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看电影-《小狗,乖,吐出来》

  奋尽全力,的确是赶到了,在那条龙划过大荧幕的时候,勾着腰的两人拎着柏煜极限用时购买到的可乐爆米花,坐到自己那排居中的沙发上。

  老片重映看得人并不多,但热度也不减当年,放映厅里居中的好位置坐满了人。

  陆书政一坐下,就轻嘶了一声,还好大柏煜今天不在,在的话恐怕要训自己一顿。

  “你怎么了?”

  “没什么,电影开始了。”

  陆书政目前小跑没什么问题,但刚刚奔跑地有些上头,大概是自己很久没有迈开大步奔跑,总之有些上头风刮过耳侧,步子大步迈开地感觉。

  人健康地时候总是对这些不以为然的,只有失去了奔跑的权利,才会尤其想要正常奔跑。

  爆米花桶里手不经意地触碰到的话,小柏煜便紧张地喝可乐,然后扭过脸看自己一眼。

  电影结束,头顶地灯光亮起,陆书政的额头也沁了些汗珠。

  观众陆续离席,脚踝却透着熟悉地痛意,跑的太狠今天回家要冰敷了。

  “陆总,您需要帮助吗?”

  王叔从后排起身询问道,老板很仁厚,一般司机都在车里玩手机等,只有陆总还给司机也顺便买张票一起看。

  “我先试试。”

  陆书政这些年已经习惯了坦然接受,身体需要慢慢恢复的事情,偶尔不舒服也不逞强。

  “你不舒服?”

  柏煜站起身,一成不变地冷脸,现在焦急地看着陆书政撑着座椅扶手才站起身。

  “没事,还能走。”

  王叔年纪也大了,陆书政往台阶地旁边挪。

  “我背你。”柏煜看王叔打算搀扶,二话不说走下台阶让陆书政趴上来。

  “背两个你也没问题。”柏煜看陆书政动都没动,还是感觉老婆就是笨老婆:“是不是要我把你扛下去。”

  这句话说的倒是十足有气势了,陆书政看着他的肩膀,趴上去:

  “我只是觉得,原来柏煜也不是一开始就有那么宽阔的肩。”

  “我以后练地比他还宽。”柏煜不服气地把陆书政背好,肩膀展了展。

  “你还小,还要长这么高呢。”陆书政笑眯眯在他的头顶虚虚地比划。

  “受伤了还笑。”柏煜末了又看着前方浅浅说了一句:“我已经不小了,等我赚了钱,就来娶你好吗。”

  “我已经跟你结过婚了,柏煜。”

  陆书政搂着他白皙的脖颈,少年地骨骼和肌肉线条格外的纤长,说起话来像在许诺言。

  “我跟你差十四岁,如等你到法定结婚年纪,我都三十四了。”

  陆书政趴在他背上轻轻地笑,把头亲昵地靠在小时候的柏煜肩头,跨过时空抱到了小时候地他。

  “柏煜,青少年的你很乖。”

  陆书政问道,他从大柏煜的嘴得到的评价,青少年时期的他很是臭屁见谁都很傲慢。

  明明只是话少,高冷一些,陆书政看着他的侧脸,怎么看都很乖,想rua一把,又怕他生气,毕竟他刚刚都说了自己长大了。

  “想捏就捏。”

  “诶。”

  “我怎么知道是吧。”看我的眼神跟看宠物一样,笨男人一点心思都藏不住。“你早点做我老婆,别被别人骗走了,知道了吗?”

  柏煜把他轻放到车上,又拽拽地说道。

  陆书政也很难把他跟柏云峥嘴里的调皮鬼联系到一起,明明是特别特别懂事的好宝宝。

  “已经嫁给你了。”陆书政扬了扬手里的戒指。

  “我长大就有了,喜欢这个款式吗?”

  柏煜坐上车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指有些不悦,他要是不跟这个男人结婚,他这么笨,被人骗走了说不定还会被别人欺负。

  “那个……我喜欢。”

  陆书政额头上飞过乌鸦,看来柏煜这家伙从小就占有欲强,戒指的款式一定要他设计且自己喜欢才行。

  所以主副人格各一版,求婚一版,结婚一版,常戴一版,纪念日一版,现在年轻的他一问这话,陆书政就知道,他也要来一版属于他的。

  这种行为,陆书政称为小狗见了电线杆就要撒尿行为!有点幸福,又有点苦恼。

  “喜欢也行,我会给你设计更好看的。”

  果然……,这是什么执念啊。

  陆书政转移了话题,窗外零星飘着小雨,又碰到阴雨天。

  王叔临走的时候跟柏煜说了句:“您在家照顾的时候,可以帮他热敷一下,一般都是柏总帮忙地,这两天柏总不在。”

  “他的腿是怎么弄伤的。”

  “被秦霄那个白眼狼害了,新闻到处都是,您不知道吗?”

  “嗯。”

  柏煜稚气未脱的脸浮着凶意,瞧着陆书政坐在沙发上揉脚踝,他软了软眸,连忙去浴室接了盆热水。

  “这样重不重。”柏煜第一次弄,怕没有弄好,脚踝上红玫瑰藤蔓似疤痕绕着,他这才知道他为什么不开车。

  开车遇到紧急情况太危险。

  “不重,谢谢小煜。”

  陆书政自从知道这是柏煜本人,相处起来再也不保持距离了,要他帮忙的时候也很自然地提出要求。

  “不小了,我们可以四年后在国外领证。”柏煜捏着热毛巾给他敷脚踝,对小煜这个称呼无声抗议。

  少年只觉得男人的跟腱脚趾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他好想早一点拥有他。

  从陆书政身上,他感受到了别的,从之前空白地感情经验里拔地而起地占有欲望。

  好像是喜欢,在他看过的经典名着里,用千百种美妙地词句描绘地——喜欢。

  陆书政总是习惯性地拍自己的头,总是温柔的桃花眼。总是笑。

  跟他待在同一个空间里做同样地事情总是想看看他。

  他体会到在校园里别人偷偷看他的眼神,渐渐地用这样地眼神,心跳加速地看着陆书政。

  柏煜觉得自己在感情上比较迟钝,面对那一封封情书时总觉得对方无聊,不好好学习怎么管理,谈恋爱浪费时间。

  可自从那个下午他穿着白衬衣抱着书坐在书房飘窗上,柏煜一点也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