阅尽人间阴诡的眼中,在看到山崩地裂的瞬间,依旧会涌起最原始的敬畏。
“什么天雷,这叫科学。”
沈潇摆了摆手,懒得去解释什么叫物理爆破。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翻腾:基建狂魔的快乐,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且枯燥。
二十多万近乎零成本的劳动力,配上炸药这种降维打击的大杀器。
他修路的速度,已经不是在前进,而是在起飞。
一条宽阔平整的灰色水泥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这片蛮荒的群山之中,一寸寸地向着南方延伸,吞噬着一切阻碍。
“报——!”
一名斥候快马如风,在望台下急停,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单膝跪地。
“启禀军师!太史慈将军急报!”
“将军已成功‘驱赶’雍闿、高定二人离开越巂郡,兵锋直指邛都!”
“沿途,共计‘说服’大小豪族七家,缴获粮食十万石,金银财帛不计其数!”
斥侯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最后还是用了军师发明的词汇。
“并……收编劳动力一万三千余人!第一批五千壮劳力,三日后即可抵达大营!”
“干得漂亮!”
沈潇一拍大腿,兴奋得差点跳起来。
太史慈这“拆家”业务能力,简直是行业标杆!
这才几天功夫,又给他送来一个加强师的劳动力和海量物资。
这哪里是打仗?
这分明是最高效的劳务派遣公司!
“传令子义,让他悠着点,别把那两只领头羊给追死了。”
沈潇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嘴角勾起。
“保持压力,像撵兔子一样,继续往南赶!”
“喏!”
斥候领命,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贾诩看着沈潇那副财迷般的笑容,嘴唇动了动,终是没忍住。
“文和先生,有话但说无妨。”沈潇察觉到了他的目光。
贾诩躬身,神色凝重地开口:“军师,您这般大兴土木,役使二十余万之众,每日人吃马嚼,消耗如山崩海啸。虽有子义将军在外抄掠补充,但终非长久之计。我军孤军深入南中腹地,后勤乃悬顶之剑,一旦粮草不济……”
“我明白你的意思。”
沈潇打断了他,伸手指向脚下那条正在不断延伸的水泥路。
他的眼神,炽热得吓人。
“文和,你看这条路,它是什么?”
“它不仅仅是一条路。”
“它是我们的血管!是插入南中这片土地心脏的主动脉!”
“只要这条路在,益州后方的粮食、兵员、物资,就能无视山川险阻,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最前线!”
“我们修路的速度,就是我们大军生命线的延伸速度!”
他顿了顿,又指向远处那些在路边开垦荒地、搭建聚落的辅兵和后勤人员。
“而且,我们不是只在消耗,我们也在创造!”
“我已下令,沿途所有适宜耕种的土地,全部开垦!就地屯田!”
“所有俘虏,除了修路,也要轮流参与耕种。也留下一部份人看管,我们走到哪里,就把汉家的田地,种到哪里!”
“最多半年!我们就能在这南中不毛之地,实现粮食的自给自足!”
沈潇越说越是亢奋,他大步流星地走到一张巨大的南中地图前,抓起一根炭笔,在上面狠狠地画了起来。
“路,只是第一步!”
“你看,从成都的岷江,到这里的卑水,再到南方的金沙江,最终汇入滇池……这些纵横交错的水系,如果……”
他的笔尖在地图上划出一条疯狂的、扭曲的黑线。
那条线,如同利爪,将整个益州和南中的水系,强行串联在了一起。
贾诩顺着他的笔尖看去。
他的大脑,这位算计了一辈子人心的毒士,此刻竟有些宕机。
“军师……您是想……”
他的声音干涩无比。
“开凿一条……贯穿南北的运河?!”
疯了!
这个想法,太过疯狂。
这需要的人力物力,将是巨大的,特别是人力!
“有何不可?”
沈潇反问,脸上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狂热。
他心里想的是:现在只是规划,勘探先行!等老子手里的劳动力突破五十万,一百万的时候,这贯穿云贵高原,直达南海的黄金水道,就不仅仅是梦想!
