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不羡羊,饶把火,和骨烂(33)-《快穿,我的百样人生》

  为了不浪费钱,孟锦天天督促大壮读书,时不时还不要脸的显摆一下自己识字的速度比大壮快。

  刺激得大壮愈发努力的同时又好想哭。

  因为他发现,他无论如何努力都跟不上姐姐的进度,他花一天学的字,姐姐读两遍就会了。

  不但会读,还会写!

  二壮也跟着学,别看他小小一个,身子骨也不壮实,可识起字来像模像样的,不光学认字,他还把大壮那摇头晃脑的学习方式也给学来了。

  识字的速度虽然没姐姐快,但似乎也不比大壮慢多少。

  大壮o(╥﹏╥)o!

  难道姐弟三个就数他最笨?

  好伤心呀~!

  好在家里还有个娘亲给他垫底,大壮多多少少有点安慰。

  但为了不被全家人比下去,大壮学习更加努力了。

  柳氏......其实她并没有很认真学,算了,还是别打击孩子了。

  孟锦给自己争取到了独自赶驴车接送大壮的福利。

  对于孟锦来说真的就是福利。

  每日往返于县城,大把的时间搞事情。

  但她出门得带着大黑或者小黑,这是柳氏最后的妥协。

  大黑小黑如今已经长成了半人高的大狗,皮毛油亮、肌肉健硕,走出去威风凛凛,特别霸气。

  平日里两只狗要么跟着孟锦上山,要么跟着大壮二壮满村子跑,跟护卫似的。

  它们并不乱咬人,相反,它们跟村里人还处的挺好,能听懂人话还能帮忙找人、传信,特别聪明。

  但要是有人想闯进孟家却是不能够的,大黑小黑把家看的可好了。

  把肖里正给羡慕的,也找了两条狗来养着。

  孟锦没看出大黑小黑是什么品种,她觉得像田园犬,田园犬聪明啊。

  可田园犬有纯黑色的吗?

  她记得有个挺有名的品种叫五黑犬还是什么,但大黑小黑明显不是那个样子的,它们长得更像黑狼犬,耳朵又没那么大。

  198告诉她,大黑小黑就是田园犬,纯黑色田园犬,算是比较难得的。

  孟锦经常往山上跑,时不时就往家里带猎物,大多都是小猎物,野鸡兔子小鸟松鼠啥的,她的解释就是她爹教过她下套子挖陷阱,这些都是用陷阱捕猎到的。

  偶尔有用弓箭射死的猎物,柳氏知道她会用弓箭,也没多怀疑。

  孟锦带回家最大的猎物就是傻狍子。

  其他的她都没拿出来,只有这个最好解释。

  傻狍子傻呀,不用冒险就能抓到。

  还有一些是大黑小黑抓的。

  它们现在已经能熟练的捕猎小动物了,有时候孟锦不带它们上山,它们也能自己往家叼。

  家里猎物多就不会短了吃喝,连带着两只狗子也跟着沾光,吃得油光水滑的。

  打来的猎物也不全吃,一部分被柳氏做成了肉干寄去给孟长贵。

  再有多的就让孟锦送大壮上学时顺便卖了换成粮食。

  买家是孟锦自己找的,一个叫春来酒楼的饭馆。

  春来酒楼的老板娘姓李,据说曾经是赵家某个夫人的贴身丫鬟,后来嫁人脱了奴籍,到玳县开了酒楼,会点拳脚功夫,是县城有名的‘凶婆娘’。

  孟锦严重怀疑这酒楼就是赵家的,不过不管是不是赵家的都跟她没啥关系,能跟她好生交易猎物就行。

  当然,她卖的不止是在柳氏那过了明路的小猎物,还有藏在空间里偷渡出来的其他猎物。

  她也没有一出手就吓死人的卖一车猎物,而是从小往大、从少往多了卖。

  慢慢来。

  卖的次数多了,她也找到了套路,比如不同的季节对野物的需求也不一样,价格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最好卖的是野猪野兔野鸡,什么时候都要,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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