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挥笔帮老革命鸣冤 回信为大侄子支招-《成败人生路》

  老医生等会儿再说的是一位名叫陈井纯的老干部的遭遇。

  老医生听陈井纯说按他的实际工作年限,应当属于离休的对象,却因为上级的不公正处理,变成了退休。为此他不服,来请向河渠帮他写申请书。老医生说陈井纯为革命吃的苦确实不小,因为他参加地下党并进行地下武装斗争,曾被烧毁房屋,老婆孩子也差点送命。参加工作年代确实很早,大概不比戴志雄晚。为什么够不上离休,他说不清,估计老头还会来找。果然第二天一早,向河渠刚起床,陈井纯就来了。

  陈井纯,向河渠早就认识,他是陈正华的父亲。陈正华多年来一直为农机站行船装货,向河渠在农机站当保管员时两人成了朋友。估计老头也是受了儿子的启发才来找的。

  陈井纯搞地下武装斗争时,为逃避敌人的追捕,和当时身为国军大队长的夫人邵正和搭上了关系,有时就躲在她家里。国军大队长李长忠做梦也不会想到区乡公所要抓的共匪竟然躲在他的家里。李长忠被镇压后,两人屡有来往,陈正华的母亲一死,两人便明尔公之地成了夫妻,听说已领了结婚证。双双离家在三级河南搭了间棚屋,打打鱼,靠着几十元的退休工资,无需种田,到也自得其乐。

  陈井纯之所以本该离休变成退休,就在于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相关政策规定,工龄计算应是连续工作年限,若中间脱节,不可以相加计算。陈井纯偏偏中间脱节半年多,这一来就把出生入死的那一段历史化为乌有。而脱节的这一段又偏偏是陈井纯义愤填膺、痛心疾首的往事。难怪他多少年来不停顿地申诉,可又一直归于无用。

  陈正华认为老爸是说理没有说在点子上。向河渠能够说理说在点子上,将县里已下达的缴钱记工和顾荣华被清洗的两份文件驳得归于无效。老爸只有找他才有用,于是老头就找来了。

  陈井纯将那段经历详详细细地讲给向河渠听,也激起了他的义愤,毅然决定为老人撰写申诉书。他请老人重述了那段历史和历年来申诉的经历,然后花半天的时间为老人撰写了下面这份申诉书。申诉书是写给临江县委的,事由是:为纠正所谓自动脱党错案事。向河渠依据陈井纯所叙述的记录整理后写道:

  “1957年4月23日中共临江县机关委员会对我所作自动脱党的结论,系一起错案。现申诉如下:

  我从未自动脱党。结论说:‘1950年陈同志任沿江区委副组织科长时,不服从组织调动,自动脱党。’此结论是错误的。

  先从‘不服从组织调动’说起。是的,区委调我离职去党校学习,我确实没有服从。但得弄清为什么不服从?此前沿江区发生一起严重贪污公粮事件,嫌疑人匡XX是区委书记陈X的亲戚。据群众反映此案与陈X有牵连。我力主查清此案,陈X却千方百计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先是借口研究拖而不办,后又授意缩小影响。由于我的坚持,案子只得往下查。

  陈X见我不顺从他的意见,居然作出免我职务的决定,上报县委,被剥回,于是调我离职去学校学习。我反对离岗学习,指出:我刚从党校学习回来,需要再学也得等贪污案查清后再去,不然对不起揭发此案的同志。陈X见我不肯去党校学习,便将此案另行交给别人,将我搁起来,不让我参与其事。我去县委申诉,有关同志只抱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支持我查案,我坚持不查清此案不离开区委。

  同一份结论中既承认我对敌斗争积极勇敢,又怎能将我坚持跟坏人坏事作斗争与不服从组织调动混为一谈呢?尽管这场斗争因涉及领导本身而没能将案子查下去,没将案子查下去并不能证明我坚持不走是错误的。

  其次‘自动脱党’的结论更是错上加错。第一,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是陈X把持的区委造成的。组织生活不是天天举行的,是组织通知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六个月内区委哪一次通知过我过组织生活而我接通知没有去?在我被搁置的时期内,虽然没法过组织生活,但仍月月缴党费,日日盼望领导主持正义,我没有一天脱离党。第七个月陈X吩咐组织委员司甫不再收我的党费,理由是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是的,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可组织不通知,我到哪儿过组织生活去?第七个月党费被拒收,我就赶到县委申诉。县委有关同志又是和稀泥,一方面将我调离沿江区到县农林科工作,一方面劝我同意重新入党。调动工作我没法反对,重新入党的意见我难以接受,于是就不断地进行申诉,直到如今。

