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语智之二《善言》21 梁适&孙沔-《智囊里的管理学》

  梁适 孙沔:宋代“外交话术高手”!凭“以礼立界”驳回契丹诉求,守住主权底线

  契丹派使者给宋朝送信,信里把两国称作“南朝”“北朝”,而非之前的“大宋”“大契丹”,明显不想再以兄弟之国相称。宋仁宗召集中书省、枢密院大臣一起商议,多数大臣都担心:“要是不答应,可能会引发矛盾。”梁适(梁庄肃)却说:“这事儿很容易反驳。只需回复说,‘宋’是本朝受天命建立的国号,‘契丹’也是北朝的国号,没缘由擅自改掉,可不是好兆头。”这一年契丹的贺正使来宋朝,果然还像以前那样称呼“大宋”。

  皇佑末年,契丹又请求观赏宋朝太庙的乐工演奏。仁宗询问宰相,宰相答道:“太庙乐舞是祭祀专用的,不是供人观赏的,不能让他们学习。”枢密副使孙沔说:“应该用礼仪来驳斥他们,就说‘太庙乐舞,都是本朝用来歌颂祖宗功德的,别的国家能随便用吗?如果使者能帮忙参与我们的祭祀大典,自然可以观赏’。”仁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契丹使者再也不敢提这个请求了。

  【管理智慧】

  一、核心逻辑:破解“外交施压 诉求越界”困局,关键在“以礼立界 坚守核心”

  梁适和孙沔能轻松驳回契丹不合理诉求,核心逻辑是“不妥协、不激化,用‘礼仪规则 核心利益’明确边界,让对方知难而退”:

  1.锚定核心底线,不被对方带节奏:梁适紧扣“国号是天命所定”的核心,孙沔聚焦“庙乐是祭祖专用”的本质,都不纠结“是否会生隙”的表层顾虑,坚守国家主权和礼仪底线;

  2.用“规则”回应,占据道义高地:不直接拒绝“改称呼”“观乐舞”的诉求,而是用“国号不可擅自改”“庙乐专属祭祖”的规则作为依据,既符合外交礼仪,又让对方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3.设“不可行条件”,委婉拒绝:孙沔提出“助祭方可观乐”,梁适点出“改国号非佳兆”,都没有生硬说“不”,而是通过设定对方无法满足的条件,让诉求自然落空,避免直接冲突。

  二、核心启示:遇“合作方越界诉求 施压”,别妥协,用“规则立界 条件回应”破局

  这种“以理服人、守界不硬碰”的思路,对现代职场应对“合作方不合理要求、商务谈判施压、跨部门越权诉求”等场景超有借鉴意义:

  - 职场遇“合作方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还以终止合作为要挟”:比如合作方要求免费追加服务,不然就撤单,别直接妥协。像梁适那样:“按咱们签订的合同,这项服务不在约定范围内(规则立界)。合同是双方认可的合作依据,无故追加免费服务不符合商业规则,也会影响后续合作的公平性(核心底线),如果确实需要,咱们可以另行商议补充协议和费用”;

  - 职场遇“跨部门要求你团队额外承担工作,还说‘这点事都办不了’”:比如其他部门让你团队免费帮忙做方案,别硬扛。可以说:“方案制作是咱们各自的核心职责(规则立界),而且我们团队当前的项目排期已经满了(客观条件)。如果确实需要协助,得按公司的跨部门协作流程申请,由领导协调资源和优先级,这样才不影响双方的工作进度”;

  - 职场遇“商务谈判中,对方要求你放弃核心利益,否则谈崩”:比如对方要求你大幅降价,不然就终止谈判,别盲目让步。像孙沔那样:“产品定价是基于成本、品质和服务标准制定的(规则立界),大幅降价会影响后续的服务质量,反而对双方不利(核心利益)。如果你们能增加采购量,或者延长合作期限,我们可以申请一定的优惠政策,这才是双赢的选择”。

  简单说就是:“面对越界诉求和施压,别妥协也别硬碰硬。关键是用‘规则’明确边界,用‘核心利益’强化立场,再通过‘合理条件’委婉回应,让对方知道越界诉求不可行,同时保留合作余地,既守住底线,又不激化矛盾。”

  【原文】梁适 孙沔

  契丹遣使与中国书,所称“大宋”、“大契丹”,似非兄弟之国,今辄易曰“南朝”、“北朝”。上诏中书、密院共议,辅臣多言:“不从将生隙”。梁庄肃曰:“此易屈耳。但答言宋盖本朝受命之土,契丹亦北朝国号,无故而自去,非佳兆。”其年贺正使来,复称“大宋”如故。

  皇佑末,契丹请观太庙乐人。帝以问宰相,对曰:“恐非享祀,不可习也。”枢密副使孙公沔曰:“当以礼折之,云:‘庙乐之作,皆本朝所以歌咏祖宗功德也,他国可用耶?使人如能助吾祭,乃观之’。”仁宗从其言。使者不敢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