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果实鉴定!奇葩的幻兽种?-《时空乱流!从海贼开始纵横万界》

  七夜与斑回到弑神号时,夜色已深。

  船上灯火通明,所有人都未入睡,紧张而期待地等待着他们的回归。

  七夜没有耽搁,径直走向船舱核心区域,取出了那枚极其珍贵的空间坐标信标。

  这是一块铭刻着复杂空间符文的水晶,内部有星云般的光点流转。

  他需要为这支团队,留下最后的退路。

  “系统,将此信标的坐标,设定于弑神号核心舱室,绑定为本团队最终安全点。”

  【坐标设定中…绑定成功!】

  【警告:信标为一次性用品,激活后,将最多传送三个绑定目标返回此地,使用后信标将永久失效。】

  信标水晶微微一亮,随即光芒内敛,与整艘弑神号产生了一种无形的链接。

  做完这一切,七夜将全体成员召集到指挥室。

  灯光下,七夜的目光扫过每一张熟悉的面孔。

  “诸位。”

  七夜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马林梵多之战,明日便将开启,我们的计划,需要最终确认。”

  他指向那枚已设定的信标:“这是我们的最终退路,但最多只能传送三人。”

  “因此,我决定,由我、斑,以及罗,三人随白胡子主舰队行动,执行潜入救援核心任务。”

  他顿了顿,看向娜美、罗宾和贝波:“而你们,则肩负着同样重要,甚至更为关键的使命。”

  “你们的任务就是驾驶弑神号,利用镀膜技术,潜伏到红土大陆正下方的深海区域,随时准备接应。”

  罗半靠在墙边,鬼哭倚在肩头,仿佛在思考作战的风险。

  娜美立刻反驳,眼中满是担忧:“太危险了!那可是海军本部!你们三个人要面对整个海军!万一信标来不及启动……”

  “正因为危险,才需要最精锐的力量突入核心。”七夜打断她,眼中透露着绝对的冷静。

  “白胡子海贼团负责正面牵制,制造混乱。”

  “我们三人的组合,是成功率最高的配置!而你们……”

  他看向娜美和罗宾。

  “弑神号是我们的根,是我们能否全身而退的关键。”

  “娜美,只有你的航海术能确保我们在红土大陆那种极端环境下隐蔽并准时接应。”

  “罗宾,你的智慧和对世界政府秘密的了解,是应对可能意外的保障。”

  “贝波,你的忠诚和战力是守护船只的关键。”

  他走到娜美面前,语气放缓,但依旧坚定:“信任我们,就像我们信任你能带我们穿越无风带一样。”

  “这不是牺牲,而是分工,我们的任务是救人,你们的任务是保住我们所有人的退路。”

  “一旦我们触发信标回归,我需要弑神号能以最快速度脱离,驶向新世界深处。”

  “这个任务,只有你们能完成。”

  罗宾轻轻按住娜美的手,柔声道:“七夜说的对,娜美,我们是最后的防线,责任重大。”

  贝波也用力点头:“放心吧,娜美小姐!我会誓死保护船只和大家的!”

  经过一番紧张的讨论与内心的挣扎,娜美最终咬着嘴唇,重重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一定要活着回来!不然……不然我就把弑神号开去撞红土大陆!”

  决议已定,紧张的气氛中弥漫着决绝的信任。

  安排妥当后,七夜对斑使了个眼色,两人回到了七夜的舱室。

  七夜从系统空间中取出了那枚布满螺旋花纹、颜色暗红近紫的未鉴定的恶魔果实(动物系)。

  “系统,鉴定此果实。”七夜心中默念,支付了相应的世界点。

  一道柔和的光束笼罩了果实,片刻后,信息浮现。

  【鉴定完成!】

  【物品:动物系·幻兽种·章鱼果实·蓝环形态】

  【等级:S】

  【来源:海贼王世界(幻兽变种)】

  【效果:】

  超强再生与柔韧:具备章鱼般的极限柔韧性、变形能力及断肢再生能力(再生速度与体力相关)。

  神经毒素分泌:可分泌蓝环章鱼特有的剧毒神经毒素,通过接触或制造毒液武器攻击,毒素起效极快,能迅速麻痹乃至致命。

  环境拟态(水战特化):在水中可完美拟态隐身,并大幅提升水下活动能力。

  幻兽特性·精神抗性:对精神攻击、幻术、催眠等具有极强抗性。

  副作用:惧怕海水\/海楼石。

  注:此果实能力发挥与使用者本身体质、智力及战斗技巧关联度极高。

  “幻兽种……蓝环章鱼?”斑的写轮眼扫过信息,冷然道。

  “极强的生存、暗杀与控制能力,尤其适合混战与水战,但……对绝对实力的直接提升,并非最强。”

  七夜摇了摇头:“这颗果实作用不大,章鱼这种东西在陆地很难发挥出战斗力,虽然能力很强,但身为幻兽种无法变成完全形态是硬伤。”

  斑皱了皱眉头:“水战呢?”

  “水战?恶魔果实本来就惧怕海水,淡水又能有多少?谁也不会特意去淡水区战斗吧。”

  斑点了点头:“的确,按照你的分析,这颗果实作用确实不大,缺少机动性,在战场上就是活靶子。”

  七夜略微思考,把果实收到了系统空间。

  “虽然用处不大,但是勉强可以作为战略性物资!”

  七夜缓缓舒展了一下疲惫的身体。

  “走吧,叫上罗,我们去莫比迪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