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所说的局面,林阳瞬间就明白。
简单点形容,就是让A和B两个部门统一叫法。
两部门都表示愿意配合,只不过要改的时候,A说你让B跟我叫就行,找到了B,B又说让A跟我叫即可。
互相推来推去,谁也不愿改。
看着眼前的四人,林阳又看了看那堆竹简,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皮球又踢回来了。
四人带回来的,不是意见,而是矛盾。
是这个时代造成的内部盘根错节、积重难返的部门壁垒和本位主义。
杜畿最后做了总结,他指着那堆积如山的竹简,面色凝重:
“主事,各部意见,尽在于此。然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若要强行统一,必将引来所有部门的抵触。若不统一,我等的《公文名物考》,便无从下笔。此事……我等四人,已是束手无策,还请主事定夺!”
说完,四人齐刷刷地对着林阳躬身一揖,目光灼灼,充满了信任与期待。
在他们看来,既然林主事能想出“织网法”这等经天纬地之策,那么眼前这点部门间的矛盾,定然也难不倒他。
怎么办?
直接说“这事太难,我们不干了”?不行,此事没有回头箭。
亲自下场,一个一个去跟那些老油条辩论?
更不行,他哪有那个闲工夫。
林阳的大脑飞速运转。
有了!
对付形式主义,就要用形式主义。
对付官僚主义,就用更复杂的官僚主义去解决它!
林阳清了清嗓子,先喊人来重新沏了一壶茶水,给四人慢悠悠的倒上。
这才摆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淡然姿态。
“诸位,辛苦了。”林阳的声音很轻,却让原本焦躁的四人瞬间安静下来。
“此事,我已知晓。”林阳转过身,脸上带着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诸位可知,为何会出现此等状况?”
四人面面相觑,杜畿试探着答道:“各部主官,固步自封,不思进取?”
“非也。”林阳摇了摇头,语气悠然,“此乃人之常情。名者,利之所系也。一个名号,背后可能关联着一个部门的权责、一项工作的功过。谁也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熟悉的那一套。我等若是强行为之,便是与所有人为敌。此乃下策。”
四人听得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主事果然看得透彻!
“还请主事示下!”四人齐声道,目光炯炯,洗耳恭听。
“诸位方才所言,各部固执己见,互不相让,其根源在于,我等‘政务革新司’乃是裁判,是裁决者。而且我司新建,无名无权,由我等来定对错,他们自然不服。”
林阳踱了两步,声音沉稳,带着一种洞察人心的睿智。
“既然如此,我等何不换个法子?我们不做裁判,我们只做……看客。”
“看客?”四人皆是一愣,没明白其中深意。
“不错。”林阳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微笑,“我将此法,称为‘三曹对案’。”
“三曹对案?”这个词听着颇为新颖,四人精神一振。
林阳解释道:“譬如,户曹与屯田曹,为‘公田’与‘军屯’之名相争不下。我等便不必费心去评判谁是谁非。我等只需再寻一个与此事毫不相干的部门,譬如……工造曹,来做这个‘听证’。”
“届时,我等便设下一席。户曹主簿为一方,屯田曹主簿为一方,工造曹主簿居中而坐。由户曹与屯田曹,各自陈述其理由,引经据典,互相辩驳。而工造曹的主簿,只需听着便可。”
“待双方辩论结束,由工造曹这位‘局外人’,来给出他的看法——他觉得哪个名字更贴切,更易于理解。而我等‘政务革新司’的人,只负责在一旁记录,将辩论过程和最终的‘听证’结果,原原本本地录入卷宗。”
林阳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留给四人思考的时间。
院子里,安静得只听得见风声。
杜畿、满宠、刘晔、枣渊四人,起初还只是觉得此法新奇,可越是琢磨,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就越是璀璨。
妙!
简直是妙!
此法之妙,至少有三!
又能责任转移。将裁决权,从“政务革新司”这个矛盾焦点,转移到了一个中立的第三方。
如此一来,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与革新司无关,自然也就不会再有人攻讦他们偏袒或外行。
其二,以理服人。
它逼迫争论的双方,不能再用“祖宗之法”这种空话来搪塞,而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去说服一个完全不懂他们业务的“外行”。
这就能最大限度地挤掉名词中的水分,让其回归本质。
其三,制衡之术。
引入第三方,形成了一个临时的权力制衡结构。
这使得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施压,只能依靠逻辑和道理取胜。
这简直是阳谋,是堂堂正正的王者之道!
最关键的是,正如林主事所言,他们“政务革新司”真的只需要在旁边泡壶茶,当个安静的会议记录员就行了!
高明!
高明的政治智慧!
“此法……此法若能推行,何愁‘正名’之事不成!我等只需制定好‘对案’的章程,便可坐观其成!届时,所有名词皆是各部自行辩论、互相认可的结果,再无人能有异议!”
林阳心中暗笑。
你们还是太年轻了。
那群人,怎么会简单的让我们坐观其成?
