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美洲开发特许条例》-《大唐修仙:李二求我当太子》

  御阶之上。

  李世民听着群臣你一言我一语,脸上掠过讥诮。

  这帮老狐狸……打得还真是一手好算盘!

  眼见军方拼死拼活,弄到好处,探明道路,证明了美洲的巨大价值。

  他们立刻闻着味儿扑上来,想以“为国分忧”之名,行“瓜分利益”之实。

  若真让这些盘根错节的世家门阀涌入美洲。

  凭借其雄厚的财力和人力,恐怕要不了多久,那片新大陆就会变成一个个独立王国,尾大不掉。

  想摘桃子?呵呵,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待殿内声音稍歇,李世民这才缓缓开口:

  “众卿拳拳为国之心,朕心……甚慰!”

  “然,美洲开拓一事,自始至终,皆由太子一力主张、统筹规划。”

  “其中关节、后续方略,太子最为明晰。”

  “众卿所提诸议,还是听听太子的意见吧。”

  刹那间。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到太子身上。

  李恪迎着群臣的目光,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想摘桃子是吧?

  那就让你们摘个够!

  李恪踏步而出,先向御座上的李世民微微躬身,随即转向群臣,朗声道:

  “父皇,诸位臣工。”

  “美洲沃土,乃上天赐予我大唐之瑰宝,亦是我大唐将士浴血开拓之功果。”

  “其地!”

  “其民!”

  “其矿!”

  “其林!”

  “其一切资源皆归大唐朝廷,归于陛下!”

  “归国所有……此乃不可动摇之根本!!!”

  李恪第一句,就像一盆冷水,浇在了许多正做着圈地美梦的大臣头上。

  主权归朝廷!归陛下!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别想在那里建立国中之国,别想将那片土地视为私产!

  那还玩个锤子?

  “基于此根本!”

  李恪继续道:“任何个人、家族,于美洲之地,可享有‘开发经营权’,而绝非‘土地所有权’!”

  “开发之权,朝廷可予,亦可依律收回!”

  李恪袖袍微微一拂,一枚早已准备好的玉简出现在手中,灵光微闪。

  “为规范美洲开发事宜,使如此浩大工程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无序争抢,徒耗国力!”

  “孤专程草拟了《美洲开发特许条例》,请父皇与诸位臣工审议。”

  话音未落,玉简中灵光投射而出,在殿中央形成一片清晰的光幕。

  一行行缜密的条款呈现于所有朝臣面前。

  李世民、殿内群臣立即看了过去,仔细阅读:

  【美洲开发总纲】

  美洲一切土地、矿藏、水源、山林资源,其所有权永久归属大唐朝廷。

  任何非官方组织、个人,欲参与美洲开发,必须依据本条例,获取“开发特许状”,进行规范开发,违者以侵吞国财论处。

  【开发区块划分】

  朝廷将已勘探区域,划分为甲级区块、乙级区块、丙级区块,定期公布,公开竞拍。

  (注:

  甲级区块:已知金矿丰富区,起拍价50万两;

  乙级区块:优质农耕区,起拍价30万两;

  丙级区块:待勘探区,起拍价10万两;)

  【开发特许状】

  1每个区块限发3张特许状,此为开发唯一凭证,有此才可参与开发;

  2特许状的时间期限为3年,到期后需重新竞标;

  3特许状到期后由朝廷重新评估,原开发者在履行义务良好前提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股权配置】

  朝廷占股60%;

  开发者占股40%;

  【管制措施】

  1各开发区驻守禁军

  2私藏武器以谋逆论处

  3所有金矿由朝廷统一冶炼

  【开发进度考核】

  1开垦进度落后20%,收回特许状;

  2连续两年亏损,取消开发资格;

  3发现隐瞒产量,没收全部股份;

  一条条,一款款,清晰明了,环环相扣。

  群臣看的目光呆滞,脸上满是错愕,羞恼。

  方才还热火朝天地的大臣们,此刻如同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脸憋得通红。

  这《条例》哪里是鼓励?这分明是套在猛虎脖子上的枷锁!是悬在饿狼头顶的利剑!

  土地国有?

  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土地,居然是朝廷的?

  那还开垦个锤子!

  朝廷占股60%,直接拿走了收益的大头。

  军管监督,更是将他们的手脚牢牢捆住!

  这哪里是分一杯羹?

  分明是在皇帝的餐盘边,小心翼翼捡起一些残羹剩渣,还得感恩戴德!

  就连李世民都感到无比惊愕,恪儿制定的这开发条例,未免太狠了吧?

  开发区要竞拍!

  好不容易开发出的收益,朝廷还占60%!

  这有人愿意干吗?

  李恪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嘴角那抹微不可查的弧度带着一丝冷意:

  “此《条例》乃孤深思熟虑之果,既能借重民间之力,加速进程!”

  “又能永葆其为我大唐之疆土,利益归于朝廷,福泽天下万民。”

  李恪微微停顿,目光扫过那些脸色变幻不定的世家代表,缓缓问道:

  “不知诸位臣工,对此《美洲开发特许条例》,可有异议?”

  殿内一片死寂。

  然而,这死寂仅仅持续了不到三息。

  群臣便沸腾起来。

  “殿下!此《条例》是否过于严苛了?!”

  一名出身河北崔氏的户部侍郎率先按捺不住,出列高声道,满脸激动:

  “开发的土地归国有,朝廷竟要占股六成?”

  “这……这开发所需钱粮、人力、物力,皆由我等承担,风险极大!”

  “如此分成,岂非让开拓者徒劳无功,寒了天下忠贞之士之心?”

  他一带头,立刻如同点燃了引线,质疑与反对之声此起彼伏,汹涌而来。

  “臣附议!殿下,特许状仅限三年,到期还需重拍,那我等投入巨资,修建屋舍、开辟道路、兴修水利……”

  “若三年后未能续约,这些心血岂非为他人作嫁衣?这如何能让人安心投入?”

  “殿下明鉴!开发蛮荒,九死一生,本就艰难。如此收益,这……这……还有谁人愿意前往?”

  “还有那军管!驻军费用是否需我等分担?”

  “开发之地,竟不能自保安全,事事需仰仗朝廷鼻息,这岂是开拓之道?”

  “是啊殿下!”

  “朝廷占股太高!”

  “三年之期太短!”

  “管制太过严苛!”

  一时间。

  方才还口口声声“为国拓土”的群臣。

  此刻纷纷化身为自家利益据理力争的辩士。

  一个个引经据典,摆数据讲道理,痛陈《条例》之“不合理”、“不近人情”、“挫伤积极性”。

  仿佛李恪颁布的不是一部开发条例,而是一道断绝他们生路的催命符。

  汹涌的声浪,几乎要掀翻太极殿的屋顶。

  大有不修改条例,便誓不罢休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