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人参当萝卜-《重生打猎长白山都飙脏话》

  蹲下身,仔细检查着马鹿身上的伤口。

  爪痕深可见骨,边缘十分整齐,显然是爪子锋利无比;

  咬痕更是触目惊心,皮肉都被撕扯开来,足以看出咬合力有多大。

  陆少枫不禁想到,要是这样的攻击落在自己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看来这人参真的不一般。” 陆少枫喃喃自语,或许这片老庵子的参地,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不然怎么会让狗帮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又看了看怀里的醉仙,小家伙正睁着蓝宝石般的眼睛,好奇地盯着马鹿的尸体,

  时不时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唇,那样子竟也带着几分野性。

  陆少枫把醉仙往怀里紧了紧,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既然狗帮和醉仙,都能因为这些人参,发生这么大的变化,那自己呢?

  他也吃了五品参,感觉力气是长了点,但好像没它们这么明显。难道是因为物种不同,效果也不一样?

  站起身,望了望远处云雾缭绕的长白山,又看了看身边凶猛的狗帮和可爱的醉仙,

  忽然觉得这次的老庵子之行,或许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不管这些变化是好是坏,都得接受,并且要好好利用这些变化,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山林里更好地生存下去。

  陆少枫示意狗帮把马鹿拖回洞穴,自己则跟在后面,脚步坚定。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却驱散不了他心里的复杂情绪。

  有兴奋,有期待,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但陆少枫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只能勇往直前。

  回到小溪旁,陆少枫把马鹿开膛。

  把鹿心血灌到酒袋子里,内脏丢给白龙,又把狍子剁成大块,直接丢给小花它们,

  看着它们熟练地撕开狍子的皮肉,那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越发觉得,这些狗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猎犬,身上多了几分野性,甚至比狼更加强大。

  醉仙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跑过去叼起一小块肉,跑到陆少枫面前炫耀似的摇着尾巴,然后才美滋滋地吃起来。

  陆少枫笑着摸了摸它的头,这小家伙倒是越来越会讨好了。

  处理完马鹿,陆少枫把肉串起来烤。

  很快,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引得狗帮们围着火堆不停地打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眼神里满是渴望。

  陆少枫把烤好的肉分给它们,看着它们狼吞虎咽的样子,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多找些人参,

  看看狗帮和醉仙还能发生什么更神奇的变化,也看看自己能不能变得更强。

  等狗帮吃得差不多了,

  陆少枫抹了把手上的油,“吃饱了有力气干活。”

  指腹蹭过掌心时,突然发现老茧淡了不少,连虎口处握刀磨出的硬皮都软了。

  对着阳光照了照,皮肤透着层健康的粉,不像以前那样总带着点风霜的黝黑。

  “今天争取把五品叶全抬回来。” 拍了拍手,往参地方向走。

  醉仙从他怀里探出头,冲着狗帮吱了两声,像是在催促。

  白龙立刻叼起剩下的野猪肉,示意狗帮跟上,大白虽受了点伤,步子却比往常更稳,肚子吃得溜圆,跑起来竟没晃悠。

  参地藏在背阴的坡上,周围长着成片的紫花地丁。

  陆少枫拿出红绳,用鹿骨签一点点挑开泥土。

  参须在土里盘根错节,最细的比棉线还软,他屏住呼吸,连风刮过树叶的动静都觉得刺耳。

  醉仙蹲在旁边,小爪子扒拉着块青苔,时不时抬头看他。

  有次陆少枫的鹿骨签差点戳断根参须,小家伙突然扑上来按住他的手腕,急得吱吱叫。

  “知道了知道了,小心着呢。”

  陆少枫笑着把它挪到一边,“再捣乱不给你吃参了。”

  这话像是戳中了醉仙的软肋,立刻规矩起来,蹲在旁边当监工,圆溜溜的蓝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的动作。

  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它身上,雪白的毛发泛着层柔光,像撒了把碎银。

  挖到日头偏西时,陆少枫数了数,已经挖了六十多颗五品参。

  把最后两颗裹进青苔,直起身捶了捶腰,只觉浑身是劲,一点不觉得累。

  狗帮在旁边的林子里守着,白龙不知从哪儿拖来棵枯树,正用爪子撕树皮玩,

  指甲划过木头的声音像拉锯,没一会儿就把碗口粗的树干拆成了碎片。

  “时间差不多了,回吧。”

  陆少枫把人参分捆,让白龙和大青各叼两捆,小花带着其他狗分剩下的。

  自己背起装着醉仙的背包,踩着夕阳往洞穴走。

  长白山的落日把云彩染成了火烧色,映得狗帮的影子在地上拉得老长,白龙雪白的皮毛在暮色里像团跳动的光。

  回到洞穴时天已经黑透了。

  陆少枫点起篝火,火光 “噼啪” 舔着柴禾,照亮了堆在角落里的人参。

  数了数,加上昨天挖的,五品叶正好六十二颗,不多不少。

  “来,开饭了。”

  又挑出十颗品相稍差的五品参,扔给狗帮。

  白龙叼起颗五品参,三两口就嚼碎了,参须混着口水往下滴,它却像是吃着什么山珍海味,吃完还舔了舔爪子。

  醉仙从背包里跳出来,抱着参蹲在陆少枫脚边,小口小口啃着,嘴边沾得都是泥土,活像个偷吃东西的孩子。

  陆少枫自己也拿了颗参,就着烤肉嚼。

  参肉的清苦混着肉香,竟有种说不出的爽口,摸了摸胳膊,感觉力气确实见长。

  接下来的两天,陆少枫带着狗帮专攻四品参。

  这片参地的四品叶长得密,扎堆儿长在老松树底下。

  挖得兴起,连午饭都忘了吃,还是醉仙叼着块肉往他嘴里塞,才想起肚子饿,最后把生肉吐了出来。

  等把最后一捆四品参拖回洞穴,陆少枫数了数,整整三百一十四颗。

  瘫坐在火堆旁,看着堆成小山的人参,突然笑出声 ——

  歇了一夜,又开始挖三品参。

  这玩意儿长得漫山遍野都是,品相好的能有筷子长,差的也就手指粗。

  陆少枫懒得精挑细选,见着就挖,狗帮也跟着帮忙,

  大白用鼻子拱开浮土,小花用爪子扒拉草根,连醉仙都学会了用小爪子刨参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