林阳等四人感叹完,却是慢慢摇摇头:“如我所言,我司新建,人轻言微,调度其他曹部恐有难处。”
说白了,往外泼水,那得别人愿意接。
让别人接,除了官大压得住对方之外,没什么别的办法。
四人对视一眼,从喜悦中惊醒,不免觉得林阳说的有理。
正当林阳准备想个办法宽慰四人几句,院门口,却传来一阵喧哗。
简单点形容,就是让A和B两个部门统一叫法。
两部门都表示愿意配合,只不过要改的时候,A说你让B跟我叫就行,找到了B,B又说让A跟我叫即可。
互相推来推去,谁也不愿改。
看着眼前的四人,林阳又看了看那堆竹简,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皮球又踢回来了。
四人带回来的,不是意见,而是矛盾。
是这个时代造成的内部盘根错节、积重难返的部门壁垒和本位主义。
杜畿最后做了总结,他指着那堆积如山的竹简,面色凝重:
“主事,各部意见,尽在于此。然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若要强行统一,必将引来所有部门的抵触。若不统一,我等的《公文名物考》,便无从下笔。此事……我等四人,已是束手无策,还请主事定夺!”
说完,四人齐刷刷地对着林阳躬身一揖,目光灼灼,充满了信任与期待。
在他们看来,既然林主事能想出“织网法”这等经天纬地之策,那么眼前这点部门间的矛盾,定然也难不倒他。
怎么办?
直接说“这事太难,我们不干了”?不行,此事没有回头箭。
亲自下场,一个一个去跟那些老油条辩论?
更不行,他哪有那个闲工夫。
林阳的大脑飞速运转。
有了!
对付形式主义,就要用形式主义。
对付官僚主义,就用更复杂的官僚主义去解决它!
林阳清了清嗓子,先喊人来重新沏了一壶茶水,给四人慢悠悠的倒上。
这才摆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淡然姿态。
“诸位,辛苦了。”林阳的声音很轻,却让原本焦躁的四人瞬间安静下来。
“此事,我已知晓。”林阳转过身,脸上带着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诸位可知,为何会出现此等状况?”
四人面面相觑,杜畿试探着答道:“各部主官,固步自封,不思进取?”
“非也。”林阳摇了摇头,语气悠然,“此乃人之常情。名者,利之所系也。一个名号,背后可能关联着一个部门的权责、一项工作的功过。谁也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熟悉的那一套。我等若是强行为之,便是与所有人为敌。此乃下策。”
四人听得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主事果然看得透彻!
“还请主事示下!”四人齐声道,目光炯炯,洗耳恭听。
“诸位方才所言,各部固执己见,互不相让,其根源在于,我等‘政务革新司’乃是裁判,是裁决者。而且我司新建,无名无权,由我等来定对错,他们自然不服。”
林阳踱了两步,声音沉稳,带着一种洞察人心的睿智。
“既然如此,我等何不换个法子?我们不做裁判,我们只做……看客。”
“看客?”四人皆是一愣,没明白其中深意。
“不错。”林阳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微笑,“我将此法,称为‘三曹对案’。”
“三曹对案?”这个词听着颇为新颖,四人精神一振。
林阳解释道:“譬如,户曹与屯田曹,为‘公田’与‘军屯’之名相争不下。我等便不必费心去评判谁是谁非。我等只需再寻一个与此事毫不相干的部门,譬如……工造曹,来做这个‘听证’。”
“届时,我等便设下一席。户曹主簿为一方,屯田曹主簿为一方,工造曹主簿居中而坐。由户曹与屯田曹,各自陈述其理由,引经据典,互相辩驳。而工造曹的主簿,只需听着便可。”
“待双方辩论结束,由工造曹这位‘局外人’,来给出他的看法——他觉得哪个名字更贴切,更易于理解。而我等‘政务革新司’的人,只负责在一旁记录,将辩论过程和最终的‘听证’结果,原原本本地录入卷宗。”
林阳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留给四人思考的时间。
院子里,安静得只听得见风声。
杜畿、满宠、刘晔、枣渊四人,起初还只是觉得此法新奇,可越是琢磨,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就越是璀璨。
妙!
简直是妙!
此法之妙,至少有三!
又能责任转移。将裁决权,从“政务革新司”这个矛盾焦点,转移到了一个中立的第三方。
如此一来,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与革新司无关,自然也就不会再有人攻讦他们偏袒或外行。
其二,以理服人。
它逼迫争论的双方,不能再用“祖宗之法”这种空话来搪塞,而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去说服一个完全不懂他们业务的“外行”。
这就能最大限度地挤掉名词中的水分,让其回归本质。
其三,制衡之术。
引入第三方,形成了一个临时的权力制衡结构。
这使得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施压,只能依靠逻辑和道理取胜。
这简直是阳谋,是堂堂正正的王者之道!
最关键的是,正如林主事所言,他们“政务革新司”真的只需要在旁边泡壶茶,当个安静的会议记录员就行了!
高明!
高明的政治智慧!
“此法……此法若能推行,何愁‘正名’之事不成!我等只需制定好‘对案’的章程,便可坐观其成!届时,所有名词皆是各部自行辩论、互相认可的结果,再无人能有异议!”
林阳心中暗笑。
你们还是太年轻了。
那群人,怎么会简单的让我们坐观其成?
林阳等四人感叹完,却是慢慢摇摇头:“如我所言,我司新建,人轻言微,调度其他曹部恐有难处。”
说白了,往外泼水,那得别人愿意接。
让别人接,除了官大压得住对方之外,没什么别的办法。
四人对视一眼,从喜悦中惊醒,不免觉得林阳说的有理。
正当林阳准备想个办法宽慰四人几句,院门口,却传来一阵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