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劲儿来的快去的也快,严初这会儿已经恢复了些许意识。
她能感觉到身下柔软的触感,以及环抱着自己的有力臂膀。
迷迷糊糊的抬起脑袋,奈何车内太过昏暗,只能隐约看见一个轮廓。
好奇心驱使下,她伸出小手,小心翼翼地向前探去——
指尖先是触到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接着是微微滚动的喉结。
正当她不安分地想要继续往下探索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突然擒住了她的手腕。
郡主醒了?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带着几分危险的意味。
很好,不用摸了,是沈淮之。
严初几乎是一激灵弹射起步缩到轿厢的另一侧,脑袋昏昏沉沉的但极其努力。
今天早上才说绝对不掺和进官配,晚上就又抱上了,这手怎么就这么不听使唤呢。
严初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德性,一喝醉就爱抱人,穿越前没少因为这个出过糗,但像这两次抱的都是男人还是头一遭。
穿越的唯一好待遇,让她抱上男人了?
沈淮之见她明明坐都坐不稳,却还拼命往角落里缩,只当她又怕自己起杀心。
他正要上前搀扶,脚下却突然踩到一个硬物。
叮——一声脆响,严初方才那番连滚带爬的动作,让腰间的匕首不偏不倚滑落到沈淮之脚边。
这把匕首她一直贴身带着,倒不是为了显摆。而是想遇着轩王就能还给她。
这烫手山芋,还是早日物归原主的好。
沈淮之俯身拾起,借着月光细细端详。
小巧精致的尺寸,奢华却不失锋利的做工,倒像是专为这位郡主量身打造的。
“郡主,他指尖轻抚过刀鞘上的纹路,你的匕首。
匕首?!严初混沌的脑子顿时清醒了几分,手忙脚乱地扑过来接住
这比她的命还值钱的玩意儿可不能掉。
“这把匕首,以前从未见郡主带过呢?”
沈淮之探究的问道,目光如炬,紧盯着严初的每一个细微表情,企图找到些蛛丝马迹。
嗯...严初醉眼朦胧地抱着匕首,像护着什么宝贝,
轩王殿下给的……我要……我要还回去的……可不能丢。
“为何要还回去?”
无功...无功不受禄...
她打了个嗝,溢上来的酒味冲的小脸皱成一团,谁知道...是不是...想害我...
就是,好端端塞给她这么一件贵重的东西,怕不是要捧杀她!
皇家的,没一个好东西。
沈淮之确定了,这女人和轩王没勾连。
准确的说,轩王没必要笼络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那么送匕首的动机就不单纯了。
不单纯便不单纯吧,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
……
金秋十月,皇家秋狝大典终于在万众期待中拉开帷幕。
这场为期一月的盛事规模空前,皇家猎场圈地绵延万余里,将整片山林湖泊尽数囊括其中。
圣旨明发,除皇室宗亲外,京城三品以上官员及其家眷皆可随行。
更令人瞩目的是,今年特意在猎场东南角辟出女子围猎区,方圆百里水草丰美,专供贵女们一展身手。
消息一出,京城各世家闺秀无不雀跃。
太仆寺的马厩前车马盈门,各家小姐精心挑选良驹,有的甚至提前数月就开始训练骑射。
锦绣华服间,不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和清脆的马鞭声。
听说这次秋狝,连久居深宫的淑妃娘娘都要亲自下场呢!
可不是,我家小姐特意从西域购得一匹汗血宝马...
