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磨坊里的心跳-《奔腾年代里的躁动人生》

  柴油抽水机事件,像一阵旋风,一夜之间刮遍了西河大队的每个角落。

  方俊彻底出名了。

  以前,村里人提起他,总带着点“城里来的”、“白面书生”、“不顶用”的标签。可现在,大伙儿再提到“方俊”两个字,语气里都透着一股实打实的敬重。能动动嘴皮子,就把全村的救命疙瘩给盘活了,这本事,在庄稼人眼里,比抡得动两百斤的麻袋还神奇。

  最直接的变化,体现在伙食上。

  大队食堂给他换成了“大号碗”,每次打饭,掌勺的大师傅都会特意从锅底给他多捞两勺稠的。偶尔队里改善伙食,炖个土豆白菜,他的碗里也总能比别人多飘着几片猪油渣。

  知青点的同伴们,看他的眼神也彻底变了。赵磊不再叫他“老方”或者“书呆子”,而是张口闭口“俊哥”,一脸的谄媚。高大鹏更是把他当成了主心骨,有点什么事,都先来问问他的意见。就连一直有些清高的林婉秋,见到他,也会主动笑一笑,轻声问句好。

  这种众星捧月般的感觉,让方俊有些飘飘然,但更多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知识,在这片黄土地上,找到了价值。

  当然,这一切的变化,都比不上他和李秀莲之间那愈发微妙的关系。

  那天在磨坊里,李秀莲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在了方俊的心里。从那以后,两人再见面,空气里都仿佛多了一丝甜丝丝的味道。

  李秀莲还是那个泼辣干练的大队长闺女,在地里吆喝起人来,嗓门依旧洪亮。可只要方俊在场,她的声音就会不自觉地柔和几分。有时候在地头休息,她会借着给大伙儿送水的机会,走到方俊跟前,嘴里说着“方俊,喝水解解渴”,眼睛却不敢看他,脸颊悄悄地就红了。

  王二狗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现在是方俊最铁的“哥们儿”。这小子人虽混,但义气。他会故意在干活的时候,把方俊和李秀莲凑合在一垄地里,然后带着其他人,嘻嘻哈哈地跑到另一头去,给他们创造“二人世界”的机会。

  每当这时,方俊和李秀莲都只是默默地锄着地,谁也不说话,可那份无言的默契,却比任何话语都更让人心动。

  这天夜里,又到了约定好“教认字”的时间。

  方俊揣着一本字典和几支削好的铅笔,悄悄溜出了知青点。夏末的夜晚,已经有了些许凉意,风吹在身上很舒服。他轻车熟路地来到村后的旧磨坊。

  刚一走近,就看到磨坊里已经亮起了熟悉的、昏黄的灯光。

  他推开虚掩的木门,走了进去。李秀莲正坐在那张破木凳上,借着油灯的光,一笔一划地在本子上练习着头天晚上刚学的几个字。她今天好像特意收拾过,换了一件干净的蓝色碎花褂子,乌黑的大辫子也重新梳理过,油光锃亮。

  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看到是方俊,脸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你来啦。”

  “嗯,今天想学点什么?”方俊把字典放在石磨上,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两人离得很近,方俊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好闻的皂角香气,混杂着少女特有的体香。

  “我想学写我爹和我娘的名字。”李秀莲把本子推到他面前,眼神里充满了期待,“还有我哥的。”

  “好啊。”方俊笑了笑,拿起铅笔,在干净的纸页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李大栓”、“王桂香”、“李建军”这几个名字。他的字写得舒展、有力,带着一股书卷气。

  “李……大……栓……”李秀莲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跟着他的笔画描摹着,嘴里喃喃地念着。

  “这个‘栓’字,是个木字旁,加一个全。意思是门上的插销,引申为坚固、牢靠。你爹叫这个名字,是希望他能成为家里的顶梁柱,靠得住。”方俊轻声地解释着。

  李秀莲听得入了迷。她从来不知道,一个简简单单的名字,背后还有这么多的意思。在她眼里,字就是字,是个符号。可从方俊嘴里说出来,每个字仿佛都活了过来,有了自己的故事和生命。

  “那你呢?你的名字有什么意思?”她好奇地抬起头,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灯光下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我叫方俊。方,是方方正正的方;俊,是俊俏的俊。”方俊的脸微微一红,“我爷爷给我起的,希望我做人堂堂正正,长得……也还过得去。”

  “扑哧……”李秀莲被他最后那句有些自夸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话给逗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嘴角边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方俊看着她的笑脸,一时有些发呆。

  磨坊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油灯的火苗,静静地跳跃着,把两人的影子,投射在墙上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你……你再教我写个难点的字吧。”李秀莲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赶紧低下头,用学习来掩饰自己的慌乱。

  “好,你想学哪个字?”

  李秀莲咬着嘴唇,想了半天,才小声说:“就……就写……‘喜欢’。”

  “喜欢”两个字一出口,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方俊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他抬起头,正好对上李秀莲那双羞涩又勇敢的眼睛。那眼神里,带着询问,带着期盼,更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少女情愫。

  傻子都看得懂。

  方俊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发干,血液“嗡”的一下子全涌上了头顶。他握着铅笔的手,都有些微微发抖。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他重新低下头,在本子上,郑重地写下了“喜”和“欢”两个字。

  “喜,上面是个‘士’,下面是个‘口’,古时候是指……”他想照常解释字义,却发现自己的脑子一片空白,那些从书上看来的知识,此刻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方俊。”李秀莲突然打断了他,声音轻得像羽毛,“我……我喜欢你。”

  轰——

  方俊的脑子里,像是炸开了一颗惊雷。

  他猛地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她。李秀莲的脸,已经红得像块大红布,一直红到了耳根。但她的眼神,却异常坚定,就那么直直地看着他,像是在等待一个宣判。

  一个农村姑娘,能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方俊心里很清楚。

  他看着眼前这张被油灯光芒映照得格外动人的脸庞,看着那双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睛,那些在上海时的矜持,那些骨子里自小养成的清高,在这一刻,都被击得粉碎。

  从偷西瓜的那个月夜,到修好柴油机后她那崇拜的眼神,再到这无数个在磨坊里共度的夜晚……一幕一幕,像是电影一样,在他脑海里闪过。

  他还能说什么?

  他伸出手,轻轻地,有些颤抖地,握住了她放在桌上的手。

  她的手微微一颤,想要缩回去,但最终没有动。她的手心,有些粗糙,是常年干农活留下的茧子,但很温暖。

  “我……我也是。”方俊终于从喉咙里,挤出了这三个字。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磨坊里,却如同惊雷。

  李秀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不是个爱哭的姑娘,可这一刻,泪水却不听话地涌了出来。这不是委屈的泪,是欢喜的泪。

  她没有说话,只是反手,更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油灯静静地燃烧着,见证着这片贫瘠的黄土地上,两个年轻的灵魂,最纯粹、最炙热的碰撞。

  那一夜,他们没有再学一个字。但方俊觉得,自己学到了比所有书本加起来都更重要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