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吃人参-《重生打猎长白山都飙脏话》

  一阵山风拂过林梢,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陆少枫无意间抬头,目光越过眼前的灌木丛,顿了顿却没太大波澜。

  前方缓坡上,成片的掌状复叶在风中摇曳,红果点缀其间,像撒了把星星。

  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心里大致有了数。

  那片参地足有半亩地大,从坡底一直蔓延到半山腰,密集得有些扎眼。

  走过去数了数,指尖划过参叶时带着股熟悉的触感:

  三品叶的贴着地面,四品叶的亭亭玉立,五品叶的已有半人高,而鹤立鸡群的,是二十一棵六品叶参。

  “还行。” 陆少枫扯了扯嘴角,上辈子在五道沟见过比这更密的参窝子,只是当年没条件全挖走。

  眼前这二十一棵六品参,棵棵茎秆粗壮,红果饱满,一看就是百年以上的老参。

  五品叶的粗略一数有七十多棵,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像是谁特意栽种的。

  醉仙在参地里跑来跑去,不时对着某棵人参吱吱叫,像是在汇报战果。

  白龙带领狗帮蹲在坡下,虽不明所以,却能感受到主人的平静,只是安静地伏着,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扫着地面。

  陆少枫从背包里掏出红绳和鹿骨签,先用红绳把参系住,这是老规矩,

  再用鹿骨签,小心地剔除周围的泥土,连一根须子都不能碰断。

  “开工。” 跪在地上,选了棵最粗壮的六品参。

  茎秆有拇指粗,红果串足有三寸长,叶片边缘泛着淡淡的金边。

  用红绳在茎秆上系了个活结,又在周围插了四根小木棍,把红绳固定成个正方形。

  鹿骨签插入泥土的瞬间,陆少枫动作变得无比轻柔。

  腐叶被一点点拨开,黑色的参土带着股清冽的香气,参须像银线般四散延伸,在泥土里织成张细密的网。

  阳光透过指缝落在参体上,露出黄白色的主根,上面布满细密的环纹,是岁月留下的印记。

  “品相真不错。”

  陆少枫屏住呼吸,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却没擦。

  耐心地用骨签挑开每一块泥土,连最细的须根都妥善保护。

  醉仙蹲在旁边,小爪子学着他的样子扒拉泥土,却总被他轻轻拨开 —— 这小家伙毛手毛脚的,别把参须弄断了。

  太阳从头顶移到西侧时,最后一棵六品参被完整地挖出来。

  陆少枫揉了揉发酸的腰,又挑了十棵最粗壮的五品参挖出来。

  这些参年份在七八十年上下,在市面上同样是稀世珍品。用草绳把参捆成两捆,小心地放进背包 —— 这背包是英子用厚帆布缝的,防水防潮,正好装这些宝贝。

  “走,回小溪边。” 陆少枫背起背包,重量压得肩膀微微下沉。

  白龙见他起身,立刻带领狗帮跟上。

  下山的路比上来时难走,陆少枫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腐叶,背包里的人参硌得后背有些疼,他却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心情还算畅快。

  山风穿过树林,带来溪水的清凉气息,远处隐约传来潺潺的水声。

  回到小溪边时,夕阳正把水面染成金红色。

  陆少枫选了块平整的石头放下背包,先去溪里洗了把脸。

  冰凉的溪水顺着脸颊流下,带走了疲惫,也让他清醒了不少。

  岸边的野花在暮色中轻轻摇曳,几只萤火虫已经提着小灯笼出来了。

  “白龙,去弄点吃的。”

  陆少枫往火堆里添了些枯枝,火星子 “噼啪” 作响,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

  白龙低吼一声,带领狗帮消失在密林里。

  与来时不同,这次它们的步伐更加轻快,尾巴高高翘起 —— 在这片熟悉的山林里,它们才真正找回了野性。

  陆少枫靠在石头上,摸出高粱酒抿了一口。

  酒液入喉辛辣,却让四肢百骸都暖和起来。

  低头看着怀里的醉仙,正蜷缩在他胸口打盹,小鼻子一抽一抽的,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没过多久,密林里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陆少枫站起身,只见白龙它们拖着两只梅花鹿回来了。

  鹿的体型不小,每只都有百十来斤,显然是刚被扑倒的,蹄子还在微微抽搐。

  白龙走在最前面,嘴里叼着鹿的脖颈,狼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嘴角还沾着血迹。

  “好样的。” 陆少枫迎上去,拍了拍白龙的脑袋。

  仔细打量着梅花鹿,鹿角光秃秃的没有鹿茸 —— 还没到生长的季节,有点可惜了。

  不过鹿肉鲜美,足够他们吃两顿了。

  白龙把鹿拖到火堆旁,甩了甩脑袋,示意其他狗退后。

  陆少枫拔出陨刀,刀刃在火光下闪着寒光。他熟练地在鹿的腹部划了道口子,手法干净利落,很快就把内脏取了出来。

  温热的内脏冒着白气,散发出浓郁的血腥味。

  “来,给你们。”

  陆少枫把肝脏和心脏丢给白龙、小花和大青。白龙一口接住肝脏,喉咙里发出满足的低吼;

  小花和大青也各自叼住食物,退到一旁狼吞虎咽。

  剩下的内脏和碎肉,陆少枫分给了其他的狗。

  狗帮立刻围上来,争抢着食物,发出呜呜的低鸣。陆少枫看着它们进食,突然想起背包里的五品参。

  “尝尝这个,好东西。” 挑出八棵品相稍差的,直接整根丢给狗群,每只狗都精准接住属于自己的那根。

  想看看这些人参对狗有没有效果。

  上辈子听老猎人说过,山参能活死人肉白骨,对野兽也有奇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狗帮起初有些犹豫,用鼻子嗅了嗅参根,直到白龙带头吞了下去,它们才纷纷效仿。

  整根人参下肚,参肉的清苦,混着泥土的腥香,在口腔里弥漫,咽下去后没多久,

  狗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原本耷拉的耳朵也竖了起来,连呼吸都变得平稳了许多。

  “还行。”

  陆少枫看得点头。就在这时,怀里的醉仙突然醒了,它盯着剩下的人参,

  用前爪拍了拍他的胳膊,然后学着人的样子作揖,小脑袋点个不停,黑亮的眼睛里满是渴望。

  “你也要?”

  陆少枫被它逗笑了,拿起一根递过去。

  醉仙立刻抢过参根塞进嘴里,小嘴巴鼓鼓囊囊地嚼着,没一会儿就咽了下去。

  它舒服地眯起眼睛,身体蜷缩成个毛球,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小爪子还时不时蹬一下,像是在做什么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