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可爱的地火之子-《高冷军官,将错就错宠爱小娇妻》

  “太姥姥,我还要吃这个。”仔仔指着餐桌上的拔丝红薯,笑眯眯地说。

  陈秀红连忙应着,从盘子里夹起一块红薯,在旁边的水碗里沾了沾,才放到仔仔面前的小盘子里:

  “仔仔,慢点吃,别烫着。喜欢吃的话,太姥姥下次再给你做。”

  方琉璃嘴角微抽。

  ——这小家伙是天生地养、地火孕育而生的,还能被烫到?

  自从把他带回家,文丽萍和陈秀红就对这孩子有求必应,疼得跟什么似的,好吃的更是换着花样地做。

  方琉璃真有点担心,等自己肚里的两个小家伙出生,怕是要被一起惯坏了。

  到了晚上,楚恒回来了。

  “楚叔叔,您去哪了?怎么这么久没消息?”方琉璃看到楚恒时,吓了一跳。

  先前那个光风霁月的公子模样荡然无存,此刻他的衣服又脏又皱,头发也乱糟糟的,全然没了往日的整洁。

  楚恒摆了摆手,目光落在她身上。

  确认她安好后才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我看到梁亦翔留的记号,才匆忙赶回来,见你平安就放心了。”

  说着,他又下意识看了一眼方琉璃的肚子,像是要再次确认什么。

  “快洗手来吃饭,我去给你煮点饺子。”陈秀红安顿好仔仔,起身就要往厨房走。

  要说这家里谁和楚恒接触最多,当属陈秀红了。

  楚恒转头看向陈秀红,又扫了一眼餐桌旁的仔仔,一看之下,顿时愣在原地。

  半晌后。

  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方琉璃。

  没等方琉璃开口,便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往外走。

  到了楚恒住的院子。

  他才急声问道:“你……你们怎么把这小东西带回来了?多少老家伙在找他你知道吗?你没受伤吧?”

  语气里满是焦急与关切。

  方琉璃笑着摇了摇头,把如何遇到仔仔、怎么和他一起对付那些老家伙,以及仔仔叫她和梁亦翔“爸爸妈妈”的事说了一遍。

  还提到仔仔为了救他们,把大光打得吐血,以及他能发出炙热气息、对身体有益的事。

  “楚叔叔,我这里有一种水,被仔仔的热气炙烤过后再喝,对身体好处很大。”

  方琉璃从最初“诓骗”楚恒来家里。

  到如今相处许久,对他已有一定了解,也能感觉到他是真心关心自己,便稍稍透露了灵泉水的事。

  何况她也清楚,就算自己不说,以楚恒的能力,恐怕也早有察觉。

  ——家里做饭、喝水几乎都用灵泉水。

  就连那三条狗也没落下。

  楚恒从最初的震惊,慢慢平复下来,听完后笑道:

  “哈哈哈!你这丫头,运气还真是好!你不知道,老谢和大光找这小东西找了几十年。

  “以前也有人抓到过他,刚剥了皮,还没来得及抽筋,就让他跑了。

  “从那以后,这小东西就难抓得很,对人类也格外警惕。

  “能跟着你,还这么信任你,不容易啊。”

  说到这里,他看向窗外渐渐暗下去的天色,仿佛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过了许久,楚恒才悠悠叹道:“恐怕连上次抓到他的人都不知道,不伤害他,竟也能从他身上得好处。看来,一切都是天意啊……”

  话音落,他轻轻叹了口气,眸光渐渐暗淡下去。

  “小恒啊,过来吃饭了,饺子好了!”陈秀红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打破了院子里的静谧。

  两人从抄手游廊走到后院的月亮门时。

  楚恒指着门上“秋院”两个字。

  看向方琉璃。

  “哦,这是爷爷前几天过来,见四个院子都没名字。

  “就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给起的名。

  “他说当年大户人家的院子都有名字,叫起来方便。”方琉璃想起梁解放起名时那得意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结果第二天,他就让勤务兵送来了每个院子的牌匾,还说题字是专门找战友写的呢。”

  楚恒听完,双手背在身后,低声念了一遍:“春院,夏院,秋院,冬院。”

  他没再多说,心里却有些无奈。

  ——这名字放在古代,怎么听都像某类花楼的称呼。

  他暗自摇头,好在这年代没这些讲究,一般人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进了秋院,陈秀红已把两大盘饺子摆上餐桌。

  醋已经倒进小碟里,连楚恒爱吃的糖醋蒜都已备好。

  方琉璃很佩服陈秀红,家里每个人的饮食喜好,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仔仔已经吃完了饭,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摆弄着一把小小的木枪。

  看到方琉璃进屋。

  他呲着小白牙,糯糯地喊:“妈妈,您去哪了?仔仔想您了。”

  楚恒看着他,眼神里仍带着几分不可置信。

  对地火孕育的仔仔来说,虽说已存在几十年,实则还是个幼崽。

  “妈妈和你楚爷爷在外面说话呢,这不是回来了吗?”方琉璃心里默默想了想了一下,该怎么称呼才对。

  便让仔仔喊楚恒“楚爷爷”。

  “楚爷爷好。”仔仔乖巧地喊道。

  若不是知道他的底细,楚恒真要被这副模样蒙骗了。

  仔仔从身上的斜挎包里掏了半天,掏出一块花生大小的暗红色石头,朝楚恒走过去:

  “楚爷爷,这是仔仔送您的礼物。”

  他摊开手心,露出那块石头。

  楚恒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他能感觉到,这小小的石头里藏着浓郁的烈火之气。

  这是仔仔那天特意回自己地盘取回的东西。

  虽说他带回来的宝贝不少,可方琉璃叮嘱过别都带在身上,他便挑了块小石头送给楚恒。

  反正大的都让妈妈收着呢。

  仔仔自己也说不清这些石头的来历。

  只知道以前那些人类看到这种石头,会大打出手去抢,从那以后,他便会收集。

  只要在他睡觉的地方附近,总会出现这样的石头。

  楚恒自然认得这是地火石,他用两根手指从仔仔手里拿起石头,再次确认:“真的送给我?”

  仔仔点点头,头上的朝天辫一晃一晃,模样可爱得很。

  楚恒这次去唐城,本是为了寻找地火之子——也就是仔仔。

  他已活了上千年,若再没有延续生命的东西,寿元怕是要耗尽了。

  他本不是嗜杀之人,这次去也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就算找不到地火,能寻到一点点地火石也好。

  却没想到,这地火不仅跟着方琉璃回了家。

  还在沙发上喊他“楚爷爷”。

  就算再想活命,楚恒也不愿伤害这样的孩子。

  而此刻,仔仔拿出的这块他期盼许久的地火石,哪怕只有花生大小,对他而言也珍贵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