街谈巷议间,这场秋狝已然成为今秋最令人期待的盛事。
也就是这次秋狝书中男主在马下救了女主,两人因此定情,而轩王和璟王的争斗也因着璟王提出的“重农重商”的政策正式拉开帷幕。
猎场内外,有人忙着争权,有人忙着定情。
望着府里准备的各式猎装,严初捏了捏自己纤细的手腕——就这小身板,怕是连最轻的弓都拉不开。
她索性只挑了件轻便的骑装,带上小望舒和几件必需品便作罢。
郡主,就带这些吗?小望舒看着简朴的行装,欲言又止。
足够了。严初摆摆手。
这次秋狝的重头戏可是撮合那对官配,可不是来嘻嘻哈哈的。
出发时,她特意选了辆单独的马车。
一来行李确实占地方,二来...想起前几日醉酒后的荒唐行径。
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与其和沈淮之大眼瞪小眼,不如独自清净。
车队浩浩荡荡驶出城门,沿途不断有其他世家的马车汇入。
严初掀开车帘,只见官道上尘土飞扬,旌旗猎猎,马蹄声声,好不热闹。
日落时分,远处终于现出猎场的轮廓。连绵的帐篷在阳光下泛着白光,远远望去,宛如一片雪原。
掀开车帘,一望无际的草原如碧浪般铺展到天际。
秋风裹挟着青草的芬芳涌入车厢,带来阵阵清爽。
远处,几匹骏马正悠闲地低头吃草,鬃毛在风中轻轻飘动。
车队缓缓前行,夜色中行宫的轮廓渐渐清晰。
外围是世家贵族的行宫,再往里则是戒备森严的皇室行宫,寻常人不得靠近。
严初是越靠近行宫越兴奋,
一路上拉着小望舒叽叽喳喳的没停,还时不时探出小脑袋和路过的马匹打着招呼。
果然,旅游就是让人快乐~
严初刚踏下马车,就瞧见严归夷挽着柳如雪的手臂从另一辆马车上下来。
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真是冤家路窄,躲都躲不掉。
好在两人早已撕破脸皮,倒省了装模作样的功夫。
严归夷也权当没看见她,昂着头径直进了行宫。
郡主,这边请。引路的侍女恭敬道。
严初跟着穿过几重院落,来到一处雅致的厢房前。
推门而入的瞬间,她突然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
屋内只有一张雕花大床。
等等...她不死心的问道,我和沈大人的住处不会...
回郡主,侍女福了福身,按规矩,夫妻理应同住。
一个月?同床共枕?和沈淮之?!
她能感觉到身下柔软的触感,以及环抱着自己的有力臂膀。
迷迷糊糊的抬起脑袋,奈何车内太过昏暗,只能隐约看见一个轮廓。
好奇心驱使下,她伸出小手,小心翼翼地向前探去——
指尖先是触到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接着是微微滚动的喉结。
正当她不安分地想要继续往下探索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突然擒住了她的手腕。
郡主醒了?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带着几分危险的意味。
很好,不用摸了,是沈淮之。
严初几乎是一激灵弹射起步缩到轿厢的另一侧,脑袋昏昏沉沉的但极其努力。
今天早上才说绝对不掺和进官配,晚上就又抱上了,这手怎么就这么不听使唤呢。
严初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德性,一喝醉就爱抱人,穿越前没少因为这个出过糗,但像这两次抱的都是男人还是头一遭。
穿越的唯一好待遇,让她抱上男人了?
沈淮之见她明明坐都坐不稳,却还拼命往角落里缩,只当她又怕自己起杀心。
他正要上前搀扶,脚下却突然踩到一个硬物。
叮——一声脆响,严初方才那番连滚带爬的动作,让腰间的匕首不偏不倚滑落到沈淮之脚边。
这把匕首她一直贴身带着,倒不是为了显摆。而是想遇着轩王就能还给她。
这烫手山芋,还是早日物归原主的好。
沈淮之俯身拾起,借着月光细细端详。
小巧精致的尺寸,奢华却不失锋利的做工,倒像是专为这位郡主量身打造的。
“郡主,他指尖轻抚过刀鞘上的纹路,你的匕首。
匕首?!严初混沌的脑子顿时清醒了几分,手忙脚乱地扑过来接住
这比她的命还值钱的玩意儿可不能掉。
“这把匕首,以前从未见郡主带过呢?”
