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迷雾树,乌鸦,亡灵-《谁还传统御兽?我合体变身!》

  穿过雾气汹涌的空间通道。

  眼前是被白雾包裹的一望无际的白色森林。

  树是白色的,空气温度很低。

  林云快速扫了周围一眼。

  像地毯一样的野草。

  像栅栏一样带点绿芽的冷白树苗。

  光线很昏暗。

  四人抬起头,深蓝色的夜幕上挂着一轮奇异的蓝色月亮。

  林云张开手,蓝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如无形无声的水流自他指缝中流逝。

  马念桃毫不掩饰自己的吃惊:

  “这……这就是古月秘境?好神奇,简直就像是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小世界,明明我们刚刚在外面的时候还是太阳高挂的上午,现在居然已经是夜晚了?”

  夜风裹挟着潮湿的雾气吹来。

  令几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好冷!”

  马念桃环抱双臂,忍不住吐槽道。

  她忽然有些头疼,为什么来的时候不在储物戒中放一些保暖的备用衣物?

  因为穿着凉鞋,脚趾被雾气下打湿了。

  水汽充盈在材质光滑的鞋面上,走起路来,足底会不自觉往下打滑,很难受。

  “给。”

  林云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件深灰色的保暖衣,以及一件皮革包头的透气运动鞋,递给了她。

  随后一边谨慎的观察四周,一边解释道:

  “鞋子是男款的,尺码有点大,你把鞋带系紧一点应该就没关系了,放心,都是我新买的,还没穿过。”

  为了预防各种情况,他在御兽商场购买妖核时,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东西顺便都购买了。

  除了衣服和适合户外行走的鞋子,还有压缩食品、帐篷、睡袋、毛巾、桶装水、方便生火的卡式炉……等各式各样的物品。

  没办法,御兽师的战斗力基本都在战宠上,自己脆弱的很。

  一旦被近身就很容易被干掉。

  说是玻璃大炮,也丝毫不为过。

  难怪JoJo里的反派迪奥不愿意做人类,要戴上石鬼面成为吸血鬼。

  马念桃接过衣物和鞋子,发出惊喜的叫声:

  “哇啊,云子,你准备的好周到!谢谢!”

  “嘘,声音小点,我们还不清楚这片秘境内的情况,过大的音量可能会招来妖兽。”

  林云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小声提醒道,随后从储物戒中取出件浅灰色保暖衣穿上。

  在秘境里生病,情况会变得很麻烦。

  既不利于探索,也更容易成为周宏兵发难的目标。

  充足的准备是必要的。

  “好~”

  马念桃立刻反应过来,小声点头,随后努力不发出动静的换上衣物和鞋子。

  周宏兵与马功成都是经验老练的探索者,早就有所准备。

  因此并没有被古月秘境恶劣的环境打个措手不及。

  但他们都没想到林云一个刚通过学校秘境试炼的新人,居然也能表现的如此镇定。

  周宏兵赞赏道:

  “林兄弟考虑的很周全啊,不反光的冷色系衣物,在野外更不容易被妖兽发现。

  话说回来,这个秘境内部的雾气比外面的还要浓上好几倍,可见度很低,温度估计也在五度以下,周围也听不见虫鸣鸟叫,看样子生物很少的样子。

  这种恶劣的环境,就算是妖兽也难以生存下去啊。”

  妖兽说到底也只是强大点的生物。

  生物要生存下去,就需要食物、水源、安全隐蔽的住所。

  这和人类是一样的。

  资源匮乏的地方,生命活动就少。

  马功成则皱眉走向身边最近的一棵树,似是发现了什么。

  他从储物戒中取出皮手套戴上,小心翼翼扒开树皮上一层凝结的厚厚白霜,仔细观察树皮的纹理,又拿出折叠刀打开,在上面割开一条浅浅的小口。

  很快,深蓝色的汁液从伤口处冉冉流出。

  沾染树液的刀刃表面快速覆盖上一层冰晶。

  马功成很快便将其认了出来:

  “这是……迷雾树?难怪这里的雾气如此浓郁怪异,甚至都通过通道逸散到外面去了,规模如此宏大的迷雾树林,还真是罕见啊!”

  “老师,您确定?迷雾树不是国内已经濒临灭绝的奇树品种么?”

  周宏兵立刻走上前来,瞪大眼睛,声音里都带着激动。

  马功成点头,眼里满是喜色:

  “不会有错的,肯定就是!要是能将这些迷雾树都移栽出去,应该对国家会很有益。”

  周宏兵没有说话,心头在狂跳。

  迷雾树的汁液提炼浓缩成精华后,能够用于制作强化精神的药剂,十分珍贵。

  外面,一棵迷雾树幼苗都被炒上了天价!

  简直就是摇钱树。

  而现在,他们眼前是一大片不知道存活了多少年的迷雾树森林。

  这哪是树啊,分明就是一座金山!

  先前正是因为规模太过宏大,导致周宏兵下意识没往这方面深思。

  周宏兵将手掌轻放在迷雾树的表面,冰凉的触感让他很快冷静了下来。

  上报给市里?

  不不不不,这怎么能行呢!

  和整片迷雾树相比,市里给予的那点奖励简直可笑。

  现在就动手么?

  反正也就三个人。

  两个一阶的小鬼,和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战斗力低的令人发笑。

  以自己的实力,收拾他们易如反掌。

  团里那边他已经通知过了,只要把尾巴处理干净,改头换面去国外生活也很容易。

  周宏兵心思电转。

  是的,他欺瞒了马功成和马念桃。

  他的确在一个小狩猎团里工作,但做的并非接取协会任务猎妖换钱的正经工作。

  周宏兵是“乌鸦”!

  乌鸦是食腐动物。

  它们通常潜伏在高处,俯瞰猎物被捕食者咬断脖颈,等捕食者吃饱喝足离开后,再成群飞下来啄食残存的腐肉。

  周宏兵的工作性质跟乌鸦类似,但要更加卑劣!

  他在秘境中担任向导,将一无所知的御兽师引向绝境。

  等妖兽袭杀了目标吃饱离开后,再悄然出现,拿走尸体主人身上的财物。

  毕竟战具和储物戒都无法食用。

  妖兽们通常不会碰这些难啃的硬疙瘩,于是就便宜了乌鸦。

  秘境里是三不管地带,也没有监控摄像头。

  只要没有确切的证据,乌鸦就能靠那张能言善辩的嘴捏造事实。

  八年过去,周宏兵早就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大学生了。

  抛去良善与天真,拾起凶恶与狡诈,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否则,他又怎可能买得起钻石级血统的战斧龙呢?

  老实接任务猎妖,那能赚几个钱?

  坑蒙拐骗,来钱快又安全。

  周宏兵脑海思绪翻涌,很快便否决了立刻翻脸干掉三人的想法。

  第一,马功成的学识是他需要的。

  第二,林云的眼睛能洞察迷雾,要深入探索离不开这小子。

  第三,马念桃是很合适的人质,她和马功成与林云都有联系。

  先暂且观望,后面再看好了。

  反正作为乌鸦,他很擅长制造灾祸,再从中谋利。

  周宏兵很快有了决定。

  他放下手,扭头正要冲三人说话,耳朵忽然一动。

  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森冷厉的能量波动忽然出现!

  “砰!”

  在四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一只没有半点血肉的惨白骨手破开挂满白霜的厚实泥土,紧接着是头颅、躯干、双腿。

  似乎被活物的气息吸引,一只手持残破骨刀的骷髅兵从地底下钻了出来。

  亡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