  第二,‘自动脱党’从情理上说不通。什么叫‘自动脱党’?顾名思义就是自己主动脱离党组织。结论所指的自动脱党期是五零年八月至五一年二月。既然是自动脱党,为什么还在这七个月中月月主动缴党费,只有第七个月被拒收才没缴成,而在被拒收的当月就赶往县委申诉?仅凭这一点就说明不是我自己主动脱党,而是有人在阴谋逼我脱党。

  五零年八月至五一年二月,解放后的临江一片和平兴旺气象。解放前我拎着脑袋干革命,在房子被烧光、全家人随时有生命危险的险恶环境中始终紧跟党;现在解放了,我当上人民干部了,反而自动脱党了。说给普天下的人们听听,有人相信吗?

  所以我要说‘自动脱党’的结论是错误的,于情于理都是站不住脚的。

  结论中说‘上述情况......与本人历次交代相符。’此说纯属无中生有。既然是‘历次交代’自然是有案可查,只要将我的交代,别说是历次,哪怕是拿出一次来看看我什么时候承认过‘自动脱党’就可以了。事实上我从没承认过根本没有的、陈X把持的区委强加的罪名。”

  写到这里,向河渠放下笔,耳边又回想起老人所讲述的白色恐怖笼罩下他和同志们提枪坚持武装斗争的过去,想象着他一次又一次恳请领导主持正义的满含期待的神态,不由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社会上的某些不公正的现象,什么时候、任何地方都时有发生,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哪怕到了共产主义,不公正的现象也不会根绝,而且不总是有理就可以行得通、就邪不胜正的。由老人的遭遇,他又想到了自己。他不知道为老人撰写的申诉书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就象他现在的拼搏奋斗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一样,他心中没数。但不管结局如何他还得拼搏,就象老人无论有用没用都去申诉一样。他拿起笔写申诉书的结尾部分,他写道:

  “我已年近八十,有生之年已不多了,生活上承蒙党和政府关照,无忧无虑。就是这件冤枉事一直让我心情难以平静,好比一个儿女自始至终地孝敬父母,却因个别别有用心的兄弟恶意挑唆,竟然被赶出家门,得不到父母的承认一样。我的党籍得不到恢复,我死不瞑目!几十年来我一直为此而奔波,却又因种种原因,冤案至今还没得到昭雪。真担心我将含冤而亡,为此特具此书,恳请组织切实查清此案,以安一个老战士的拳拳之心,以还我的清白!”

  当天他以《提笔助伸冤》为题写诗说:

  闻言气愤直填膺,“脱党”竟为求公正。群众反映贪污事,力主彻查恼上层。

  组织生活不通知,拒收党费一意行。为此申诉几十年,黑发变白事不成。

  不公正事世常有,能否申冤在精神。老人不屈也不挠,自该提笔助冤申。

  听说陈老将这份申诉书呈上后居然没几个月就生了效,党籍恢复了,工龄自然从入党那时起算,退休终于变成了离休。接待陈老的工作人员告诉陈老说,之所以这么快就有了答复,主要是申诉书所提出的理由无可辩驳,翻查当年的档案,无须调查,就可结案。这么一说,到似乎几十年来申诉无效的责任反在陈老身上:你的理由不充分嘛。是的,重读这份申诉书,你不得不承认申诉书中陈述的理由确实无法驳倒。然而我们不禁又要问问相关人员了:难道你不懂“自动脱党”的定义?难道陈老申述的事实没有告诉你他根本就不属自动脱党吗?“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你当官为民作主了吗?

  这是说的申诉书呈上去后的结果。当时向河渠写完申诉书,拉开抽屉打算取一只信封去装,取信封时带出了向振华的来信。

  振华的来信是写给他母亲的,由于二嫂不识字,孩子们写信通常都寄到向河渠处,由他念给她听。昨天念过后也商议了一番,因为事多,没来得及回,今天耽误不得了。孩子为此事在心急火燎地等他母亲给予答复呢。

  来信主要为夏翠华提出要金戒指事。信上说经打听一只戒指至少要花一百五十元才能买到,而且还是十八开的,稍好一点的要花三五百元,凭他刚出校门的上班族,一年也挣不到五百元的。尽管从顶替起包括在校学习期间,单位都发工资,几年来省吃俭用只攒了几百元,连结婚置家具的钱都不够,更不用说买什么戒指了。当时大姐一说就将他愣住了。

  向河渠知道大姐是翠华的大姐。姐夫与振华在一个单位里,关系很好,也正因为关系好,才将小姨子介绍给他的,因而大姐就是实际上的介绍人。振华一时没有思想准备,只好说过几天再说。