沈淮之探究的问道,目光如炬,紧盯着严初的每一个细微表情,企图找到些蛛丝马迹。
嗯...严初醉眼朦胧地抱着匕首,像护着什么宝贝,
轩王殿下给的……我要……我要还回去的……可不能丢。
“为何要还回去?”
无功...无功不受禄...
她打了个嗝,溢上来的酒味冲的小脸皱成一团,谁知道...是不是...想害我...
就是,好端端塞给她这么一件贵重的东西,怕不是要捧杀她!
皇家的,没一个好东西。
沈淮之确定了,这女人和轩王没勾连。
准确的说,轩王没必要笼络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那么送匕首的动机就不单纯了。
不单纯便不单纯吧,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
……
金秋十月,皇家秋狝大典终于在万众期待中拉开帷幕。
这场为期一月的盛事规模空前,皇家猎场圈地绵延万余里,将整片山林湖泊尽数囊括其中。
圣旨明发,除皇室宗亲外,京城三品以上官员及其家眷皆可随行。
更令人瞩目的是,今年特意在猎场东南角辟出女子围猎区,方圆百里水草丰美,专供贵女们一展身手。
消息一出,京城各世家闺秀无不雀跃。
太仆寺的马厩前车马盈门,各家小姐精心挑选良驹,有的甚至提前数月就开始训练骑射。
锦绣华服间,不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和清脆的马鞭声。
听说这次秋狝,连久居深宫的淑妃娘娘都要亲自下场呢!
可不是,我家小姐特意从西域购得一匹汗血宝马...
街谈巷议间,这场秋狝已然成为今秋最令人期待的盛事。
也就是这次秋狝书中男主在马下救了女主,两人因此定情,而轩王和璟王的争斗也因着璟王提出的“重农重商”的政策正式拉开帷幕。
猎场内外,有人忙着争权,有人忙着定情。
望着府里准备的各式猎装,严初捏了捏自己纤细的手腕——就这小身板,怕是连最轻的弓都拉不开。
她索性只挑了件轻便的骑装,带上小望舒和几件必需品便作罢。
郡主,就带这些吗?小望舒看着简朴的行装,欲言又止。
足够了。严初摆摆手。
这次秋狝的重头戏可是撮合那对官配,可不是来嘻嘻哈哈的。
出发时,她特意选了辆单独的马车。
一来行李确实占地方,二来...想起前几日醉酒后的荒唐行径。
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与其和沈淮之大眼瞪小眼,不如独自清净。
车队浩浩荡荡驶出城门,沿途不断有其他世家的马车汇入。
严初掀开车帘,只见官道上尘土飞扬,旌旗猎猎,马蹄声声,好不热闹。
日落时分,远处终于现出猎场的轮廓。连绵的帐篷在阳光下泛着白光,远远望去,宛如一片雪原。
掀开车帘,一望无际的草原如碧浪般铺展到天际。
秋风裹挟着青草的芬芳涌入车厢,带来阵阵清爽。
远处,几匹骏马正悠闲地低头吃草,鬃毛在风中轻轻飘动。
车队缓缓前行,夜色中行宫的轮廓渐渐清晰。
外围是世家贵族的行宫,再往里则是戒备森严的皇室行宫,寻常人不得靠近。
严初是越靠近行宫越兴奋,
一路上拉着小望舒叽叽喳喳的没停,还时不时探出小脑袋和路过的马匹打着招呼。
果然,旅游就是让人快乐~
严初刚踏下马车,就瞧见严归夷挽着柳如雪的手臂从另一辆马车上下来。
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真是冤家路窄,躲都躲不掉。
好在两人早已撕破脸皮,倒省了装模作样的功夫。
严归夷也权当没看见她,昂着头径直进了行宫。
郡主,这边请。引路的侍女恭敬道。
严初跟着穿过几重院落,来到一处雅致的厢房前。
推门而入的瞬间,她突然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
屋内只有一张雕花大床。
等等...她不死心的问道,我和沈大人的住处不会...
回郡主,侍女福了福身,按规矩,夫妻理应同住。
一个月?同床共枕?和沈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