它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足以改变未来千年的国运,让后世知道这个产粮地,当初拿得多值得!
看着沈潇脸上那近乎癫狂的表情,贾诩彻底沉默了。
他感觉自己的思维,被对方扯进了一个无法理解的维度。
他原以为,沈潇的目标是平定南中,封侯拜将。
可现在他才明白,平定南中,对这位军师而言,或许只是在自家后院,修一条花园小径的开始。
他要做的,是在这片蛮荒的画布上,用山川河流作笔,用百万生民作墨,画出一个全新的,高效运转的,由他一手设计的恐怖秩序!
“军师之志,已非诩所能揣度。”
良久,贾诩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对着沈潇的背影,行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礼,深深拜下。
“诩,愿为军师马前卒,共襄此千秋伟业。”
“千秋伟业还远。”
沈潇头也不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目光重新落回了工地的细节上。
这里,是一个在蛮荒大地上的超级工地。
放眼望去,数不清的帐篷与简易木屋从河岸铺开,密密麻麻地延伸至远方山脚。
超过二十万的劳工,被划分成上百个施工队,在各自的区域内,如同一台巨大机器的零件,挥汗如雨。
“一二!嘿咻!一二!嘿咻!”
号子声粗犷而有力,震动着山谷。
衣衫褴褛的囚徒们,用最原始的杠杆和绳索,将万钧巨石从山体上撬下。
他们的眼神不再是囚徒的麻木,反而燃烧着一种近乎狂热的光。
因为每一个定额的完成,都意味着一碗热气腾腾、飘着油花的肉汤,和两个雪白扎实的馒头。
表现突出者,名字会被记上木牌,减免刑期。
甚至,能被提拔为管理数十人的小工头,获得更大的权力与食物配给。
不远处,由降兵组成的工程营,正操作着简易的轰鸣的碎石器械。
他们推着独轮车,在规划好的道路上飞速穿梭,将搅拌好的灰色“神仙土”(水泥),一车车运往前方的路基。
最苦最累的活,则交给了新收降的叛军和蛮兵,这是他们赎罪的第一步。
而在更远处的山谷深处,会时不时传来一声沉闷如雷的巨响。
紧接着,便是一股混杂着硫磺味的浓烟冲天而起。
“轰隆——!”
随着巨响,坚硬的山壁仿佛被无形巨手捏碎,轰然垮塌。
无数碎石如瀑布般滚落,烟尘弥漫。
“哦——!”
负责开山的劳工们,在短暂的惊愕后,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兴奋欢呼。
这就是沈潇的杰作——开山炸药包。
大量的黑火药,混合着猛料,被塞进掏空的树干与陶罐之中,再嵌入挖出的山体裂缝。
一声巨响,足以替代上千人敲打数日的辛劳。
“军师,您这‘天雷’之法,实乃神鬼莫测之能!”
贾诩站在沈潇身侧,脸庞上,因震撼而微微颤抖。
即便已目睹多次,他那双阅尽人间阴诡的眼中,在看到山崩地裂的瞬间,依旧会涌起最原始的敬畏。
“什么天雷,这叫科学。”
沈潇摆了摆手,懒得去解释什么叫物理爆破。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翻腾:基建狂魔的快乐,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且枯燥。
二十多万近乎零成本的劳动力,配上炸药这种降维打击的大杀器。
他修路的速度,已经不是在前进,而是在起飞。
一条宽阔平整的灰色水泥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这片蛮荒的群山之中,一寸寸地向着南方延伸,吞噬着一切阻碍。
“报——!”
一名斥候快马如风,在望台下急停,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单膝跪地。
“启禀军师!太史慈将军急报!”
“将军已成功‘驱赶’雍闿、高定二人离开越巂郡,兵锋直指邛都!”
“沿途,共计‘说服’大小豪族七家,缴获粮食十万石,金银财帛不计其数!”