  回宿舍跟工友们商量,都说很难回。因为社会上少男少女谈恋爱期间女方向男方索要戒指、耳环之类的东西已是司空见惯。一来赶时髦,二来满足虚荣心,认为有了这些金啊银的,就可以向闺友们眩耀自己找的男朋友家境富裕,也借以考验男方的爱心。

  振华在信中说,他想过奉劝翠华放弃这一要求的,但细一想,既然人家开了口,一定是经过考虑的,甚至连她母亲也知道,说不定就是她母亲的主张。如果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很担心能不能继续相处。因为他至今还没将家庭经济窘迫的情况告诉翠华,要是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来,恐怕会影响她终身归宿的选择。振华说大姐是清楚向家家庭经济不宽裕的,也跟翠华说过,翠华对她姐说只要人品好,不去计较家庭经济条件的好差。

  振华在信中说,满足她,自己手头没钱,家里情况不好,自己难开口;不满足又怕前功尽弃,就此分手。这三五百元巨款可就难煞我了,走投无路,只好向母亲求教,请告诉我应该怎样答复?

  振华在信中说,他以快要结婚为由,要了个单人房间,过不了几天就搬家。准备打家具的木材已买了0·8个立方,如果情况顺利,争取在春节前结婚,越早越好。原因在上封信中已说过了,拖的时间越长,开销越大,如果翠华再提什么要求,怎么吃得消。还有个人心易变问题也是司空见惯的。

  振华在信中说,由于走投无路,因而这几天精神不佳,工作、学习都不安心,不得不向母亲说清情况,万请母亲想想办法。过两天他将写信给弟弟商量这件事。

  最后以“翘首等待来信”结束全文。

  向振华在信中耽心人心易变问题,他本身就是这样,因而也担心别人象他一样。还在顶替他爸前家中原已替他选了一个姑娘,是二嫂妹妹家的女儿叫文美。说是妹妹的女儿,其实是抱养的孩子,是二嫂妹夫的外甥女儿。她身高一米七左右,面容娇美,勤劳,能干,又挺文静。从向河渠这一头论起亲戚关系来,要算是他堂表姐魏锦芬的外孙女儿。

  魏锦芬是魏裕章的妹妹,从年龄上看,比向妈妈小不了三五岁。大孩子素贞与向慧同龄,却低了一辈,因而文美按辈份应叫向河渠为舅爷爷。许配给向家,则应称他为叔叔。这可为难姑娘了,怎么个称呼好呢?向河渠开玩笑地说:“这么办吧,从你家到我家,中间划条线,离你家近呢,叫爷爷,离我家近呢,叫叔叔,可好?”

  振华顶替后不想要农村姑娘了,二嫂说不服他,想想自己与儒仁的夫妻生活,觉得也不错,可又觉得姑娘挺好的,就与妹妹商量,改许给小二子振军。原本是姐妹俩商量的,虽然早已公开化了,却一直没办什么手续,因而关系的变化并没有什么震动。在振军,因文美是上选的姑娘,自没话说;在文美,振军已学上裁缝,裁缝在当时是比砖、木工还要能挣钱的手艺,如果单论挣钱多少,比当干部吃公家粮的要多多了,因而也没感到什么委屈。至少向河渠没听到什么怨言。这是一变。

  振华顶替后单位送他上技校学建筑。在技校处上一个女朋友,她叫马宁。从照片上看挺文静的,容貌不算差,但比不上文美漂亮。她戴一副眼镜儿,呈现出一些书生气。相处三年,听二嫂说这孩子对振华很好。他们是从同学关系处起来的。女孩的父母很关心振华,有个什么好吃的东西,总让女儿招呼着到她家去吃。听振华母子的口气,好象有娶马宁的意愿。不料风云突变,振华不要马宁了,具体原因不知道。侄辈的婚事向河渠从不过问,连打听也不打听。别说是侄辈,就是后来自己的女儿,在婚姻大事上也是只当参谋不带长,全由女儿决定的。后来不知怎么回事,马宁连续给二嫂来信倾诉,向河渠这才略知一二。

  从来信得知,马宁与振华是在上学的第一学期认识的。由于偶然的缘故两人开始接触、交往,一段时间后振华提出与她交朋友,马宁当时又高兴又不安。高兴的是振华愿意信任她,与她交朋友;不安的是她比振华大两岁,怕将来振华会后悔,嫌她大。见马宁犹犹豫豫,振华说哪怕先以姐弟相处,马宁答应了,并当天就带振华去她家见她父母。

  马宁的父母见了振华,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