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殿前抢酒,手快有,手慢无-《万界商城卖萝莉,不甜不要钱》

  无色酒!

  在大唐,无论什么酒,哪怕你挂着再大的名头,酒液也都是浑浊的。

  最大区别就是浑浊度不一罢了。

  百易居有一句诗: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句诗里的绿蚁新醅酒,指的就是刚刚酿造好的酒水,还呈现青色的,然后酒上面漂浮的泡泡就如同一只只细小的蚂蚁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全是因为酿酒的过程比较粗糙,然后又没有榨煮的过程,酒熟了后稍微过滤一下就直接拿来喝了。

  再者,也是因为技术不够,酒水过滤不干净,碎米、碎渣渣等一些还漂浮在酒面上,甚至酿酒的酒糟也没有过滤掉,时间一长,这些变成了淡绿色的糟沫。

  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酿酒的技术。

  而现代的酒,几乎都是属于蒸馏酒。

  蒸馏出来的酒液纯洁无色。

  最少,在唐朝,无论酿酒技术如何高超,但在蒸馏酒面前,光是色相就直接完败!

  完败!

  “陛下,您这是从哪儿得来的好酒啊。”

  这帮人已经垂涎欲滴了,光是这酒液都能做到透明纯净无瑕,那么这酒的滋味,该得多么的好喝诱人啊,这帮酒鬼的馋虫已经被勾起来了。

  苏杭给李丽质的江小白,不是那种表达瓶包装,而是就一个纯净的玻璃瓶包装,玻璃上有一块蓝色的江小白LOGO镭射标。

  “江小白!”

  “纯味清香型白酒。”

  “重什么江记酒有限公司?”

  长孙无忌把酒瓶子上印的LOGO和字给念了出来。

  简体字是在繁体字的基础上,简化而来。

  但不代表每一个简体字,都会有一个繁体。

  繁体字也并非每一个字都非常的复杂。

  只有一些复杂的字,才会被简化,而原本就很简单的文字,自然就没有简化的必要了。

  是以,很多字的简繁体都是一模一样的。

  就比如江小白这几个字。

  下面的纯味,纯字的简体和繁体只有细小的区别,这对长孙无忌来说完全不是阅读障碍,反倒是下面重庆的庆字,简繁体区别比较大,还有酒庄的庄字。

  “莫非,这酿酒的人,叫江小白?”

  “江记酒,那是个庄字吧,江记酒庄!”

  “那前面的重什么的,当为地名,你们可曾听说过以重字开头的地方?”

  “不曾,死魏徽,你别挤我啊。”

  江小白酒瓶比较小,印在上面的型号以及产地文字更小了。

  长孙无忌、房玄龄、高士廉、魏喷子几个人四个脑袋全凑在一起,把脑袋凑上来看。

  而程咬金等武将已经让开了。

  不是他们愿意让,而是这房玄龄居然使用下三滥的掐腰窝子的手段!

  重庆的地名叫法,是在南宋时候才开始,在现在的唐朝,还叫渝州,长孙无忌等人自然是找不到。

  “还有这个,牛什么山,二锅什么白酒。”

  “这个叫小糊涂?”

  看着两仪殿群臣的反应,李二很是满意,很是得意。

  这个逼,被他装到了。

  不过,这才刚开始呢。

  于是李二一挥手,张阿难立即得到示意,叫了几个宫女进来。

  宫女们鱼贯而入,手里端着托盘,每个托盘上各放着四个小酒杯,她们并排停在了大殿中央。

  众人好奇的看着她们。

  “朕说了,念在诸位劳苦功高的份上,朕得到了好东西,自然不会吝啬,今日,咱不论君臣,只论兄弟,这些神仙佳酿,这些琼浆玉液,我与尔等,一起分享!”

  李世民拿起了小糊涂仙,然后越过书案桌来到了众人身前。

  “我这里这瓶,唤作小糊涂仙,我说了,我遇到了神仙,这酒乃是神仙所赐,我手中这瓶,乃这三瓶之中,味道最佳者,来,我们一同享用。”

  李世民不仅要装逼,还不忘收拢人心。

  这个时候也不称朕了,而是用我代替。

  他拿着小糊涂仙到托着酒杯的宫女面前,亲自倒酒。

  帝,亲自倒酒。

  这可是极大的荣誉啊。

  程咬金立即围了过来,眼巴巴的看着李世民。

  “陛下,能不能给俺老程换个大点的杯子,这杯口也忒小了吧。”

  宫女端来的都是那种容量极小的杯子,就跟后世的白酒杯一样,这可是李世民从自己的宝库里搜寻了很久才找到的一些作为礼器用的酒杯。

  用这种小口径酒杯喝酒,是苏杭叮嘱李丽质的。

  白酒度数高,而古代的酒度数非常的低,所以古人习惯性的大口喝酒,可大口灌的话,以白酒的酒精度数,直接能把人呛晕过去。

  “知节啊,这神仙佳酿可是烈的很,须得小口小酌细品才行。”

  李世民笑了笑。

  果不其然,被这一说,程咬金立即犟上来了。

  “陛下,您这可是小看了俺老程,俺酒量如何,您是最清楚的,百碗不晕,千碗不醉。”

  程咬金说着,还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肚皮。

  “吹牛!上次你就被抬回去了。”

  牛进达毫不留情的戳穿他。

  其他人还想说话,可随着李世民将酒瓶盖子打开,往杯子里倒出酒水后,整个两仪殿瞬间安静。

  “嘶,这股浓香。”

  “好香的酒味。”

  “这是酒香?”

  这群大唐顶级的文臣武将对酒的印象,在这一刻被刷新了。

  光是这香味,简直了。

  可看到李世民一杯酒就倒了那么一点点后,他们立即心痛的要死。

  “陛下,多倒点,多倒点啊。”

  尉迟恭气的直拍自己大腿。

  这么香的酒,为什么,就这一点点啊啊啊啊!

  李世民倒酒的时候,他们不敢动。

  一个托盘里是四个酒杯,随着李世民将托盘里最后一杯酒倒上,转移到另一个宫女手里的托盘时,这群杀猪的勇猛之士再也忍不住了,直接上手就去抢。

  手快有,手慢无。

  程咬金手是最快的,在李世民刚转身他就伸出了手,快速的从托盘上抢了一杯,还不等他犹豫要不要去拿抢第二杯,五六只手就伸了过来,吓的程咬金赶紧把杯里的酒往嘴里灌。

  这一灌,猛烈的辛辣以及酒香在口腔中爆炸。

  程咬金措不及防,毫无防备,辣的呛的差点一口喷出,又急忙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嘴。

  就这么一瞬间,程咬金的脸就变的通红。

  不过,程咬金的窘态这一刻没人去关注。

  全冲着托盘上的酒去了。

  就四杯,还被程老货偷走了一杯,其他三杯,手打手,谁也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