斥侯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最后还是用了军师发明的词汇。
“并……收编劳动力一万三千余人!第一批五千壮劳力,三日后即可抵达大营!”
“干得漂亮!”
沈潇一拍大腿,兴奋得差点跳起来。
太史慈这“拆家”业务能力,简直是行业标杆!
这才几天功夫,又给他送来一个加强师的劳动力和海量物资。
这哪里是打仗?
这分明是最高效的劳务派遣公司!
“传令子义,让他悠着点,别把那两只领头羊给追死了。”
沈潇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嘴角勾起。
“保持压力,像撵兔子一样,继续往南赶!”
“喏!”
斥候领命,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贾诩看着沈潇那副财迷般的笑容,嘴唇动了动,终是没忍住。
“文和先生,有话但说无妨。”沈潇察觉到了他的目光。
贾诩躬身,神色凝重地开口:“军师,您这般大兴土木,役使二十余万之众,每日人吃马嚼,消耗如山崩海啸。虽有子义将军在外抄掠补充,但终非长久之计。我军孤军深入南中腹地,后勤乃悬顶之剑,一旦粮草不济……”
“我明白你的意思。”
沈潇打断了他,伸手指向脚下那条正在不断延伸的水泥路。
他的眼神,炽热得吓人。
“文和,你看这条路,它是什么?”
“它不仅仅是一条路。”
“它是我们的血管!是插入南中这片土地心脏的主动脉!”
“只要这条路在,益州后方的粮食、兵员、物资,就能无视山川险阻,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最前线!”
“我们修路的速度,就是我们大军生命线的延伸速度!”
他顿了顿,又指向远处那些在路边开垦荒地、搭建聚落的辅兵和后勤人员。
“而且,我们不是只在消耗,我们也在创造!”
“我已下令,沿途所有适宜耕种的土地,全部开垦!就地屯田!”
“所有俘虏,除了修路,也要轮流参与耕种。也留下一部份人看管,我们走到哪里,就把汉家的田地,种到哪里!”
“最多半年!我们就能在这南中不毛之地,实现粮食的自给自足!”
沈潇越说越是亢奋,他大步流星地走到一张巨大的南中地图前,抓起一根炭笔,在上面狠狠地画了起来。
“路,只是第一步!”
“你看,从成都的岷江,到这里的卑水,再到南方的金沙江,最终汇入滇池……这些纵横交错的水系,如果……”
他的笔尖在地图上划出一条疯狂的、扭曲的黑线。
那条线,如同利爪,将整个益州和南中的水系,强行串联在了一起。
贾诩顺着他的笔尖看去。
他的大脑,这位算计了一辈子人心的毒士,此刻竟有些宕机。
“军师……您是想……”
他的声音干涩无比。
“开凿一条……贯穿南北的运河?!”
疯了!
这个想法,太过疯狂。
这需要的人力物力,将是巨大的,特别是人力!
“有何不可?”
沈潇反问,脸上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狂热。
他心里想的是:现在只是规划,勘探先行!等老子手里的劳动力突破五十万,一百万的时候,这贯穿云贵高原,直达南海的黄金水道,就不仅仅是梦想!
它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足以改变未来千年的国运,让后世知道这个产粮地,当初拿得多值得!
看着沈潇脸上那近乎癫狂的表情,贾诩彻底沉默了。
他感觉自己的思维,被对方扯进了一个无法理解的维度。
他原以为,沈潇的目标是平定南中,封侯拜将。
可现在他才明白,平定南中,对这位军师而言,或许只是在自家后院,修一条花园小径的开始。
他要做的,是在这片蛮荒的画布上,用山川河流作笔,用百万生民作墨,画出一个全新的,高效运转的,由他一手设计的恐怖秩序!
“军师之志,已非诩所能揣度。”
良久,贾诩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对着沈潇的背影,行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礼,深深拜下。
“诩,愿为军师马前卒,共襄此千秋伟业。”
“千秋伟业还远。”
沈潇头也不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目光重新落回了工地的细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